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1:51:59 89 人看过

答案显然是不合理的。

现在的企业,经常会以业务考核来确定是否留用员工的标准,并且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于员工采取“末位淘汰制度”,认为只要考核不过关、或“考核排名末位”,企业有权解除合同。

然而,企业以“末位淘汰制度”作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遭遇仲裁纠纷并且以败诉告终。因为“排名末位”并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

其实,作为劳动关系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的制度,“末位考核制”本身不违法,但不应该武断作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

“末位淘汰制”,是“将工作业绩末尾的员工淘汰掉”。企业主应用“末位淘汰”主要实现三种目的:

1、调整工作岗位;

2、合同到期不续签;

3、公司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三种目的都不一定合法。我们可以具体一一道来:

第1种目的:用人单位将末位淘汰考核制度,作为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据此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通常需要举证调整员工不能胜任起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提出的“末位淘汰”记录,就是证明员工是否胜任、是否有必要调岗的依据了。

这样运用“末位淘汰制”是合法的

第2种目的:以“末位淘汰”考量和决定合同到期不续签,这是合法的。

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除了某些法定顺延情形及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半不会被法律否定。对于员工末位淘汰记录,可以作为是否续签、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考核、是否继续录用的依据。

所以这种运用淘汰制也是合法的。

第3种目的:以“末位淘汰”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无效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都是法律事先明确界定的。未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员工在绩效考核中处于末位作为解除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因为(1)末位淘汰不等于不胜任工作。

(2)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末位排名及考核不合格都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哪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也需要给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实践中,单位不要以排名末位提前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将“末位淘汰”列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由于“末位淘汰”本身违反劳动合同,因而末位淘汰制度是违法无效的。

一、不能胜任解除操作建议

初次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首先对员工进行业绩考核,并保留相应的考核书面证明材料,考核尽量做到公开公正,以证明劳动者初次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的具体标准企业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做出明确的界定,既有客观可衡量的考核指标,又有主观的。

再次证明调岗或培训

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员工,人力资源部与其他部门领导协商其岗位调整意见,或对员工进行在岗或脱岗培训。用人单位将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前,可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包括考核成绩、岗位调整意见的书面通知。员工岗位调整后,可给予其一定的岗位培训。若岗位调整前后的工作内容相差不大,也可不培训。用人单位选择对不胜任员工进行培训的,培训内容和方式由单位确定,但应保留培训记录和档案。

培训内容:与员工工作业务、岗位职责有关。

培训形式:上岗培训、在岗培训、离岗培训。

培训档案:员工签字的培训参加记录、员工撰写的培训总结。

最后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对初次不胜任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后,需要对员工进行业绩和工作能力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员工则留任新岗位;考核成绩不合格,应当书面则进入辞退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能否以单位淘汰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淘汰设备的损失赔偿一、案情简介某皮件厂于19XX年从国外购进了一台自动化生产设备,进入车间厂房后一直没有使用。次年2月11日,该厂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其中该引进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按帐面原值93500元投保。5月31日,一名职工在喷漆时不小心,由一枚小小的烟蒂,酿成一场大火。二、意见分歧保险公司在出险后进入紧张的理赔工作阶段。该厂向保险公司提交的财产损失清单,上面列明的厂房及设备修复费用共计40260元,其中引进设备的修复费就达23400元。保险公司要求该厂开出维修该设备的预算明细时,该厂先是不交,后又提出该设备已无法修复,请求保险公司按帐面原值赔偿,将此
    2023-08-07
    410人看过
  • 单位是否可以凭借末位淘汰制度来解除员工合同?
    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如何订立合适的末位淘汰制度1、企业制定末位淘汰规章制度,应当履行职工民主程序,即征求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意见,或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程序。3、用薪酬管理的方式,通过薪酬体系设计配合末位淘汰制来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竞争意识。4、对于绩效确实不佳的员工,如果因为不适合所在工作岗位,可以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经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5、在劳动者符合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正确使
    2023-07-07
    153人看过
  • 末位淘汰应注意什么,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不能以末位淘汰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末位淘汰制度是否合法?末位淘汰制这一绩效管理方式,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前CEO杰克韦尔奇首先提出,于上个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目前,也受到国内的一些企业追捧。这种管理模式,在促使员工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潜力,达到个人绩效的最大化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然而,在中国的现有法律环境下,末位淘汰制是否有其存在的现实土壤,其合
    2023-08-09
    300人看过
  • 单位设置末位淘汰制度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一、劳动者请事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请事假,应当有正当理由,无论请多长时间,均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2023-02-08
    311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下的末位淘汰制
    一、解读末位淘汰制所谓末位淘汰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具体目标和发展战略,结合各个具体职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作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后,将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予以淘汰、辞退的一种管理方法。末位淘汰制的要义在于,通过引进竞争机制,促使员工具有危机意识、竞争意识,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潜力。但是,只根据考核结果对绩效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而不管其绩效水平是否高于组织绩效考核标准线的绩效管理制度存在很大问题。此制度舶来于美国一些公司,于上世纪90年代被我国一些企业采用,之后还被广泛运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处理某些非劳动关系的事情。末位淘汰制在绩效考评和处理劳动关系上,有着多种版本。有的只是据此将居于末位者作薪酬或岗位调整;有的则将此作为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如国内某电脑集团每半年据此将5%的末位员工淘汰,只要业绩考核成绩排在最后5%范围内的,不管其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2023-06-07
    100人看过
  • 单位的 末位淘汰 违法吗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怎么给员工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2023-04-06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末位淘汰能否成为被解雇的理由?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7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实行末位淘汰制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最高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不能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从劳动合同法看,我国法律没有允
    • 用人单位能否以“末位淘汰”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末位淘汰是指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每年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打分和排名来辞退排在末位的几名员工,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法。 这种末位淘汰制度实际是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之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
    • 公司可以用末位淘汰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5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 以考核末位淘汰制,解除?违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