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是否可以附加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6:21:57 170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

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但这一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

首先,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不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二、商品房的显著特点(一)“商品房”的房屋来源,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屋,它纯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同时,它也可以的。(二)“商品房”的土地来源,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三)“商品房”的出售对象是公开面向社会广大公
    2023-06-20
    147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电子版在哪里可以找到
    若要查阅购房合同电子版本,以下是几种有效途径供您参考:首先,请登录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选择并点击“查询购房合同存档资料”选项;其次,在查询登陆界面中,逐项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编号以及合同档案号码等关键数据;再次,经过提交查询请求之后,便能够查阅到所购房产的具体所有权归属情况及其合同存档信息;如果您签署的是在线合同,则可以凭借合同编号和预留的密码登入新建商品住宅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查询;第四步,仅需输入购买方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合同备案号以及合同密码,即可对合同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最后,若有需要,还可以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局交易服务窗口,提供身份证件与房产所有凭证以打印所需合同文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024-04-22
    461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再转是否有限制
    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是:第一、法律、法规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则可以转让,如果不允许转让的则不能转让。第二、转让者应当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如果是没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则不能转让。第三、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当为还没有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就不属于预售商品房转让,而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第四,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就属于无效合同。怎么将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我国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既未予以明确允许,但也未明令禁止,而是授权国务院作出具体规定。在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也没有禁止炒楼花。另外,在国务院对炒
    2023-07-27
    326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文所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就转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商品房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商品房价金等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我国对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制度。采取商品预售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障商品房预售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的预售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城市房地产管
    2023-06-10
    499人看过
  • 本期关注: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指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的商品房预售人在商品房还未竣工、房屋并未现实存在的情况下,与预购人约定在一定期限后,将竣工的房屋交付给预购人,预购人支付价金的不动产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的特征读者王先生:听说购买预售商品房存在风险,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和特征。大连市房地产经济学学会副秘书长贾广葆答复:预售商品房不同于商品房买卖,它有着一些独特的特征。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非即时买卖,在商品房预售中,当事人往往约定,在合同订立时买方即开始付款,而卖方则在将来房屋竣工后方能向买方履行交付义务。因此,它是一种由买方先付款、卖方定期给付的非即时买卖。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管理法》等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开发商必须在具备法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取得房地产中介资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商品
    2023-06-05
    34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办理房产证可以吗
    购房预售合同并非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此类合同尚未达到法定的正式生效条件,唯有达成正式生效之条款后方可申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下所示:1.房屋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原件。2.房屋购销销售统一登记证的原件持有。3.房屋外部测量勘察报告及分布整理线图的原件各一份。4.已缴纳完毕的税款凭据(包括契税缴款书)。5.若购房者已婚,则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对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实。6.若购房者已婚,则需携带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并对结婚证原件进行核实。7.若购房者或其配偶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则需提供个人印章;如有第三方受托代为办理房产证事宜,则需同时提供购房者夫妇双方的个人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2024-07-24
    230人看过
  • 常州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修改幺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变更是可行的。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协议时,买卖双方均有权利针对尚未详细说明的事项进行补充约定,或者在不影响公平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原始合同条款进行修订。若需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相关条款做出调整,只要此举不触犯任何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那么购房者和出卖方都拥有绝对的权力与开发商开展商议,并且将商定后的具体内容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024-04-25
    29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诉讼
    延期交房的情形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出卖方因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产;二是因为买受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支付购房款项引发的交付推迟;三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使得交付不能如期进行。在面临上述延期交房情况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合理的协商来妥善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选择诉诸法律手段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
    2024-08-13
    86人看过
  • 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预售合同可以更名吗是可以更改名字的,但是在国家严格控制二手房交易,对于期房合同更名也控制很严,你只有和开发商协商交纳一定费用(更名费)让他们帮助办理,否则等到办理产权证之后再变更费用就很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如前所述,对预售商品房进行规制是十分必要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2023-04-30
    246人看过
  • 哪些商品房可以预售能预售的商品房有哪些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5
    255人看过
  • 商品房购买合同预售照片在哪里可以获取
    1.若您有意查询所购房产的合同备案情况,请首先登录至您所属地区的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通常,此类网站都会设立一个专设的合同备案查询平台。您仅需提供合同备案登记号及购买方证件号码,即可轻松查阅合同的备案状态;2.当您成功登陆至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之后,便可轻易找到一处显著的区域,此区域旨在为您提供关于购房合同备案信息的便捷查询服务。虽然各家网站的布局可能存在微小的差异,但是其基本操作流程却是大致相同的,敬请您务必认真阅读;3.当您顺利进入查询登录界面时,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备案号等。值得注意的是,备案号乃是在完成购房网上签约且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取得的关键凭证;4.在您准确无误地填写完所有必需信息之后,只需轻点“查询”按钮,便可立即获取该房产的具体归属权以及详尽的合同备案信息;5.在购房者进行置业决策的过程中,他们往往更加关注房屋的价格、户型、地
    2024-05-19
    127人看过
  • 合同能否附加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契约可附加期限加以约束。所谓附期限的契约,即为将未来确知的期限奉为契约条款之一部分,当此期限降临之时,契约的效力方得以产生或终止的一种契约形式。依据现行法规,普通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均可设定期限,但鉴于该类法定行为本身的特别属性,若设置期限将会造成不妥或者矛盾的情况,则属例外。对于设定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之时,效力方得以生发;而对设定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当期限依法踱过之后,契约的效力便告终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4-07-22
    7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可以退房么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特定情况之下,购置房产的人士可以享有退出购买程序的权利。首先,买受人和出售方应在有效的交流和理解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协议来解除当前的交易关系;其次,购房者亦有权利依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向销售方递交正式的退房通知函件。一旦此份通知书抵达销售方手中,便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被自动解除,从而顺利完成退房流程。但是,如果购房者所提出的退房理由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退房标准,那么他们将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进行退房操作。在此种情况下,强行退房可能会引发违约责任的承担,即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2024-04-20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否附附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作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慎签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的附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附件一是付款方式及期限。如今购房,多数市民会贷款,常见的付款方式是先付一笔首付款,其余的采用贷款。在此,市民要注意两点:1、要约定“非因购房人的原因无法贷款,购房人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且可以选择退房。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人已付房款。”如此一来,万一无法获得贷款,开发商就不能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追究购房人的违约责任。2、尽量留一笔尾款,一般在5万元以内,等到办理交房手续时付。
    • 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合同后,是否可以转让,可以办理预售转让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7
      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前提条件:1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效期内;2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并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的税费;3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4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项规定,就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了。根据《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开发商可否解除预售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