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办公楼可以分割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5:11:54
380 人看过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办公楼转让应当以权属单元为转让标的。权属单元是指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符合房屋权属登记条件,具有封闭、永久、固定维护结构为四至界限的幢、层、套(间)等基本单位。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办公楼需要将权属单元分割转让且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房地产权利人应当事先向建设、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房地产权利人应当按新建工程的有关要求,经规划、建设、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审批(核)后方可实施。批准预售后、初始登记前,需要将权属单元分割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征得建设、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批准;规划管理部门核准设计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重新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预售审批的变更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通知
315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办公楼算谁的
18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可否分割公司财产
292人看过
-
财产分割前监护权可以转让吗
388人看过
-
如何计算转让办公楼的资产净值
294人看过
-
合同转让可以分为什么类型
39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
词条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最新文章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合同商务楼可以转让吗商务楼转让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0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
-
转让写字楼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6写字楼征收如何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
2022写字楼转让可以如何样赔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8写字楼征收如何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
商业用地可以分割转让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7符合条件可以进行转让。 工业用地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地
-
商标转让合同可以做什么样的公证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1、商标转让合同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以下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等。其中合同就包括商标转让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