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保险合同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45:31 279 人看过

一、超额保险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超额保险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

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连保费也不会退还。

二、造成超额保险的原因有哪些?

1、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双方当事人确定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这种超额保险有善意和恶意之分,前者如要保人对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认识不清,误以为高额投保;后者如要保人居心叵测,企图获得不正当利益。

2、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保险标的物的价值跌落,以至保险人履行赔偿金时其保险金而超过保险价值。在保险标的无发生损失时,除了投保人或呗保险人有欺诈行为,使保险合同无效外,保险人只按照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赔偿。

三、超额保险的相关法律

法理上,依据当事人对于超额保险的产生是否具有恶意与欺诈,将其区分为善意的超额保险与恶意的超额保险。善意的超额保险一般出现在不定值保险之中。或者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出于善意,过高地估计财产的价值,或者由于保险市场价值的下降,使得保险标的出险之时,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对于善意的超额保险,各国保险法律均规定了,保险金可以按照保险标的的价值比例相应地减少。恶意的超额保险,是指超额保险的产生,由于当事人的欺诈所致。对此,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或者对于投保人多支付的保险费不予退还。也有国家法律规定,无论超额保险出于善意或者恶意,保险契约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可见,我国的保险法律对于超额保险的后果规定比较粗糙,未能区分善意与恶意,一律规定为超过部分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去世,如何处理?
    如果该保险由公司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费由公司支付,那就是公司为避免事故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摊的一种方式,因此保险利益的受益人应为公司。如果保费由个人支付(或个人工资扣除),虽为公司统一办理,但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员工(或员工自行指定人员),那应该是员工对自身及家庭的风险保障,赔付应该归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由其受益人进行继承。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不得在保险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义务,编造并向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与保险合同内容及与其他事实不符的情况,给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错误信息,使其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志的情况下订立保险合同、接受保险合同的额外义务或者接受有损其利益的保险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3
    360人看过
  • 如何合理处理超额劳务费的税务问题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费扣税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00元以下不交税,计算方法如下: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计算依据: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
    2023-07-04
    268人看过
  • 合同金额有误该如何处理?
    合同金额有误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条件。一、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口头形式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二、民法典规定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民法典》规定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离婚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离婚协议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离婚协议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三、劳动合同附加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劳
    2023-03-29
    238人看过
  • 购房合同解除后保险如何处理
    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买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没有不许退保的字样,买家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即可解除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所以,购房者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2023-05-01
    406人看过
  • 保险人如何受理出险,保险人如何计算保险额
    一、保险人如何受理交通事故出险(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
    2023-02-23
    407人看过
  • 超额偿还共同债务时,应该如何处理?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办法如下: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
    2023-07-06
    7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约定不明超规用药全额理赔
    9月20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陈*佳保险事故赔偿金42170元。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5日,家住张家港塘桥镇的袁某驾驶其女儿陈*佳所有的小汽车行驶至塘桥镇南京西路维达路口时,与周某所骑的电瓶车相撞,致周某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由于无法认定责任,经交警大队调解,陈*佳赔偿了周某经济损失43051元。事后,陈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周某使用了非医保范围的药品,不同意全部理赔。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内部规定用药理赔参照医保的规定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保险公司出险后未对伤者救治用药等的注意事项提供必要的咨询,以避免损失的扩大。而伤者遵照医嘱用药,原告按照伤者的实际医疗损失进行赔偿,无损害被告利益的主观故意,应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4-30
    57人看过
  • 超额保险(excessinsrance)
    什么是超额保险一般可将保险金额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足额保险,二是不足额保险,三是超额保险。超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也就是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20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超额投保。超额投保不能得到超额赔偿。《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超额保险出现的原因超额保险出现的原因有四种:一、投保人不了解市场行情,过高的估计了财产的价值。二、经过保险人的协商后,保险人愿意对投保人的高额投保承保。三、客观情况的变化,市场价格浮动导致保险金额高于财产实际价值。四、投保人希望得到高额赔偿。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额超过财产价值的保险。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补偿实际损失责任,对保险金额中超过财产价值的部分无赔偿义务。在被保险人出于善意,过高估计财产价值而导致超额保险时,可按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相应
    2023-04-23
    277人看过
  • 如何判定保险合同诈骗的金额?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车辆保险合同诈骗金额怎么算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保险诈骗案件中,个人参与保险诈骗活动,诈骗金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诈骗金额在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参
