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1:20:08 321 人看过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

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即使有抠摸下身、玩弄生殖器、搂抱、抚摸乳房等的行为,都服从于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需要;

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如裸体表演、裸体共浴、裸体按摩以及裸体或非裸体的抠摸下身、玩弄生殖器、吸吮、亲吻、楼抱、舌舔、抚摸乳房、鸡奸等。

侮辱,则是指出于流氓动机,为了寻找刺激、调戏取乐而针对不特定妇女实施的有损于妇女人格的行为,如追逐、堵截妇女;偷剪妇女发辫、衣服;在公共场所故意用生殖器顶撞妇女的身体;用污物、脏水对妇女身上涂抹、泼洒等。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

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一、强奸女朋友会判几年

强奸女朋友没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的发生侵犯了女性的合法权益,给受害人带来负面身心伤害,在量刑上也依据其情节的严重性进行惩罚。

强奸罪不可以转化为强制猥亵,因为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两者意图目的是不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并明显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时,不容易仅仅从客观形式上区别是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这种情况下,区别二者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二者的客观行为表现虽然类似,但绝对不是相同。强奸罪的行为人在其猥亵过程中,必然要以语言、动作表示其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而且强行猥亵的行为必然要向强行性交的行为发展,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其必定要实施强行性交的行为。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行为人在猥亵过程中或者猥亵后,也可能要求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绝对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意图,而是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就会罢休,并无进一步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猥亵和强奸的区别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区别:1、强奸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强制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2、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强奸罪威胁拍照的量刑标准包括有哪些强奸罪威胁拍照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如果是以威胁拍照作为要挟,胁迫与对方达成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威胁拍照的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2、如果是实施强奸后以拍照作为威胁,继续实施强奸或其他目的,则属于犯罪情节恶劣,会加重处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4、主观
    2023-03-09
    239人看过
  • 强奸、性侵、猥亵的区别
    猥亵与强奸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意图。如果只是满足淫欲而实施抚摸等外在行为,未实施性关系的行为,即以猥亵来认定。如果主观上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即使未发生性关系,也不影响强奸罪罪名的指控。强奸罪可以转化为强制猥亵吗强奸罪不可以转化为强制猥亵,因为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两者意图目的是不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并明显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时,不容易仅仅从客观形式上区别是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这种情况下,区别二者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二者的客观行为表现虽然类似,但绝对不是相同。强奸罪的行为人在其猥亵过程中,必然要以语言、动作表示其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而且强行猥亵的行为必然要向强行性交的行为发展,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其必定要实施强行性交的行为。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行为人在猥亵过程中或者猥亵后,也可能要求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2023-07-04
    272人看过
  • 猥亵强奸,强制猥亵强奸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一、被朋友养的儿子侵犯怎么办强奸,又叫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强奸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采取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违背对方意志与其强行进行性交行为。强奸在国际社会是被禁止和严厉打击的行为,我国立法中提到了与强奸相关的违法行为,在《刑法》(2019修正)、《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等法律中有条文对强奸行为进行限制和惩罚。强奸的相关内容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学习者不仅需要认识到强奸行为是违法的,还需要了解如何举报性侵害等现象,
    2023-06-24
    230人看过
  • 区别强奸和强制猥亵的不同之处。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有:(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3)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
    2023-07-05
    426人看过
  • 奸淫幼女罪(未遂)与猥亵女童有什么区别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猥亵女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构成猥亵女童罪,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女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奸淫幼女罪在主观上具有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故意和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实行犯罪的手段行为可以是暴力、胁迫的。奸淫幼女罪的犯罪构成是主观奸淫目的和客观奸淫行为的统一,这种主客观统一的要件是否具备,是奸淫幼女罪(包括既遂和未遂)与猥亵幼女(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
    2023-05-01
    52人看过
  • 猥䙝和强奸未遂
    有期徒刑
    一、强制猥褒和强奸1、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2、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
    2023-03-06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是什么,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8
      强奸未遂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强奸罪无论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则都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其犯罪构成都是主观强奸故意和客观强奸行为的统一。而强制猥亵妇女罪主观上一般具有追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和感官刺激的动机,有时也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但绝对不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性交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具有以暴力、胁
    • 哪些叫猥亵?和强奸的区别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什么叫猥亵:是指除奸淫行为外,以刺激、兴奋、满足自己或他人性欲为目的而实施的淫秽行为。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不同,关于猥亵的内涵、外延也不同,总的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乱伦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色欲行为,如鸡奸、兽奸、当众手淫、散布淫秽书刊等。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强制或互相自愿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猥亵行为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许
    • 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猥亵和强奸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哪方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的意志,强击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猥亵与强奸两罪都是强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客观上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或者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上,两罪有极其相似之处。但
    • 猥亵幼女和强奸幼女未遂哪个罪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强制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致人重伤、死亡、多次、公众场所、情节恶劣等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量刑还是要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来定。
    • 2022年猥亵和强奸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6
      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强奸,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强制猥亵罪中的实行行为必须是指性交以外的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