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过时效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4:10:22 418 人看过

1、工程索赔过了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被告人对诉讼时效有辩护权,原告可能会败诉。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不给工程款怎么起诉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工程遇到洪水时如何索赔
    一、工程遇到洪水时如何索赔洪水属于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详细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具体如下: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
    2023-04-27
    34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工伤索赔案件
    近几年来,工伤赔偿纠纷日趋上升,由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工伤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常常是一方漫天要价,一方闭眼压价,引发工伤受害人同企业矛盾尖锐。因此,很有必要普及有关工伤认定及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一、什么情况下所受的伤害属于工伤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
    2023-07-02
    85人看过
  • 工程索赔时效有什么效力
    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所谓自然之债。此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可拒绝权利人的索赔主张。虽则如此,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未就此丧失,因此,一方面如果被索赔方即请求权利义务人主动放弃索赔时效的抗辩权,其仍可自愿履行该债务,给权利人以补偿,索赔方有权接受该赔款,不构成不当得利。即使被索赔方不知道时效届满的事实,也不能以不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另一方面,被索赔方也可在时效届满,提出索赔时效抗辩的同时,仍可基于道义或公平原则,给予索赔方适当补偿,即所谓的道义索赔,索赔方也有
    2023-06-13
    222人看过
  •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
    在实践中,一方提起工程索赔,另一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起反索赔。那么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都可能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一般来讲,发包人索赔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可称其为承包人的施工索赔(简称施工索赔)。发包人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称为发包人的反索赔(简称反索赔)。二、工程索赔如何进行1、索赔事件发生后2
    2023-06-07
    120人看过
  • 如何索赔工程质量超过保修期
    1、如何对超过保修期的工程质量进行索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超过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院倾向于认为承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不承担维修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为保证工程质量,《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配合承包人进行原材料、设备等的施工,发包人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定义务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还应当承担过错责任。雇主的责任情况包括:1。提供的勘察设计有缺陷。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应当履行勘察程序。
    2023-05-07
    185人看过
  • 工程缓建临时设施如何索赔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手机被维修人员修坏了还不承担责任怎么走法律程序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协议离婚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吗?可以的,法院民事立案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2023-03-29
    42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问题
    由于发包人(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建设工程索赔有一定时效,那么该时效如何计算呢?引起索赔的原因,即为索赔事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民法典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索赔时效的规定,见诸于各类合同范本中。如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一1999-0201)通用条款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三峡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合同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任何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索赔的书面通知,均可视为受害方
    2023-06-15
    107人看过
  • 探讨工程索赔的时效性
    工程索赔有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工程索赔处理分类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7-07
    484人看过
  • 怎么处理工程索赔?
    1、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1)业主方(包括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违约。(2)合同缺陷。(3)合同变更。(4)工程环境的变化。如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的大幅度上涨;国家法令的修改;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等。(5)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2、建筑工程索赔依据(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重要依据。(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3)施工协议
    2023-03-22
    466人看过
  • 索赔工伤待遇,如何计仲裁时效?
    网友咨询:我于2011年8月30日在搬厂时发生事故,机器从我身上压过去,左脚骨折,厂里送我送到医院打上石膏后,就把我送回家不管。后来,我父母去找厂里讨说法,工厂才把我送到医院,但不出钱,我们只好自己垫上。后来,我家也没钱了,我被迫出院在家疗养,至今没法下地。我请了护理,厂里也只出了两个月工资。现在骨折虽好了,但脚走路几分钟都痛。2013年3月份,我去深圳平乐骨科医院检查。医生说,伤了软组织和经络,很难好,要好好休养。厂里对此不理不睬。在今年的地震中,我家房子也受损(记者注:胡志鹏为四川南充人),家里老人都住在别人家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难道我们就没有一个说法的地方吗?工厂原来在深圳宝安福永,现在搬到宝安松岗燕川红湖路108号爱商工业园,厂名叫爱商电子有限公司。记者采访:公司:评了残再商赔对于双方纠纷,爱商电子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刘某称,胡志鹏的确进厂没几个月就受了伤,也承认公司没有及时为胡志
    2023-06-10
    3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过了索赔期限如何救济
    一、建设工程过了索赔期限如何救济建设工程过了索赔期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协商赔偿,对方愿意赔偿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建筑工程违约损害赔偿怎么计算建筑工程违约损害赔偿没具体的标准,主要根据以下规定进行计算: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基本公式在计算期待利益的赔偿时,通常要考虑四个要素。1、价值损失。价值是对于合同当
    2023-04-18
    484人看过
  • 如何运用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时,施工企业可按索赔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或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施工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在实际工作中,事件的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所以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划清责任范围。按照合同判明这些事件是否违反合同条款,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要抓紧收集证据,并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完整的当时记录,这是索赔要求
    2023-06-15
    128人看过
  • 工程范围增加监理如何索赔
    (1)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接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处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后,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施工单位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展延天数。(2)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合同条件内涉及到索赔原因的各条款内容,可以归纳出监理工程师判定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为:①
    2023-06-15
    33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如何规定
    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一、工程索赔时怎样搜集证据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很多,再详细的施工合同都无法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无论是何种索赔,要想索赔成功,索赔证据是最重要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如下相关证据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程各项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
    2023-04-11
    11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工程索赔时效的适用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即罗马法上所谓自然之债。此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
    • 工程索赔过时效还能起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4
      工程索赔过时效还能起诉。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由法院审查是否具有时效中断、时效中止和时效的延长事由;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劳动者如何索赔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1
      劳动者因工受伤非因自身原因导致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时效,劳动者或其近亲属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向劳动者释明。劳动者变更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杭力; (二)人身自由受
    • 浅谈施工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进行索赔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7
      长期以来,施工单位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财务实行统收、统支,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失去了很多索赔的机会,致使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出现“僧多粥少”的竞争场面,各施工单位为了争揽工程,在投标竞争中以较低价格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条件不足、工程延误、加速施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修改设计和变更工程顺序等情况都会给施工方带来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至收不抵支。因此,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
    • 如何有效的开展工程索赔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5
      长期以来,施工单位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财务实行统收、统支,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失去了很多索赔的机会,致使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出现“僧多粥少”的竞争场面,各施工单位为了争揽工程,在投标竞争中以较低价格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条件不足、工程延误、加速施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修改设计和变更工程顺序等情况都会给施工方带来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至收不抵支。因此,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