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是什么土地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8:06:11
64 人看过
不属于耕地,但是属于农用地。鱼塘属于农业生产设施,具体而言是水产养殖设施,类似于大棚、养殖圈舍等。如果要将耕地挖成鱼塘,或者在耕地上建鱼塘,则属于农业设施占用耕地,需要通过相关审批。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前提条件下,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今后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养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鱼塘的土壤性质是什么?
368人看过
-
农村集体鱼塘属于什么土地
346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中鱼塘能确权吗
153人看过
-
鱼塘土地征收会给补偿吗?
57人看过
-
永州冷水滩土地征收鱼塘补偿标准是什么?
36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鱼塘怎么补偿
34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承包鱼塘土地有什么要求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参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鱼塘土地征地赔偿律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30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
什么是土地性质的荒地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荒地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广义上讲,荒地是指所有可供开发建设但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包括适合农、林、牧业的荒地。狭义的荒地通常是指适合耕种的荒地。
-
什么是流转性质土地?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流转性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是流转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