    2023-07-06
    496人看过
  • 如何将保险需求转化为合理的保险金额
    人寿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一般认为它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买多少保险合适,主要应考虑自身对保障的需求大小及经济承受能力,保障需求高则保险金额高,反之亦然。如果为了追求缴费低,而降低保险金额,那么保险就失去了它的作用,风险发生时会让人感到钱不够用;反过来,自己盲目追求高的保额而缴纳高额的保险费,将会给您的经济增加很大的压力。同样保险也失去了它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负担。在设定保险需求时,首先,应明确被保险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如果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保险需求涵盖了家庭成员的经济需要,可考虑保险金额相应多一些,因为他在维护家庭的经济稳定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是孩子,或者对家庭的经济影响不大,可以考虑相应减少保额。目前,我国保监委对儿童保险的保额限定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可以通过这个等式计算商业保险需求:商业保险需求=风险导致的费用需求-社会保险金对于一般人来说,用这个公式来确定保险金额显
    2023-06-20
    180人看过
  • 客户纠结合同金额如何处理
    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经过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贷款合同下来没签合同算违约么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是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对方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如何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2023-06-21
    199人看过
  • 未签合同时的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问题去年3月,我爱人从沈阳来到北京工作(户口在沈阳),他在一家IT公司工作快半年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和他签两年合同,违约金是未履约的月数*月薪,现在工资大概是5000元左右,也没有任何保险公积金等。我想问一下,公司规定的违约金是不是太高了?另外我爱人和他公司之间算不算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该给他支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吗?解答首先,您爱人与该公司肯定是事实劳动关系,自然应当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次,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你只说了一个公式,所以不好直接认定高低。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本人前12月工资的标准。
    2023-06-09
    166人看过
  •  投保人随意取消保险合同时,如何处理?
    如果您想要解除保险合同,可以选择直接退保,但需携带身份证和保险合同。若在保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返回已缴纳的所有保费;若超过保险犹豫期之后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以保单的现金价值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投保人。如果您想要解除保险合同,您可以选择直接退保。在办理退保手续时,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和保险合同。若是在保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返回已缴纳的所有保费;若是超过保险犹豫期之后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以保单的现金价值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投保人。 保 险 合 同 解 除 方 式 有 哪 些 ?保险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在保险合同中,解除方式是重要的一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投保人解除合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保险人,否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2. 保险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是投保人违
    2023-09-03
    27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争议如何处理,保险合同争议选诉讼还是仲裁
    一、保险合同争议如何处理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面进行:1.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2.调解,当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客户可以书面方式向“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调解所要求的其它材料。3.仲裁。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可以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列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时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4.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判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这也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二、保险合同争议选诉讼还是仲裁保险合同争议一般选择诉讼多,但首先需要看双方是否
    2023-05-03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赔超额保险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8
      作为一种非比例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也是以赔款为基础计算再保险责任的再保险。他与溢额再保险有点近似,二者都要求分出公司事先确定一个自留额,所不同的是,后者按自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再保险限额,而前者则是根据危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的发生慨率,确定不同规模的再保险限额。超额再保险所指向的标的既可以是某一危险单位损失或其累积损失,也可以是某一次巨灾事故引起的若干个标的累积损失。前者为险位超赔;后者为事故超赔
    • 保险责任超过保险金额如何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4
      超过保险责任范围怎么认定,我们可以通过分析保险责任范围来认定是否超过保险责任范围: 1、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范围。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 2、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必须了解清楚才能知道购买保险的意义,如果消费者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就超出了
    • 发生保险合同争议时,如何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
    • 如何处理保险案件涉案金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营销人员进行骗保、骗赔的按业内诈骗填列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骗保、骗赔的按业外诈骗填列。而保险司法案件涉案金额的处理方式就是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 超额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投标保证金有金额限制,超出部分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退还。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这里的“招标项目估算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计价规则和市场价格水平合理估算的招标项目金额。计算出来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既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最低金额,也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