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追究股东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7:51:55 448 人看过

可以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况:

1、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股东责任,即让股东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那么也应当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发现股东偷公司的钱怎么办

发现股东偷公司的钱,应立即报警,由警察展开调查。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股东能否有权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

股东无权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恶意逃债,能直接找股东讨债吗

公司恶意逃债,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找股东讨债。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相互追索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2023-07-04
    5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医闹的行为会追究刑事责任
    1、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2、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4、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6、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医闹行为如何定性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医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
    2023-08-15
    289人看过
  • 如何追究认购制度下股东的责任
    1、如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追究认购制下股东的责任,如果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责任,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认缴出资额与实收资本额的差额。认缴的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2。出资的构成不同:认缴出资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部分组成。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实缴的出资额每年在工商登记中
    2023-05-07
    9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需要追究出口原料血浆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出口原料血浆,危害他人健康的,应当按照刑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包括: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擅自进出口原料血浆怎么处罚?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出口原料血浆,危害他人健康的,卫生部门可以将血液制品进行没收,并处以血浆总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2023-08-14
    4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被执行人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被执行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例如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2.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3.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将面临刑罚。这个判刑前提是债务人欠钱不还,首先债权人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胜诉了钱依旧要不回来怎么办?以上都做了,也胜诉了,还是要不回来钱怎么办?这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
    2023-07-22
    182人看过
  • 股东能否追究隐名股东的责任?
    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自己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自己可以基于自己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自己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显名股东的风险防范隐名股东为规避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规定,冒用他人名义,而显名股东根本不存在或根本不知情。如果公司有效成立,由于显名股东的缺位,隐名股东必定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必定知晓实情,而公司登记或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不过是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此种冒用不会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但隐名股东制造虚假身份会受到刑法或行政法的有关处罚。如果显名股东实际存在,当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发生纠纷时,他们的法律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应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两者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赠与关系,或者行纪、信
    2023-07-05
    115人看过
  • 什么叫追尾,什么情况下追尾不需要负责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通俗来说就是:追尾就是后面的车子撞上前面的车子。追尾不需要负责的情况,如: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压实线时发生追尾等等。以下情况追尾不需要负责:1、前车溜车/倒车在正常行驶的状态下,如果你前面的车辆无故倒车或溜车从而造成事故,责任全部都是前车的。行车记录仪能帮助交警判断,如果没有的话,大家也不要慌张,还是可以通过轮胎痕迹或是路边的一些监控设备来还你清白的啦。2、前车调头这种情况想必大家在学习交规的时候就知道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其实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转弯让直行的原则。所以前车掉头时,被直行车辆追尾或发生碰撞等事故时,与后车无关。3、斗气开车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后车是需要拿出证据的。4、压线行驶这是一种需要注意的情况。假如在行驶过程中,前车压线行驶(不管是压虚
    2023-04-07
    113人看过
  • 股东报酬不足时,是否需要追究其他股东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不足时,是否需要追究其他股东的责任,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当公司创始人违反出资义务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公司资本不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时,其他公司创始人承担连带的足额出资义务,可以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足额缴纳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对股东违反公司出资义务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公司章程规定了合同义务,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是股东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论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其权利人都是公司。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公
    2023-05-07
    290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能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咨询:居间合同上注明定金四天内补交,但买家反悔,未付定金,问:双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律师解答:居间关系是指居间人(中介人)处成买卖双方合作达成而收取一定费用这么一种关系,买卖双方只要未达成合作,换句话说只要他们没有成交居间人就没有权利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无法追究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
    2023-06-14
    327人看过
  • 在在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如下: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数罪并罚的规定,需要数罪并罚的情况为:加害人实行了多个犯罪行为,同时多个犯罪行为构成了多个罪名,并且需要处罚该加害人的多个犯罪,此时需要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主要是为了,使得加害人的刑罚与其所犯的罪名相
    2023-08-14
    432人看过
  •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所以是有可能还会判刑的,只是会相应的减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
    2023-06-02
    231人看过
  •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分的:(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
    2023-06-27
    342人看过
  • 股东责任出资的追究调查
    1、法理分析从股东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之间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的性质,每一位缔约人都负有依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没有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对合同的违反,按照合同的一般原理,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如果协议、章程当中有明确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协议、章程没有约定,则该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向公司补缴出资或返还抽逃出资的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违约股东是不能追究其他违约股东的出资责任。2、公司其他股东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
    2023-07-03
    398人看过
  • 股东如何追究董事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长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百分之一以上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董事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
    2023-02-23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虚假出资、股东、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罚款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
      前者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者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涉
    • 股东知情权纠纷追究什么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4
      法律分析 股东知情权纠纷一般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知情权,是对公司的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的知情权,是向公司提出的申请,另一方主体是公司,因此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 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股东承担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公司是人类现代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公司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了人类财富的增加。公司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设立、经营、清算公司的股东也面临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那么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股东承担责任?
    • 什么情况下刑事责任可以不追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
    • 虚假出资情况下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1
      股东虚假出资将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以及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罚款,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