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期限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5:03:36 90 人看过

一、济宁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期限多久

15个工作日

二、济宁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一库区具有有效仓容25万吨(含25万吨)以上质量良好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或者具有容量3000吨以上(含3000吨)质量良好的油罐、油库。仓房条件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对粮仓的要求。仓房位置及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仓房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设施;

(三)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条件。基本设备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对粮仓设备的要求,一般应具有粮油装卸、输送、清理、计量、储藏、防治、消防等设备;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粮食保管、防治、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粮油质量等级和储存品质必需的基本仪器设备和场所;具备检测粮油储存期间粮食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等条件,一般要具有粮情测控系统、机械通风系统和适合当地气候环境条件的其他保粮手段;

(六)有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或公路,交通便利;

(七)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2年内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储粮安全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三、济宁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有关的行为,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中央储备粮代储活动是指除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专门储存中央储备粮行为以外的其他储存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瑞安市“储备订单”粮食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品种和数量品名品种产地收获年度数量(市斤)种植面积(亩)备注合计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2000〕8号、浙粮〔2000〕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
    2023-04-23
    213人看过
  • 偷盗国有储备粮怎么判刑
    一、偷盗国有储备粮怎么判刑1、如果行为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人民法院对其判处刑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涉嫌盗窃罪要怎么立案1、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
    2024-01-19
    310人看过
  • 宁夏:地方粮油储备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加
    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宁夏11家粮食储备企业、20家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12家食用油承储企业、6家军供企业,分别享受免征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此次是继2008年自治区政府批准粮食储备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增加了享受免征的税种,并将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列入范围之内,对促进粮食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确保储备粮油安全和市场粮油供应,将发挥重要作用。
    2023-06-07
    261人看过
  • 嘉定区粮食储备库工程项目招标
    上海市嘉定区粮食储备库工程项目招标信息类型:项目招商所在城区:项目规模:不限人民币更多要求:招标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民防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地点:嘉定区安亭镇薀藻浜北侧投资规模(万元):1880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17000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层数:1-2层最大跨度21M联系人:韩楚电话:59537457报名日期:2007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报名地点: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报名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及其以上资质备注:1营业执照2诚信手册3资质证书4企业IC卡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先生
    2023-06-07
    453人看过
  • 行为人偷盗国有储备粮如何判
    一、行为人偷盗国有储备粮如何判偷盗国家粮食的处理方式:1.如果行为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如果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人民法院对其判处刑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
    2024-01-22
    170人看过
  • 济宁市烈士评定申请期限需要多久
    一、济宁市烈士评定申请期限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36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0工作日二、济宁市烈士评定申请的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023-05-18
    446人看过
  • 济宁申报工伤认定时限是多久
    一、申报工伤认定时限及说明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造成部分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可先行将其他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造成部分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可先行将其他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属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
    2023-03-19
    338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上海市甲方根据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成交确认单》,确认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粮食竞价过程中,乙方以_________元/吨中标,现双方就有关粮食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中标品种、质量、数量、价格、金额粮食品种中标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编号数量(吨)单价(元/斤)金额(元)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二、中标粮食质量粮食质量检验按照国家标准gb1351-1999进行,以公示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参考标准。所提供小样不完全代表大样。三、付款期限与方式1.本中标粮食实行款到发货(根据实到货款支付相等价的货物)。当合同签定之日起在25天内乙方将全部货款一次或分批汇至甲方帐户。乙方以贷记凭证、支票、汇票、本票形式付款。2
    2023-04-23
    189人看过
  • 各省养老金储备概况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的年度报表显示,其中关于2016年各省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情况中,广东省以累计结余7258亿元排名第一,其次是北京,其后依次有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山海、山西等城市。在30多个省份中,黑龙江数值最低,为-232亿元,资产成为负数。各省养老金上调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2023-07-02
    417人看过
  • 楼房仓储在粮食仓储保存中的使用
