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撬锁的方法窃得他人电动自行车一辆。翌日,张某将该车以1135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在更换车锁时,发现车座底下有900元现金、后备箱内有一条灰色男裤,遂将900元现金和裤子据为己有。经鉴定:该车价值2940元,灰色男裤价值90元。
对于随车附带的现金和裤子如何认定?
检察官认为:上述财物张某在盗窃电动车时主观上属于非法占有的概括性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故应认定为张某盗窃所得。
一是从主观非法占有的故意看,张某具有概括性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其行窃时,既对电动车有占有的故意,也对电动车内的其他物品具有占有的故意。如果张某确实不想占有车内的其它物品,则张某应在盗窃电动车时进行清理,将其它物品设法交还失主,而事实上他既没有清理,也没有归还。从这一点明显看出,张某对电动车内的所有财物均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不是仅仅对电动车有占有故意。对于盗窃罪,不可能按照行为人想偷什么就按什么定罪量刑,也不可能按照行为人知道多少价值就按多少价值定罪量刑,即不能完全依照主观犯意,排除实际价值,而应结合考虑行为人是否认识到盗窃对象或价值,是否对盗窃对象或价值持放任的心理态度。
二是从客观方面看,张某采取撬锁的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失主失去了对电动车及其车内物品的控制,而张某当然控制了该财物,至于张某得手后对财物如何处理,是他对赃物的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不影响盗窃数额的认定。对犯罪对象——赃物的处理,是丢弃还是销赃还是自用,都不影响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
三是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并不等于主观事实与客观事实必须完全对应,也不要求行为人事先有着精确、肯定的认识。张某的目的是盗窃电动车,直接指向的无疑也是电动车,即对盗窃电动车是一种直接故意。但他应当考虑到,电动车的后备箱以及座底下可能有财物,也可能没有,即他就盗窃指向对象外的其它财物有一定的认识。本案中不能排除一个事实,就是客观上张某已经将直接对象电动车和对象之外的其它财物(现金和裤子),一并实施了盗窃并窃得。这就决定了张某实施盗窃对象之外的其它财物,具备占有的故意,也就应当作为犯罪数额来认定。
-
累犯盗窃一千构成什么罪
396人看过
-
盗窃罪多少钱立案?盗窃多少钱构成犯罪
256人看过
-
盗窃案件不构成犯罪怎么判
279人看过
-
盗窃不构成犯罪如何撤案?
473人看过
-
吕西宾犯盗窃罪一案
246人看过
-
不构成犯罪的盗窃一般拘留多少天
431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盗窃罪多少钱立案盗窃多少钱构成犯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7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1千元-3千元。在不同的地区对盗窃罪实际的立案数额标准规定不太一样。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
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盗窃罪犯罪构成的标准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关于盗窃罪一、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盗窃罪犯罪构成1.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5种行为。(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的;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公私财物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
-
犯盗窃罪会判几年,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5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的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 1.已满十
-
盗窃犯罪的源代码该怎样构成盗窃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1偷到的源代码的价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可以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盗窃罪如何量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