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上的债务可以共同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1:02:22 215 人看过

一方债务一般不能用共同房产来还,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如果是属于一方的债务,但是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才可以用共同房产来还。

一、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有以下两种:

1、一方赌博、吸毒等所借的债务。

一方赌博、吸毒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债务离婚后具体是谁承担责任呢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由一方个人承担责任,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

三、老婆欠钱老公有还钱的义务吗

老婆欠钱老公不一定有还款的义务,老公是否有还款义务要根据老婆所欠款项的性质决定,对于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公有义务偿还;对于仅是用于老婆个人日常消费的债务,属于老婆的个人债务,老公没有义务偿还。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夫妻间可以请求第三方债权人偿还共同债务吗
    第三方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所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的除外。一、夫妻债务认定的标准是如何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借钱离婚怎么办一方借钱,在离婚后不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债务只能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处理。夫
    2023-03-29
    381人看过
  • 债权人的责任可以只追偿夫妻共同债务吗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方追偿,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一、老婆在网上平台借了高利贷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吗共同债务的内容:(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3)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6)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9)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根据离婚方
    2023-03-13
    436人看过
  • 连带的共同债务可以转让吗
    连带的共同债务能不能转让,要看债权人是否同意债务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债务人是可以转让债务的,但并没有规定债务是否为连带的债务,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应该视为连带的债务也可以转让,而在转让债务时,新的债务人对债务是具有抗辩权的。对于共同连带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一方偿还,也可以要求共同的债务人偿还,而连带的债务人清偿所有债务后,是具有追偿权的,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追偿的,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自己要承担的债务。一、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3-11
    65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能力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不大。因此,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一、债务承担是指什么?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如果第三人通知了债权人,或者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示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债务承担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债务承担协议的有效条件如下: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2、转移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同意不可转移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应当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一)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二)第三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
    2023-03-28
    106人看过
  • 共同债务可以做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吗?
    共同债务分割后还可以再分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当事人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有共同债务的可以离婚吗&Q4&夫妻有共同债务的可以离婚,离婚与是否有债务无关。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法律依
    2023-08-11
    357人看过
  • 夫妻俩共同欠的债务可以独立偿还吗
    夫妻一方私自借的债务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只需要过错方履行偿还的义务即可。一、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丈夫借钱妻子是否要还,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妻子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3、丈夫死亡,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除外。二、想以离婚来逃避婚姻期间的债务合理吗?不能。因为婚内债务是由双方共同所借的,或者是因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偿还不清的,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的;婚内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共同偿还,在离婚时,债务是谁的,就应当由谁进
    2023-06-24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债权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债权是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己一定利益的权利。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都能由继承人继承。
    • 可以强制重整债务人的共同债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风险提示: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
    • 个人债务共同生活的可以共同偿还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5
      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不属于个人债务,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 部分债务共同还款的房子产权算共同财产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部分债务共同还款的房子产权算共同财产吗我与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共花15万,装修3.5万,其中6万是想亲友借的,其余的9万是老公和他家父母出的。现在结婚两年了,6万债务是我们婚后还的,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如果现在办产权证,这个房子应该写我们两个的名字吗这种情况下,房子算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吗律师:婚姻法解释2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
    • 侵权之债可以与债务共同承担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4
      债权之债是可以债务承担的,债务债权关系中,债权人可以把一部分或者把全部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债务的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同时要求被转账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债权承担需要以第三人签订书面的债务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