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子女共同承担债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50:55 305 人看过

一、担保人的子女共同承担债务

担保的债务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的子女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死亡,其子女继承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父母的担保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权担保和债务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担保物权是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权利,例如: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债的担保是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行为,例如: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债的担保的含义:

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

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

它不是特别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全部债务。

此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有明显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责任财产或责任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全部不能或不能全部实现。

所谓特别担保,即通常所言之担保,在现代法上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2、担保物权的含义;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所以担保人死亡后,如果子女继承遗产的,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父母担保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1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担保人被牵连后子女的债务会负担吗
    无力还债的担保人通常是不会牵连到其子女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一般仅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不会影响担保人的子女。但如果担保人的子女作为第三人加入担保合同的,则会受牵连。一、首付付了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房贷担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为担保人、兄弟姊妹作为担保人,或者找朋友作为担保人。一般来说,购房贷款一般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但是如果购房者年龄不满18岁或者收入较低者就需要担保人担保。一旦成为了担保人,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会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银行会找担保人来偿还剩余的贷款,所以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风险。贷款担保
    2023-03-10
    136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债务能由子女承担吗
    一、被执行人的债务能由子女承担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二、法院强制执行欠款利息怎么算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利息包括一般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计算方法:(一)执行款
    2023-05-06
    15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2023-02-17
    221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是担保措施吗
    一、共同债务人是担保措施吗共同债务人不是担保措施,共同债务人是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的债务人,债务人之间并不存在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
    2023-06-17
    476人看过
  • 怎么承担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通过协商、约定以及法院判决等方式来承担债务。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对离婚案件共同债务的分担作了判决处理的,应以判决意见来确定共同债
    2023-08-03
    360人看过
  • 子女继承有债务必须承担吗
    需要承担债务,根据继承遗产的限额承担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老赖爸的子女有义务偿还吗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义务还钱,但如果能够证明老赖将财产转移给了子女,则子女需要替父母还债。另外,老赖去世的,其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一般由配偶或继承人承担。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如果没有继承财产的,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如下:一、死亡债务人的配偶,如果债务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
    2023-03-17
    327人看过
  • 共同担保人是否为共同债务人
    共同担保人是共同债务人吗?1。什么是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是在共同事务和个别事务中负责清偿所有债务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对于一笔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共同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清偿全部债务,共同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清偿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连带债务人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根据债务人之间的还款协议等有关还款比例向另一连带债务人追偿。第二,共同担保人是共同债务人吗?共同担保人不是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共同担保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第三,担保责任范围(1)全部担保的责任范围(1)全部担保的责任范围(2)全部担保的责任范围与债务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主要债权。在担保合同中,没有具体特别约定的,应当认为主债权全部得到担保。2。兴趣。有两种利益,合法的和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一切利息,无
    2023-05-08
    360人看过
  • 子女死亡债务谁承担
    一、子女死亡债务谁承担子女死亡债务父母一般不用承担。但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财产的,则需要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偿还。如果父母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偿还子女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债务人死亡法院能查封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吗债务人死亡法院可以查封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三、债务人死亡如何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债务人死亡证明借条的真实性的方式是做笔迹鉴定。1.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比对鉴定。2.借款人死亡的可以在之
    2023-04-26
    371人看过
  • 怎样追加共同承担债务人
    一、怎样追加共同承担债务人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共同债务人,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如追回配偶、债务担保人、共同侵权人等作为债务人。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
    2023-06-17
    269人看过
  • 担保人死了子女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不需要。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债权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借款人的配偶追偿。如果死者留有遗产,从死者遗产中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民法典代位继承人需要承担怎样的义务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代位继承人需要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
    2023-03-18
    342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合伙人会共同承担债务吗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一、合伙企业有哪些特征合伙企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具有特殊性。(超过承担数额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无限责任。二、什么时候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三、连带之债的发生原因是什么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有两种原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当事人的约定。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2-22
    339人看过
  • 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2、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3、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三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三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使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六个月左右。一、如何取消担保人的承担如果担保人想取消贷款,那么要看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是怎么样的。1、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还有财产、有还款能力前,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2、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二、如果分期的人去世的怎么办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分期购物、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
    2023-06-21
    89人看过
  • 担保人应如何承担担保债务
    1、连带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摊;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摊。第二,共同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三是最高额担保合同的非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债权最高额内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余额承担担保责任。(4)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迟延行使该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第五,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第三人履行专项资金支付监督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因不履行监管义务造成资金损失的,应当对损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保证人为债务人的注册资本提供担保,债务人
    2023-05-08
    305人看过
  • 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共同被告吗?
    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共同被告,当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则该案件属于共同诉讼,因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且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一、合并审理与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合并审理与列为共同原告的区别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原告;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二、债务追讨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债务追讨中要提供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
    2023-06-23
    31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反担保人被起诉夫妻承担共同债务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5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反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反担保人自己承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
    • 债权人再担保同时承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1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的债务,配偶一方往往不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担保债务配偶一方享有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妻子做的担保是共同债务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妻子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如果担保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担保的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 夫妻债务子女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
    • 共同承担担保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
      共同保证除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法定类型外,还有其他诸多类型的划分,各种类型的共同保证又因相互交叉、竞合而形成颇为复杂的结构形态。不同结构形态的共同保证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及保证责任的承担与分担规则也是不同的。本文对共同保证的各种复杂形态及应遵循的处理规则作了解析,纠正、澄清了一些错误或模糊认识,并对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