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合同的风险承担怎样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0:20:59 120 人看过

单务合同风险承担的规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有瑕疵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例如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要履行的义务有: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二、撤销赠与合同后受赠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因为:

1、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正当合法,若受赠人因此遭受到损失,赠与人亦无须赔偿。

2、但受赠人为了接受赠与财产所做的一些必备工作,或者支出的必须费用,应当由赠与人予以补偿,即无过错受赠人的实际损失应由赠与人来承担。

三、民法赠与合同能否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由于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进行强制执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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