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
2007年12月的一天,家住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的宋霞立女士(化名)怀揣一封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寄来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十分焦急的踏进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大门,行政强拆这个词对于作为被拆迁人宋女士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宋女士怎么也不想明白,既然还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为什么就要开听证会强制拆除她的唯一住处?
事情还要从2007年9月说起,北京市XX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拆迁人)为建设XX家园小区定向安置房项目获得核准且于该月下旬开始动迁。而宋女士的2间面积共计54.81平方米的住房正好处于拆迁范围之中。宋女士在与拆迁人的协商拆迁补偿时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拆迁人单方委托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了作价评估。2007年10月下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作出《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决认为宋女士应限期腾房搬至周转房,并应接受货币补偿397477元。2007年12月中旬,一直坚持不予搬迁的宋女士接到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所作《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这便是事情开头的那一幕,在盛廷律师事务所接待她的是毕文强律师,具有丰富应对拆迁案件经验的毕律师详细询问了事件的经过,并仔细研究了宋女士带来的相关资料,随后争分夺秒的思考关于应对于第二天举行的听证会的策略。
【办案掠影】
办案唯一阶:大放华彩的听证会
由于拆迁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将拆迁程序放任至强拆听证会程序,如果任由这场听证会进行下去,宋女士的权益将面临着巨大损失!毕律师可谓是临危受命,成败在此一搏!
听证会当天,毕律师经过充分的准备参加了这场别开生面的、关乎陈女士切身利益的听证会。随着听证会的进行毕律师发现无论是听证会的主持人员还是程序运作与内容都与听证会的主旨相背离!
这是一场恶意损害拆迁人利益的、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听证会。毕律师在主持人流于程序的主持,得出一个准确判断!在这个时点,必须要对听证会本身的合法性予以释明。于是,毕律师在听证会上化言辞为利剑捍卫听证会的尊严、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毕律师随着听证会的推进言辞犀利、句句戳痛听证会的违法之处,并给听证会主办人员上了一堂普法课:
(1)听证会主持人员、记录人员应出示表明自己合法身份的证件,否则无法说明他们具有参加听证会的资格,且主持人员禁止与有关拆迁管理部门及纠纷裁决部门进行协商。
(2)听证会也应对应邀人员的资格和身份进行审查而非仅仅针对拆迁人宋女士的资格进行审查。
(3)在听证会上宋女士有合法陈述的权利,不应受到非法禁止。④听证会内容严重偏离听证会主旨,对行政强拆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核心问题避而不谈,却针对被拆迁人的安置要求频频发问,而且拆迁人和房管局亦无法提供拆迁许可证,因此,毕律师认为该听证会举办的目的及其合法性引人质疑。
经过毕律师的连环质疑,听证会的违法性被完全暴露出来,而后在未进行实体听证的情况下主持人匆忙宣布听证会结束,毕律师知道这场战斗已经取得胜利,这种身披合法外衣、肆意滥用公权力的违法听证会只是一只纸老虎!事后,由于毕律师在听证会上针砭时弊的陈词,拆迁人与宋女士重新进行协商,同意了宋女士在补偿协议中提出的关于置换一套二居室、一套一居室住宅的要求。此次战役可谓未见硝烟弥漫,已是一调泯恩仇
【律师说法】
本案产生在危机四伏的境地,随着紧锣密鼓乘胜追击,最终凯旋而归。案件的启示是深刻的,拆迁维权应及早进行,提早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不要等到强拆时、诉讼时、处于被动的情况下才想到法律维权。尽早维权,自己利益有保障的同时,也减少行政强制拆迁的发生。
作为维护被拆迁人权益的法律人,法律措施的正确施行是我们为委托人保驾护航的根本,而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行政听证制度的制定的原因,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召开的,是保证当事人具有充分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是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来维护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权利平等的一种制度。同时,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发表意见的机会,其本质是公民运用法定权利抵抗行政机关可能的不当行政行为,缩小公民这类弱势群体与行政机关之间地位不平等所造成的巨大反差。行政强强制拆迁问题是社会敏感问题,也是现今各地的城市化进程与城市改造中成为一个沉重话题。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应依法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因此,作为被拆迁人,不应放弃任何一次合法维权的机会而且应尽早维权,像宋女士一样在强拆听证会上使权益通过法律救济挫败违法拆迁!
-
听证会行政机关的义务
23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草案三审重申程序正义
42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操作手册
202人看过
-
南京市首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公开进行
75人看过
-
听证程序: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正义保障
270人看过
-
行政强制听证需要申请吗
316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二次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4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流程是:征地拆迁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众意见及时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的人必须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
-
行政强制拆迁前能参加听证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9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证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和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
听证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包含哪些方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一)、业务解释:拆迁听证是指房屋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
-
行政强制法怎么听证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