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03:50 227 人看过

一、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3、审查审核: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意见,如情形复杂则提请业务处室提出意见或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服务窗口负责人审核。

4、审批:分管厅领导审批。

5、送达:制作决定文件及证书并由服务窗口向申请人邮寄送达。

二、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三、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书;

4、章程;

5、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交原件(须前置许可的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等);

6、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

四、河池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市民政局2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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