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是没有义务给劳务工购买各种社会保险的,所以劳务工通常也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如果劳务工怀孕,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予以辞退,只有在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员工才能享受产假待遇。
一、产假一般从孩子出生开始吗
不是的,顺产产假98天,产前可以休息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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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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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女职工待遇相关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如果女职工因难产,产假可以增加15天;如果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也可以增加15天。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流产,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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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女职工怀孕期工作岗位的相关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0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此外,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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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怀孕期女职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91. 在产假期间,工资将继续发放。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则可以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该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本人工资标准,企业可以垫付差额。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企业将按照原工资发放。不同地区的计算标准和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2. 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员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期间,如果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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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的相关福利有哪些,及其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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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保护方法女职工怀孕保护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