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需要中止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8:45:43 157 人看过

如果一方当事人遭遇了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重病、工伤、交通事故等情况)发生,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诉讼,诉讼中止的情形是不同的,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等。

中止诉讼时效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间内再行犯罪的,第一次犯罪的追诉期间,从以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指出,我国暂缓起诉的条件是,无论新犯罪的性质和刑罚的轻重,被追诉人在被追诉期间是否再次犯罪。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暂缓起诉时效后,时效开始的时间为“犯罪后之日”。所谓犯罪后之日,即犯罪成立后之日。

1、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要提起诉讼,有诉讼时效。在刑事案件中,有起诉的限制。第一次犯罪尚未经过追诉期限,第二次犯罪已经发生的,从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一次犯罪的追诉期限。然后,这取决于这两种犯罪中哪一种有较长的起诉期。

2、在追诉期限内又犯其他罪的,第一次犯罪的追诉期限,从以后犯罪之日起计算。由连续犯组成的若干罪行之间必须保持连续性。这是构成连续犯罪的主观要件客观要素相互统一,形成综合的构成标准。我们认为连续性鉴定了大量的犯罪之间,是否应该坚持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刑法基本原则,以反映故意犯罪和犯罪行为特征的对立统一连续的意图和主导的连续性犯罪作为标准,基于连续几个意图控制相同的犯罪故意,在一段时间内几个足以分开连续执行同一性质危险行为构成犯罪的,在几个犯罪之间存在连续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起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诉讼时效为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起诉期限为二十年。二十年以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然后才能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中止相关文章
  •  犯罪中止:如何判断团伙解散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李某预谋害妻子,但最终放弃了行动,因为念及多年的夫妻情,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应属于犯罪中止。其行为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未造成犯罪结果,所以对李某应当免除刑事处罚。只有当以下条件都满足时,才能将行为视为犯罪中止:(一)行为人具备中止犯罪的意图;(二)行为人实际采取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行为的继续进行,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案例】李某与王某系夫妻,两人经常为李某的外遇行为争吵,且王某不肯与李某离婚。一日李某为达到与王某离婚的目的,预谋害王某,便拿出自造的手枪向王某射击,由于王某躲闪的及时,第一枪未射中。这个时候李某完全有条件向王某继续开枪,但是念自己和王某已是多年夫妻,便自动放弃了枪杀王某的行为。【解析】李某的行为应属于犯罪中止,因为李某第一次射击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并且李某完全可以有条
    2023-11-10
    274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犯有犯罪中止?
    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犯罪中止进行认定:(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累犯应该怎么认定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3-07-19
    90人看过
  • 绑架罪中止如何判断?
    绑架罪的中止认定情况认定如下:一、绑架罪的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行为。因此,绑架后暂停有两种认定:1、在绑架阶段或绑架尚未结束时,自动放弃绑架;2、绑架结束后,主动停止,不再勒索财产;二、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犯罪中止。对中止犯,无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绑架罪中止的认定犯罪中止的规定,即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应是指从犯罪预备、实施犯罪、以及犯罪行为实施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仅仅绑架了人质,尚未进一步实施勒索财物行为可以说行为人预定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这种情况认为是犯罪中止,不仅符合中止的主观要求,而且也符合成立中止的时间要求。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以后,自动放弃继续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
    2023-07-11
    410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单边诉讼的条件?
    本文主要介绍了双边诉讼离婚所需的主要条件,包括双方感情破裂、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和原告具有适格原告的身份等。这些条件是离婚诉讼中必不可少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诉讼程序。单边诉讼离婚所需条件:1.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双方之间存在合法且有效的婚姻关系;3.原告具有适格原告的身份,并在起诉离婚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 边 诉 讼 离 婚 需 要 哪 些 文 件 ?单边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或不承认自己存在婚姻关系,也未参加诉讼的一种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单边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离婚原告与被告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2. 离婚原告已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满二十周岁,女满十八周岁;3. 双方自愿离婚,或者因胁迫、欺诈等非法手段导致离婚
    2023-09-01
    226人看过
  • 中止和中断如何影响保证的诉讼时效
    根据国家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本人上年月均工资确定的,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再乘以规定的比例,就是你缴费数额。例如,月均工资是5000,缴费比例是8,那么缴费金额就是400元,国家还规定,职工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最新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是什么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023-07-07
    229人看过
  • 如何判断离婚诉讼是否已开庭
    不需要查询。真正被起诉,法院已经立案的,会收到法院的传票。1、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被告,被告拿到诉讼材料十五日内答辩,不过不提供书面答辩不影响开庭。简易程序开庭时间在送达十五日以后,普通程序会通知三十天以后开庭,因为要留出超过三十天的举证期限。2、开庭后如果查明事实,调解不成会判决,正常情况简易程序从立案起三个月以内出判决结果,普通程序是六个月以内。当然不包括鉴定等特殊情况批准延长的时间。3、被告会收到受理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和开庭传票;可以送过邮寄方式送达被告,或是由法院通知被告前往受理法院领取。如果真的想要查询的话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者拿着身份证到本地法院查询有没有被起诉。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一、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1、被起诉离婚应诉方式如下:(1)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
    2023-07-02
    302人看过
  • 诉讼中断与诉讼中止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2、发生的原因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3、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中止一般是指,做事中途停止,使中途停止。中断是指计算机运行过程中,出现某些意外情况需主机干预时,机器能自动停止正在运行的程序,并转入处理新情况的程序,处理完毕后又返回原被暂停的程序继续运行;2、事由不同;3、法律后果也不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2023-08-14
    351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如何判断过错方?
    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可以判决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1、重婚或与第三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何判定过错方离婚离婚过错方的认定,一方存在法定的情形,就会被认定为过错方。法定情形如下: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2023-07-11
    352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宗行政诉讼是否成立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中,一方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而另一方主体是国家机关,他们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也是行政诉讼和其他两大诉讼最大的区别。行政诉讼的被告如何认定对于行政诉讼中被告身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认定: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委托行政的被告确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3-07-05
    261人看过
  • 中断和中止对诉讼时效有何影响?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下列方面:1、发生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2、法律原因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律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律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不同的法律后果,时效中断的法定原因发生前过去的时效期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实际上是从法定原因发生后重新计算的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暂停计算暂停期,法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中断、中止1、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2023-07-02
    459人看过
  • 诉讼中止是否导致保全中止
    诉讼中止并不会导致保全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6-14
    66人看过
  • 如何判断民事诉讼被告是否适合?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一、当事人诉讼资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适格当事
    2024-01-30
    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保证人破产是否需要中止诉讼
    一、民法典中保证人破产是否需要中止诉讼民法典对保证人破产是否需要中止诉讼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保证人作为企业破产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企业的诉讼会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保证人需要什
    2023-04-18
    24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一般起诉离婚,具有以下情形的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决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离婚哪些情况下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一)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2023-07-20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更多>

    #刑事诉讼中止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是如何判断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0
      诉讼时效终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 如何判断法律是否规定诉讼时效中断?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5
      移送管辖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要求当事人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之内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说提起诉讼。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如果管辖权存在着问题需要移送管辖的话,那么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一直持续进行,对当事人不公平。
    • 合同终止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一般是可以的,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况。具体案情是什么?是民事还是刑事?
    • 代位权诉讼是否需要中止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相关延伸】 问:哪些情况法院可以终结执行? 答:有
    •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是否重新计算起诉时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4
      1、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2、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3、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