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的分类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08:53:48 131 人看过

1、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资源费,建设资金的征收可归入此类。此类征收实际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偿使用国家资源、资产的体现,是所有权人的收益权能在行政法上的实现方式。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借助国家强制力量以征收的形式直接实现国家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保证国有资源、资产的合理、充分的利用。

2、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税收征收、管理费的征收均可归为此类。此类征收实质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公民、经济组织的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3、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排污费、滞纳金可归入此类。

4、行政征收机关实施行政征收行为,实质上是履行国家赋予的征收权,这种权利具有强制他人服从的效力。因此,实施行政征收行为,不需要征得相对人的同意,甚至可以在违背相对人意志的情况下进行。征收的对象、数额及具体征收的程序,完全由行政机关依法确定,无须与相对人协商一致。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行政征收命令,否则,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行政征收依据的法律是房地产的管理法律,并且国家可以对房地产的征收行为做出相应的补偿,行政征收包括因使用权而引起的征收,因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引起的征收,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征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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