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是否会通知其家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23:10:11 437 人看过

37天没出来就意味着逮捕了。逮捕是会通知家属的,有时是电话通知家属去领逮捕通知书,有时是用挂号信将通知书寄到户籍地。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至于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就要看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了。

刑事拘留电话通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分子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需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家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85条可知,公安机关对于满足相关规定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在24小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123条,“无法通知”情形有:(1)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2)没有家属的;(3)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有碍侦查”情形有:(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2)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3)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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