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6 16:41:07 124 人看过

一、申办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有什么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标准是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起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价值可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应对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评估,可以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可以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拆建补偿标准

违建房屋被拆除,是没有拆迁补偿的,也不存在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强制性拆迁的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天津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领取条件
    一、办事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天津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津国土房拆[2007]373号)?二、办事须知凡在本市从事房屋拆迁活动的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取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不得接受房屋拆迁委托。?三、办事程序(一)申请申办《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房屋拆迁资格审批表》,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资金证明;4、企业组织章程及管理制度;5、拆迁专职工作人员市内六区不少于10人,其他区县不少于5人,其中有中级或者中级以
    2023-07-03
    14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资质证书审核流程
    1、申请材料或前提条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固定办公场所;(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4)组织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5)拆迁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不少于人。二、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初审审批。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四、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资质证书如何办理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
    2023-08-18
    87人看过
  •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资格审批程序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进行自行拆迁或受拆迁人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提供拆迁服务的单位。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规划区域内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工作。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域的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工作。第五条申请设立的房屋拆迁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拆迁业务。第六条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临时资格证书》,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房屋拆迁单位资格
    2023-07-05
    16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年检办理
    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年检办理程序是:(一)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年检的申办条件: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二)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年检所需的申办材料: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查申报表;2、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5、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房屋拆迁上岗证;6、拆迁委托协议;7、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三)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年检的申办程序: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受理审查—对办公场所、技术人员、经济情况进行考察—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局行政联席会议审议—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四)房屋拆迁单位设立的条件: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
    2023-06-08
    36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程序规定
    一、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特别情况的处理: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
    2023-03-04
    60人看过
  •  拆迁资格证书的要求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主要思想是证明拆迁单位具备拆迁资质,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证书的单位实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需停业整顿或吊销证书。证书由政府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证书遗失的单位需公开登报声明作废后,向原批准发给证书的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签发的,它是证明房屋拆迁单位具备拆迁资质的书面文件。持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就具有承接房屋拆迁业务的资格,未经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进行房屋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时限,如实提供材料。对于考核合格的,给予验证;考核不合格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2023-09-05
    14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要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认真的审查,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是比例较高,应当自行组织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了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行政拘留能不能要求举行听证行为人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能要求举行听证。但行为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权。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3-07-04
    24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新规的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新规的房屋拆迁,分为冻结、办证、公告、协议、仲裁、强拆、验收、注销八个程序。(一)冻结房屋拆迁之前,建设单位应向济南市开发拆迁办申请拆迁冻结。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冻结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办证建设单位必须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向济南市拆迁办提交相应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三)公告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的同时,拆迁办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截止日等予以公布。拆迁人可以委托取得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施拆迁,也可以自行拆迁。(四)协议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截止日
    2023-04-23
    495人看过
  • 拆迁房屋要走什么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房屋要走什么程序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2024-01-11
    384人看过
  • 办理拆迁房屋房产证有哪些办法和程序
    一是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如何办理。初始登记:根据相关资料,按每栋楼以被拆迁人名义办理;2。过户登记:根据房屋证的初始登记和拆迁安置协议,登记在每套房屋名下,并出具房屋证。购房者要检查开发商的资质手续是否健全,即五证是否齐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应当持房屋买卖合同等凭证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签发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所有权证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所有权转移、产权登记手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受人应当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3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市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出卖人拥有的整栋房屋的房
    2023-05-31
    29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资格审批
    城市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指房屋拆迁单位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法律凭证。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客运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客运资格证报考条件要求如下:1.年龄不超过60周岁;2.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3.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4.取得相应的机道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没货运资格证可以直接考客运资格证,但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023-07-02
    42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制度在北京市实行
    【阅读全文】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将实行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1997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持有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市、区两级拆迁主管部门在审批拆迁工程许可证时应严格把关,并加强对拆迁工程的监督检查。二、对于1997年9月1日之前已动工且未完成的拆迁工程,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有关单位可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临时)》,并据此申领《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临时)》。临时证书只对指定工程有效,工程完工后立即交回原发证机关。三、首批获得《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共计98家,其中自行拆迁单位31家,受托
    2023-07-02
    3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房屋拆迁过程详细流程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市、县级人民政府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补偿费用筹措到位。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将房屋征收的决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屋补偿协议。4、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后,对房屋实施拆除措施。一、土地怎么征地,下一步是什么工作征地告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二、附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
    2023-03-13
    9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屋办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屋办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1、安置房屋房权证(原件);2、被拆除房屋房权证(原件);3、拆迁户安置协议以及已回迁户安置证明(原件);4、查档证明(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的是属于单位的房屋,要提交单位法人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友情提示:一是若被拆迁人去世,要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的相关手续后,再按以上手续办理登记;二是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二、拆迁安置房屋办证的收费标准1、手续费:3元/平方米。2、登记
    2023-05-13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查询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4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l)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固定的办公场所;(3)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5)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l人。2、流程申请→初审→审批。3、依据国务院《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4、法定时限:3
    • 办理房屋拆迁资格证书需要哪些资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1、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l)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2)固定的办公场所;(3)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4)组织规章及管理制度;(5)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l人。2、流程申请→初审→审批。3、依据国务院《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4、法定时限:3
    •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房屋拆迁申诉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5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
    • 拆迁安置房办房证有什么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8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流程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拆迁资质证书审核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1
      1、申请材料或前提条件(l)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固定办公场所;(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4)组织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5)拆迁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不少于l人。二、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初审→审批。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