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06:41 475 人看过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

全国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国全国总工会的组织机构

【全国总工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工会的组织体制,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建立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两大组织系统。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我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国际活动中代表中国工会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由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执行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权,主席团下设书记处,主持全国总工会日常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和书记处书记的任期与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届期相同,每届任期5年。

地方各级工会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总工会的权力机构,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5年举行一次。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省、自治区总工会可在地区设派代表机关,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总工会可在区建立区一级工会组织或设派出代表机关。

目前,我国各级地方工会组织的建立与国家行政区划相统一,分为三级:省、直辖市、自治区总工会;省辖市、自治州总工会或省、自治区地区工会办事处;县(市)、旗总工会。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乡镇工会、城市街道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具有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双重职能,在当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工会更多地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直接承担和处理新建企业工会难以承担的工作以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产业工会是按照产业系统建立起来的工会组织。

产业工会的设置主要分为全国产业工会和地方各级产业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的设置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布情况,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目前共有10个全国产业工会,其中铁路、民航、金融等3个全国产业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的体制,其余7个全国产业工会均实行全国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的体制。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

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同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除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外,其余产业工会组织不要求上下对口。其建立委员会和工会领导机构的原则大体与全国产业工会相。

知识总结: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进一步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进一步保障了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一、工伤人员还算不算工会会员

算工会会员,因为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单位员工不一定是工会会员,工会需要申请加入,由要求入会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工会小组提出书面(口头)申请,填写《中国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交工会小组讨论。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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