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
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层意思:
(一)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二)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在前一规定不能适用情况下,才能适用后一层意思。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债务人的行为可分,则以保全债权为限发生部分撤销之效果,但不得对债务人的其他行为主张撤销。
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是针对债权人撤销提起的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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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撤销权以哪种方式行使?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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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行使范围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3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