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报价货物损失的赔偿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4:02:01 255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0月27日《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铁路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中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是指保价运输的货物、包裹、行李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无论托运人在办理保价运输时,保价额是否与货物、包裹、行李的实际价值相符,均应在保价额内按照损失部分的实际价值赔偿,实际损失超过保价额的部分不予赔偿。

如果损失是因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照铁路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不受保价额的限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托运相关文章
  • 铁路运输路外事故损害赔偿
    铁路运输路外事故是指铁路列车在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相撞等情况,造成铁路路外人员(即非正在岗位执行任务的铁路职工和未持有效乘车凭证的旅客)伤亡或者其他车辆破坏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铁路部门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失的,要依法进行相铁路运输路外事故是指铁路列车在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相撞等情况,造成铁路路外人员(即非正在岗位执行任务的铁路职工和未持有效乘车凭证的旅客)伤亡或者其他车辆破坏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铁路部门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失的,要依法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1?列车在运行过程的调车作业中,如果发生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伤亡人员并无过错时,由铁路部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车辆与火车相撞造成铁路损失,事故后果主要是由于其他车辆一方的过错造成的,该方
    2023-06-08
    462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变更的要点
    托运人对已办妥运输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应当提供原托运人出具的书面要求、个人有效证件和货运单托运人联。要求变更运输的货物,应是一张货运单填写的全部货物。运输变更应当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办理。承运人应当及时处理托运人的变更要求,根据变更要求,更改或重开货运单,重新核收运费。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办理时,应当迅速通知托运人。在运送货物前取消托运,承运人可以收取退运手续费。由于承运人执行特殊任务或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承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运输费用:(一)在出发站退运货物,退还全部运费。(二)在中途站变更到达站,退还未使用航段的运费,另核收由变更站至新到达站的运费。(三)在中途站将货物运至原出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四)在中途站改用其他交通工具将货物运至目的站,超额费用由承运人承担。领取货物时需注意
    2023-04-24
    117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概论专题
    铁路货物运输概论铁路货物运输是利用铁路设施、设备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这里将重点介绍铁路货物运输的设备和设施,包括铁路线路、铁路机车、铁路车辆、车站、铁路信号和通信设备等,以及相关的技术。一、铁路线路铁路线路(简称线路)是铁路列车运行的基础,起着承受列车巨大质量、引导列车运行方向等作用。铁路线路是由路基、桥隧建筑物和轨道三大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工程结构物。铁路线路各组成部分既有自己的特性和功能,又互相依存、影响,共同工作。二、铁路机车铁路机车是牵引客、货列车和在车站进行调车作业的基本动力,其本身不载旅客或货物。机车按用途分有:速度较高的客运机车、牵引力较大的货运机车和机动灵活的调节机车。按原动力的不同铁路机车可分为内燃机车、电力机车以及蒸汽机车。三、铁路车辆铁路车辆是装运货物、运送旅客的运载工具。它没有动力装置,需要把车辆连挂在一起由机车牵引,才能完成客货运输任务。铁路车辆根据运输的
    2023-06-09
    459人看过
  •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超限货物的定义和等级的确定第1条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以下简称超限),均为超限货物。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毫米),仍然超限的,亦为超限货物。超限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第2条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右侧和两侧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划分为下列等级:1.上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以下简称高度)超过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2.中部超限:在高度自1250至3600毫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3.下部超限:在高度自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超级。各级超限的限界图见附件三。机车车辆限界、
    2023-06-12
    272人看过
  • 铁路运输货物监管流程
    (1)报关单申报报关单位的报关员持已通过审单中心审核并打印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向我处监管一科申报厅递单。接单岗位关员审核报关单据单单是否相符,单据与计算机数据是否相符,报关单据填报是否规范,随附单据是否齐全。验核各种书面单证(许可证、机电审、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外汇核销单等等)。对不符合要求或单单、单机内容有误的报关单,不予接单,并在报关单上标明退单原因后退单。接单后属于迳放、无税费的报关单据,直接由专人送至监管库房放行环节进行放行处理;有税费的报关单据,税费签发岗签发税费单据,报关人缴纳税费后,税费核销岗核销税费。报关单据由专人送至监管库进、出口放行环节。进出口放行岗对报关单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具体情况(审单、接单环节的指令及单据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查验。对不需查验的报关单直接办理放行手续,对需要查验的进行布控,待查验环节对货物查验完毕后办理放行手续。(2)查验查验关员随货主入库对货物
    2023-06-06
    273人看过
  • 航空运输货物损失的限额赔偿
    航空货物损失赔偿的一般原则是限额赔偿,也就是说承运人的责任是有一定限额的:凡是未有声明价值由航空运输承运的货物,由于承运人的责任而造成损失时,承运人按照国际有关公约和国家法律和法规确定的限额内,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这里的实际损失赔偿的前提是,承运人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国际航空运输为例,承运人队普通货物承担的责任限额为每公斤20美元。即使货主(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的货物价值超过20美元,承运人间也只能承担每公斤20美元的赔偿。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航空运输货物一方面是普货越来越多,另一方面,高精尖货物运输量也日益增加。这些货物的价格十分昂贵,与它们支付的运输费用很不相应。一旦发生损失,如果像有些法院那样,根据一般的民法原则作出判决,要求承运人对货主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是不妥的,因为航空法上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具有前提条件,即承运人的责任是有限的。只有确立这样的条件,才对旅客的损失进行赔偿。按照一般的法
    2023-06-08
    221人看过
  • 铁路运输损害如何赔偿,有哪些赔偿方式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为规范铁路运输损害赔偿,1994年8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8月30日铁道部发布了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一、赔偿规定的内容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第四条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
    2024-01-21
    245人看过
  • 货物运输险:如何认定承保货物的财产损失
    货物运输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法。商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法。商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后,如果被保险人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部分或者全部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商货物运输保险的损失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法。一、全部损失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法。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①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如船舶与货物沉入海底无法打捞或货物被大火毁灭;②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③被保险人已不能恢复其所丧失的所有权,如船舶与货物被捕获或扣押后释放无期,或已被没收;;④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间法。2.推定全损: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
    2023-06-09
    76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货物损失怎样确定?
