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土地债权可以转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1:10:07 165 人看过

无证土地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民法典》对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民法典》物权编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当事人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时,建议根据《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权益可能因此受损。《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才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比如已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2.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互换只需向发包人
    2023-04-01
    463人看过
  •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不可以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2024-04-18
    390人看过
  • 可以只转让房子不转让土地吗
    不可以只转让房子不转让土地,我国目前采用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屋在交易时其所处的土地也一并归买受人所有。《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可以只转让房子不转让土地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2022-07-17
    485人看过
  •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是不是可以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是不合法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024-05-15
    39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农村土地能转让吗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
    2023-08-15
    2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土地承包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包括: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22-07-07
    105人看过
  • 抵押权转让后债权可以转让吗
    债权转让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抵押权也同时转让。抵押权一般是不能够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的,也不能单独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一、贷款没付清房子能卖吗贷款没付清如果抵押权人同意,房子能卖。《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二、房子未做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成立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房子未做抵押担保合同仍是成立的,只是抵押权还未设立。三、不良资
    2023-03-22
    78人看过
  • 工业土地股权转让过户可以吗
    可以。1、已经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2、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2、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3、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4、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5、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6、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
    2023-06-17
    277人看过
  • 债权转让规则:哪些债权可以转让,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不得转让债权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应按无效处理,但应区别不得转让债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债权转让分为哪些类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
    2023-07-15
    67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可以公证吗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当事人可以自愿进行公证。《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一、债权让与的定义有什么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不得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
    2023-03-08
    455人看过
  • 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国有土地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
    2023-02-18
    41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吗
    一、股权转让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吗股权转让不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转让的标的不同,股权转让转让的是股东权利,而土地转让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有时间限制吗股权转让有时间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2023-04-25
    49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划拨出让方式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条件。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转让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受让方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转让;二是房地产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但转让方应将房地产转让收入中的土地收入上缴国家或其他处理。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围;(3)无违法用地行为;(4)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要求;(5)工业用地的受让方应为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受让方为非自然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
    2023-08-07
    402人看过
  • 转让土地的性质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可以转让。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移。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外,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分割、转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登记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的最长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续期由出让人、受让人在签订
    2023-05-08
    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土地所有权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0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法律是严禁土地所有权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买卖、出租、抵押的。但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并有一定的限制。
    • 无偿划拨的土地转让权可以吗? ? ?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可以进行转让。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转让时应当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同时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直接转让吗土地转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 宅基地确权,没有土地证,可以转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31
      宅基地是农民居住的保障,有了宅基地才能建房居住,一般情况下,宅地基是不会轻易地卖掉的,但是,随着农村中进城务工和买房落户的人越来越多,农村中的宅基地也就出现了转让买卖的现象,当然买卖对象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而那些没有发证的宅基地则不能交易买卖。
    • 转让债权可以公证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0
      合法的债权转让可以公证,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不能公证: 1、债权性质不能转让的; 2、当事人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3、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此外,债权转让应当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