    楼房仓储是一种比较少见的多层装粮的楼房式仓储,其一楼由于仓顶没有太阳照射,仓温和粮温均比其它高大平房仓要低。但是在高温季节仍然有几个月时间仓温和粮温要超过20℃,不能实现全年准低温储粮,延缓储粮品质陈化的作用不明显。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辅助降温,使楼房仓储起到更好的作用。在长期的仓储储粮实践中,我国仓储粮工作者摸索出一套“冬季粮堆通风冷却、春季隔热保冷、夏季低温过夏”的低温储粮管理模式。低温不仅可以稳定仓储粮粮情,降低储粮费用,更重要的是楼房仓储可以保持粮食品质,抑制虫霉生长,减少药剂使用,实现绿色保粮,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从理论上讲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辅助降温,用谷物冷却机在高温季节进行些,温差越大,耗电量的差值越大。楼房仓储中的谷物初冷后受外界气温上升变化影响,粮堆的顶部面层和粮堆靠墙部位粮温回升较快,而粮堆中部和底部粮温回升较慢,形成了“热皮冷心”。楼房仓储
    2023-06-05
    498人看过
  • 土地储备中心有拆迁人资格吗
    [案情简述]:2006年8月17日,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了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向该市建设局申请对一居民小区进行拆迁,并提供了以下材料:(一)该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关于对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收购储备土地项目的批复》;(二)该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该市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四)该土地储备中心的拆迁计划和方案;(五)该市建设银行出具的该中心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000万元的证明。该市建设局审核后,于2006年8月25日向该市土地储备中心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张贴了拆迁公告。刘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其认为土地储备中心将拆迁项目用于土地储备的行为违法,遂以该市建设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市建设局颁发给该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法院依法追加该市土地储备中心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土地储备中心能否成为拆迁人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土地
    2023-06-08
    59人看过
  • 土地储备是否有面积限制如何制定土地储备法规
    在新城开发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个整体的储备项目,大范围收集和储存土地。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划拨、协议转让或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对土地储备工作本身没有面积限制,但涉及需要征地的项目,根据土地性质和面积的不同,审批权限也有很大差异。在明拆迁律师:土地储备是怎么回事儿?在明律师告诉你!在土地征收项目中,有一类项目常被冠以“土地储备”的称谓,似乎反映出其与一般征地项目会存在一定的不同之处。许多被征收人对此也有疑问:土地储备项目需要有“一书四方案”“征地批文”这些一般征地项目所必须要有的报批、审批文件么土地储备项目在征收补偿安置问题上是否有其特殊之处呢本文,在明律师简单明了地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土地储备这个概念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
    2023-08-18
    500人看过
  • 济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为例,一般是首先修学或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然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报名,之后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申请人需参加国家举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报名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后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试讲后等待得出认定结论(公示),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在上述基本程序中,有的省份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的省份将实践能力测试环节安排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前进行。对于体检的安排各省也不太一样,有的省份要求在现场确认之前进行体检,有的省份要求在实践能力测试合格后进行体检。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不需要参加
    2023-05-10
    147人看过
  • 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一、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具备拆迁主体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储备中心是不具有拆迁主体资格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由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
    2023-06-03
    5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粮食代储备储合同备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从取得代储中央储备粮资格的企业中,根据中央储备粮的总体布局方案择优选定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并抄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与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得将中央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
    • 省级储备粮食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单位。粮食储备是为保证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省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省级储备粮食①储备数量:1997年,省级储备粮食2.5亿斤(折原粮食局3.4亿斤)、食油5000吨。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新建省级储备粮食6亿斤(含食油5000吨),对原有省级储备粮食进行了处理。②粮油权属:省级储备粮油的所有权、
    • 中央粮食储存管理规定代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7
      代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仓库容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仓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三)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央储备粮质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具备检测中央储备粮储存期间仓库内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的条件;(四)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
    • 储备粮补贴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央储备粮的管理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拨付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补贴专户,及时、足额拨付到承储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中央储备粮管理费用补贴包干总额内,可以根据不同储存条件和实际费用水平,适当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承储企业的管理费用补贴标准;但同一地区、同一品种、储存条件基本相同的承储企业的管理费用补
    • 对储存粮食资格的中央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代储粮管理条例规定的怎么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收购、销售及年度轮换计划的;(二)给予不具备代储条件的企业代储中央储备粮资格,或者发现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再具备代储条件不及时取消其代储资格的;(三)发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存在不适于储存中央储备粮的情况不责成中国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