劳动者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8:00:14 384 人看过

一、劳动者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劳动者存在过失能认定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仅规定了不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况: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从事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属于不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不影响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因果关系的成立。工伤事故中,受伤职工一般均具有疏忽大意、精力不集中、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如果将职工主观上的过失作为认定工伤的排除条件,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本意,也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而且,只要属于工伤,就享受工伤保险全部待遇,不存在因职工过失而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问题。

有些时候虽然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工作范围内人身受到了伤害,不过考虑到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并不一律认定为工伤。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还没有工作或者不在工作场所内,但由于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那也是会按照工伤对待处理,比如交通事故工伤,这就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属于工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下: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肌梗塞属不属于工伤上班中心梗是突发疾病,不是工伤。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在上下班的路上,必须是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属于工伤而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工作中突发心梗死亡的话属于工伤。因工作原因心
    2023-07-25
    268人看过
  • 劳动法中职工有哪些属于工伤
    劳动法中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患职业病的;(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6.法
    2023-07-29
    110人看过
  • 不涉及劳动者工资的状况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2023-08-06
    15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为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存在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将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是因为职工的这种伤亡是由于其自身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的,按照刑法和治安管理方面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本身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外,将这种伤亡排除在工伤之外,也是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不将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主要是考虑,醉酒是一种个人行为,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行为失去控制,引发各种事故不能作为工伤处理。条例这样规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职工酒后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例如,某职工为了获取
    2023-06-09
    469人看过
  • 工伤有哪些种类,员工出现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范畴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
    2023-06-02
    309人看过
  • 遭受工伤咋办,哪些情形才属于工伤?
    一、劳动者要先认定哪些情形属于工伤?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劳动者在工作地点,进行一些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3)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执行工作职责而遭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4)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非本人原因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例如:城市轨道、火车、客运轮渡等;(5)患职业病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1)工作时间,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出现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2)劳动者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在抢救、抢险的过程中受伤的;(3)职工原来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有因工负伤导致残疾,
    2023-04-03
    41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自然终止劳动合同
    出现以下情况的,会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意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存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法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则劳动合同应当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一、劳动合同期满后辞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吗?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无需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2023-03-14
    38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是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情形?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符合《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相关阅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
    2023-04-29
    115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哪些属于工伤范围,工伤有哪些分类
    劳动法规定属于工伤的范围包括因工外出受伤,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受伤或者因工作受伤的情形。工伤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与伤残程度分为三类,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在三十天内提出。一、劳动法规定哪些属于工伤范围劳动法规定属于工伤的范围有: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二、工伤有哪些分类工伤事故分为三类。分别是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2023-06-04
    13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因工死亡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一)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二)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三)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一、车祸去世在工厂上班可以按城填赔吗?如果在城镇生活满一年,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
    2023-03-24
    24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1、合同约定的期限尚未届满,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怀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只是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对于“三期”女职工不得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所规定的,不受第42条的限制,因此女职工在试用期间怀孕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新劳动法中被辞退多久双倍赔偿?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
    2023-02-18
    50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行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客观方面表现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2、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
    2023-08-12
    4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局第50号令公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
    2023-06-08
    133人看过
  • 哪些类型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有以下几种类型: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解除劳动关系;2、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等其他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8-09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7
      不属于工伤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
    • 哪些情形下是劳动者工伤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属于工伤的情况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 劳动者工伤时有哪些情形可视同工伤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4
      劳动者受伤后能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6年266号)第8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
    • 劳动者有哪些情形才应当认定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