    运输合同中确定货物损失的规定为:合同如果对此有约定,则遵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货物损失计算方法,那么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的确定方法如下: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2023-04-04
    225人看过
  • 如何处理铁路运输货物被扣留的问题?
    铁路运输货物中执法机关扣留的时处理方式如下:1、货物、包裹、行李逾期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逾期违约金;2、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的,收货人或者旅客应当支付保管费;3、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的,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铁路逾期运输并发生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损失;5、收货人或旅客逾期领取,铁路运输企业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应当予以协助。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写明:要求扣押货物的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货物的品名、数量、货票号码等。三、人民法院扣押铁
    2023-07-02
    117人看过
  • 在货物运输中,货物有毁损、灭失的,应当如何计算承运人的损失赔
    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的损失赔偿额应当依据以下四个原则计算: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规定了一个总的赔偿数额,也可能规定了一个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了保价运输。所谓保价运输就是承运人处理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方式,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的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声明货物的价格,并支付保价费。这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对货物损害赔偿额的一种约定。一般情况下,保价额相当于货物的价值。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保价额。实际损失低于保价额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
    2023-06-06
    246人看过
  • 以铁路货物运输为例详解如何办理托运
    【导读】在解决如何办理托运的问题前,您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以铁路货物运输为例?因为铁路货物运输具有安全程度高、运输速度快、运输距离长、运输能力大、运输成本低等优点,且具有污染小、潜能大、不受天气条件影响的优势,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所无法比拟的。那么,铁路货物运输如何办理托运?托运人通过铁路运输货物,应在铁路货运营业站办理托运,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的整车大宗货物运输合同还需提出整车货物运输订单,其他整车货物以整车货物运输订单作为运输合同,交运货物时还须提交货物运单;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货物运输订单、货物运单由铁路车站提供。为了保障大宗货物的安全,绝大多数货主或公司都会给其货物购买货运险,以防止运输途中出现问题。处理了解铁路货物运输的办理方式,您知道铁路货物运输的办理流程?1、受理和验货。车站接受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时,应审查货
    2023-04-24
    155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997.7)
    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在国内经铁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第五条基本险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或桥梁、隧道、码头坍塌;(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四)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货物而造成货物的损失及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第六条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
    2023-06-09
    407人看过
  • 航空货物的运价如何确定
    国内航空货物的运价分为三类,分别是普通货物、等级货物、指定商品三种运价。普通货物的运价代码为N。民航总局统一规定各航段货物的基础运价,基础运价为45公斤以下普通货物运价,金额以角为单位。等级货物的运价代码是S。急件、生物制品、珍贵植物和植物制品、活体动物、骨灰、灵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枪械、弹药、押运货物等特种货物实行等级货物运价,按照基础运价的150%计收指定商品运价代码是C。一些批量大、季节性强、单位价值低的货物,航空公司可申请建立指定商品运价。另外,国内航空货物每票最低运费为人民币30元,代码是M。
    2023-04-24
    27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托运
    词条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托运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受损如何赔偿货物运输受损的赔付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04
      货物运输损害索赔: 1、要确认货物损害坏事实、时间、价值等。 2、看是否有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等。 3、看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有则走保险理赔。 4、商业货运公司与邮政货运有区别。 5、如是货物买卖过程中的托运,则需注意货物风险转移时间,运费的承担主体等。 6、建议托运人托运贵重物品或价高物品,尽量投保,并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物流公司托运。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
    • 铁路货物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的法律适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货物经过长距离运输,运到目的地后,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等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引起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最常见的原因之一。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铁路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铁路货物运输距离长、中转环节多,造成货物灭失、毁损的原因也很多,例如被盗、包装不善、野蛮装卸、自然损耗、自然灾害等。不论损毁、灭失的原因和承运人、托运人、
    • 运输合同中,运输货物损害赔偿责任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应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陆运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灭失货物方式和损失赔偿方式如何确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4
      承运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在货物运输途中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
    • 铁路运输损害如何赔偿, 铁路运输企业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或者旅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