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1:43:42 247 人看过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

2、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

3、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6)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本法第21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安徽盗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2013]138号批复。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未成年人盗窃问题:罪责认定及司法实践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如果该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已满16周岁,则该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应当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七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已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40%。多次寻衅滋事该如何认定对于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并且对于多次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或者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强拿硬要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2023-08-13
    260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否则,即使行为人实施了前述行为,也只能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情况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此外,司法实践中也必须将本罪与预测错误区分开来。(二)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都包含着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同时都有可能诱使相关投资者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并且两者都是有关妨害证券、期货信息真实公开的行为,两罪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贡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客观方面不同
    2023-03-01
    123人看过
  • 实践中爆炸罪如何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在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爆炸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的区别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其引起爆炸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应当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
    2023-08-13
    14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一、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22
    173人看过
  • 盗窃未遂的定罪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或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未遂的量刑根据犯罪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罪犯多次携带凶器入户盗窃,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处罚金。如果盗窃金额巨大,那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如果盗窃金额特别巨大,那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重婚罪定罪标准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婚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重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有配偶的人也可以是没有配偶的人,但二人之前至少有一方有配偶;2、重婚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但是仍然跟他人重婚;4、重婚罪的客体是侵害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满足上述条件,则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2023-07-01
    90人看过
  • 司法实践如何正确认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一)本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的界限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和名誉;而本罪侵犯的则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主要是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侮辱罪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侮辱、诽谤行为也可以采取出版作品等文字方式,但还可以采取口头、动作等方式。而本罪只能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4、犯罪主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本罪的主体则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5、
    2023-03-16
    407人看过
  • 研究盗窃罪追偿的司法实践
    犯盗窃罪的,根据盗窃数额和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盗窃罪如何处置构成盗窃罪既遂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3-07-10
    313人看过
  • 盗窃弹药罪既遂的司法实践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三)盗窃、抢夺手榴弹的;(四)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盗窃弹药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法院对犯盗窃弹药罪既遂的人的量刑是:1、一般犯该罪构成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情节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
    2023-07-04
    26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入室盗窃罪,如何确定入室盗窃罪的刑罚
    如何认定入室盗窃罪及如何认定入室盗窃罪的刑罚“入室盗窃”是指在认定“入室盗窃罪”时,在他人相对隔离的住所内,包括封闭的庭院、牧民帐篷、渔民渔船作为家庭生活场所、出租房屋居住等进行入室盗窃的行为,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指的是住宅,它的特点有两个方面:提供他人的家庭生活和相对与世隔绝。前者是功能特征,后者是场所特征。一般来说,宿舍、酒店、临时施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具体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也可以认定为“户”。营业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店,营业时间内不认定为“户”,非营业时间可根据情况认定为“户”。其次是“入户”目的的违法性。进入他人住所的目的是盗窃。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室内,但如果行为人不是以实施盗窃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宅,而是临时打算在室内实施盗窃,则不属于“入室盗窃”。盗窃罪的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5-31
    421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划清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在于:(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2)本罪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后罪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3)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以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必要;而后者则没有这一限制。一、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的认定标准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罪过内容上看,犯罪过失具
    2023-03-11
    487人看过
  •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认定的司法实践分析
    认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如下:1、盗窃犯罪必须开始实施;2、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未取得对别人财产的非法控制;3、犯罪未完成时,不非法控制别人财产是盗窃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正确认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对于定罪和量刑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盗窃未遂,谈不上数额较大,实际社会危害性也很小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以珍贵文物等重要的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对象,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也应认定盗窃罪(未遂)。在区分标准上,应坚持以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为标准,但在有些情况下,盗窃罪既遂与未遂较难区分,这就需要一定的标准。在具体把握上赞成“失控说”,即应当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失去了对该财物的实际控制,区分盗
    2023-07-03
    284人看过
  • 偷窃罪和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区别是什么?
    偷盗和盗窃的区别在于,偷盗是基于自己或者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擅自取走他人财产是违反社会道德的。偷盗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一般偷盗数额较大的,也会定义为盗窃。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产的行为。侵犯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生活中,许多人习惯性地将偷窃罪视为盗窃罪。毕竟偷窃主要是通过盗窃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产的行为。但是国法律中没有偷窃罪,只有盗窃罪。偷盗罪和盗窃罪一样吗偷盗和盗窃,前者是俗语,后者是法律术语,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以治安案件处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
    2023-07-12
    396人看过
  •  侵占罪与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异同?
    本文介绍了犯罪故意涉及的内容和产生时间、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对象以及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区别。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因素。1.犯罪故意涉及的内容和产生时间是有所不同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已经持有的财物,而且这种故意只能在持有财物之后产生;而后者则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这种故意只能在非法获取财物之前产生。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
    2023-11-01
    255人看过
  • 盗窃罪的判决方式和司法实践
    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犯盗窃罪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上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盗窃数额认定为特别巨大的,将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入室盗窃罪?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
    2023-07-08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盗窃罪未遂司法实践中如何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但是很多小偷在盗窃过程中就被发现了,这时候就是盗窃未遂。司法实践中怎样判定盗窃罪未遂?判断标准就是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盗窃未遂怎样处罚?下文为您解答。一、怎样判定盗窃罪未遂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
    • 盗窃罪和诈骗罪哪个重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7
      盗窃罪一般来讲重一些,因为同样的犯罪数额,盗窃罪要判的重一些,盗窃罪一般1000元就能够立案了。 正确认定盗窃罪: 1、认清盗窃罪与非盗窃罪的界限; 2、盗窃既遂与未遂; 3、盗窃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 【法律依据】
    • 在实践中应该怎么正确认定侮辱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7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如何判刑在实践中确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交通肇事怎样判刑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
    • 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司法实践中该如何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
      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一)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