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司法解释规定赔护工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5:52:40 329 人看过

工伤待遇包含护工费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赔偿的司法解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关于企业职工工伤待遇赔付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条例还是规定的很清楚的。如果说当事人因工受伤,还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的。不过申请工伤待遇需要先做好工伤鉴定。因此,劳动者如果满足情况,最好尽快收集证据,前往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规定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短期病假工资计算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2、长期病假工资计算《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
    2023-02-24
    82人看过
  • 企业如何提高员工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如下: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一到六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75%、本人工资的70%、本人工资的60%。3.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5.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能领取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能领取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服刑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7-20
    485人看过
  • 职工在企业工伤有什么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2)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
    2023-04-04
    307人看过
  • 沈阳企业职工工伤待遇申请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亡),经市劳动部门认定、鉴定后,于每月20日至月末前,到所参保登记的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待遇申报手续。待遇申报时,企业要携带以下经市、区(县)劳动部门审批的要件和资料:一、《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二、《企业职工工伤(亡)认定审批表;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四、《职工工伤医疗(康复)费支付审核表三联;五、住院、门诊医疗费收据原件,收费明细清单;六、《配置补偿功能器具费用审批表二份及商业发票原件;七、其它经市、区(县)劳动部门审批的材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企业要填报《年月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表(表八)一式三份;《年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明细表(表九)四联;第一次享受工伤待遇的职工,还要填写《工伤(亡)职工基本信息表(表十)二联。
    2023-05-29
    4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待遇规定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住院费、医疗费、医疗费、医疗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到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按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二、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按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动保险医疗和重疾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工伤医疗期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停止支付工资,按月支付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有哪些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
    2023-08-18
    276人看过
  • 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保险待遇怎么算?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张家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项目名称: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确认类别:行政确认管辖范围: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中、省企业和市、县区属企业。实施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还应提交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供养
    2023-08-07
    352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政府鼓励破产企业的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制定。那些得到一次性安置费的人,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为他们已经自谋职业。在我国自谋职业也算就业的一种形式。那些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在其他企业找到就业岗位,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并且没有得到一次性安置费的人,自然成为失业人员,如果他们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他们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现实生活中,这类人很少,大多数人都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因为一次性安置费的数额远远大于失业保险金的数量
    2023-05-30
    240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标准及争议的处理
    2011年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计算标准列表,便于工伤职工查询所需资料。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2023-04-28
    12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期限的解释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此处“十五日”、“三十日”的期限规定不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时效。对于超出这一期限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提出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参见:《对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请示的答复》(劳社厅函[2002]159号)执行日期:2002年4月22日
    2023-06-09
    462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认定工伤的范围
    破产企业职工有什么工伤保险待遇(一)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原则上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一次性清算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按规定移交社区管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要求将其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清算给本人的,可由破产企业清算组与职工本人清算,同时终止其工伤保险关系。
    2023-05-08
    432人看过
  • 申办工伤保险不规范职工定工伤企业还得赔
    2002年5月6日福建省某钢管公司职工吴某发生工伤事故,被定残十级,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2年9月19日作出仲裁裁决,要求该钢管公司支付吴某工伤赔偿费用35584元。该钢管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遂把吴某作为被告、社保公司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但判决结果却出乎意料,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钢管公司诉称:该公司已于2002年4月10日向当地税务局递交了被告吴某的保险申报材料,为吴某同时办理了工伤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要求法院判令第三人按工伤保险规定承担被告的工伤赔偿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企业必须填报参保职工花名册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企业职工增减时必须当月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申报。原告在为吴某向第三人申报办理工伤保险时,没有按规定向第三人申报吴某的工伤保险增员名单,也没有按规定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是向地
    2023-06-09
    148人看过
  • 企业未投保工伤险怎么办理工伤待遇
    一、企业未投保工伤险怎么办理工伤待遇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二、哪些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
    2023-08-31
    163人看过
  • 南宁市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详解
    第一条为了确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规范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3〕18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对象为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第三条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获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职工致残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
    2023-07-02
    214人看过
  • 天津明确工伤险待遇职工工伤可享15项保险待遇
    针对舆论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处理有关工伤事件过程中的职责主要包括:首先依据工伤或者职业病的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工伤职工伤残了,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确定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的待遇和长期支付的待遇。此消息也引起了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高度关注。对此,天津社保中心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据天津市社保中心介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享受十五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九项,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六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九项待遇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对于在已联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在未联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费
    2023-04-2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不需要你举证,由工厂举证。
    • 法律如何规定五级伤残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0
      是工伤吗?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 企业需要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5
      企业未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需要赔偿职工工伤待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费,赔偿范围为: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2、伤残赔偿费,赔偿范围为: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死亡赔偿费,赔偿范围为: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包括医疗康复费、职业康复费、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参加工伤保险
    •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是否有误工费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争议,劳动争议时效为一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误工费的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