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房价有争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0:02:49 202 人看过

离婚双方对房价有争议的,可以对房子进行房子价格评估。

一、婚后财产分割该怎么分

如果房子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婚后房产。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可以根据下面的规则确定:第一,协商优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割房产,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以及财产处分权利;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按照下面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如果双方都想要得到房子,并且同意采用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的,法院应该予以支持;3、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得到房子的,可以由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获得房子的一方应该依照评估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的房屋怎么分

离婚时,房屋具体该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由个人全额购买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二,如果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参与分割。

1、协商优先,房屋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分配期限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2、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房屋最终该如何分割。法院在分割房屋时,具体可以依照下面规则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需要取得房屋产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如果只有一方希望取得房屋产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企业拆迁评估有折旧吗

企业拆迁评估有折旧率,一般业绩报告会有成本评估、市场价格评估、处置程序等几种不同的评估方法,然后根据土地使用价值和房屋残值进行价值评估。这个折旧率反映在你地上的财产和房子本身的价值上。新房子的装修必须比旧房子高。对评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复审,也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复议、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对抚养权有争议能不能协议离婚
    对抚养权有争议的,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并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丈夫出轨还不离婚怎么办丈夫出轨还不离婚的,妻子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丈夫有出轨的行为,但不愿意离婚的,妻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为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按照您和对方在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
    2023-03-29
    161人看过
  •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怎么争议
    如果涉外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离婚协议签订以后离婚后可以反悔吗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但该离婚协议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也就是说,办理协议离婚前可以反悔。那么办理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呢?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3-03-07
    206人看过
  • 离婚争议案件管辖异议怎么办
    离婚纠纷管辖异议的提出办法: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如果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
    2023-03-26
    145人看过
  • 房屋估价争议的解决办法
    委托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估。原估价机构应当在收到复估申请的3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复估结论。原估价机构调整评估结果的,原估价机构还应向原委托人出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原估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专家委员会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专家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并在收到申请后的1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专家委员会应当出具维持原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的,拆迁人应在收到专家委员会
    2023-06-10
    170人看过
  • 对重婚不予受理裁定书有争议怎么办
    受害人对重婚不予受理裁定书有争议的可以依法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一、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一)不
    2023-06-22
    349人看过
  • 没有产权的房子离婚时有争议可以起诉吗怎么办
    没有产权的房子离婚时有争议可以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但是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只有对方电话号码可以起诉吗只有被告的的电话号,没有被告的地址,法院不会给立案的。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
    2023-03-04
    411人看过
  • 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一、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2023-06-19
    285人看过
  • 对拆迁评估价格有异议怎么办?
    在实践当中拆迁当事人人对评估结果经常会有异议,通常认为该结果对房屋作价偏低,不能反映自己房产的真实价值,。那么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不服,应当如何解决呢?其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1、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3、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4、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
    2023-06-15
    356人看过
  • 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有争议,要怎么办?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若不能协商,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判决,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坚持的原则是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一方。一、丈夫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一方抚养子
    2023-04-12
    308人看过
  • 对公证文书有争议应该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部门仅对公证机构监督、指导,而非其上级机构,不对公证机构的行为负责,不应成为该案的被告。那么公证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该法第九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由此可以看出,公证机构有其执业证书,是证明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非代表国家行使社会管理、行政执法权力,不应当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
    2023-06-13
    57人看过
  • 房产有争议怎么防止对方过户
    如果对房屋所有权有争议,为了防止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产所有权,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异议登记有效的期间内,登记权利人的处分行为无效。一、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怎么办?房产证为不动产权属证书,其上的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有错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若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则没有效力。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真正的权利人可以主张变更登记,但也存在着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或者子女对父母的赠与的可能性。二、房产证上的内容写错了要如何处理房产证上的内容写错了可以申请更正。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
    2023-03-28
    250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离婚房屋价值及归属的争议
    一、婚前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婚前婚后房产分割方式如下:1、先判断此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二、婚前房子婚后加上名字离婚怎么分婚前房子婚后加上名字,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方式如下: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3-06-26
    367人看过
  • 分居两年后对离婚有异议怎么办?
    分居两年一方如不同意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将首先调解双方,调解不成的,将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分居两年以上等。在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都已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便是不能离婚,除非军人本人提出离婚,或者是军人本身存在过错责任才能离婚。如果夫妻关系恶化,婚姻已经破裂,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离婚之必要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经其同意后可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2023-07-02
    50人看过
  • 盗窃罪对价格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1、对盗窃案件中的赃物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向办案机关提出。2、在提出异议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差距较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评估依据、标准、程序错误的证据。3、办案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退回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委托上一级价值鉴定机构予以复核。关于赃物统一估价的通知六、委托估价的机关应当对《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进行审查。如果对同级价格事务所出具的《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提出异议,可退回价格事务所重新鉴定或者委托上一级价格事务所复核。经审查,确认无误的赃物估价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国家计委指定的直属价格事务所是赃物估价的最终复核裁定机构。
    2023-06-13
    12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买房时对房屋的质量和价格有争议,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第一、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二、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
    • 夫妻离婚房产所有权为共同所有,对共同所有房屋价值有争议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1
      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
    • 房子有争议只判离婚对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离婚后已有共同财产,对各自所占的房屋价值却有争议,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
    • 离婚诉讼财产价值有争议的话该怎么办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4
      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分给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应给另一方相当于财产一半的价值补偿。可见,财产价值的确定是财产处理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