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有哪些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1:55:05 376 人看过

二者区别如下:

1.商业秘密是企事业单位已经掌握的技术或者信息;竞业禁止是针对相关核心人员固有技能的。

2.商业秘密原则上属于法定附随义务,只要圈定了商业秘密的范围并和员工有了明确说明就应该遵守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竞业禁止属于约定义务,他限制了员工离职后的自由择业权利。

3.保守商业秘密原则上没有期限限制;竞业禁止因为牵涉到个人利益和社会生产力发挥的问题,一般是有法律明确规定限制的。

竞业禁止有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一)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

(二)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

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竞业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权利相关公司、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的合伙人,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

(三)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广义的竞业禁止与狭义的竞业禁止。

广义的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如禁止非权利人之外的人员使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因这一专用权本身已由法律强制规范,不属于竞业禁止的范围);而狭义的竞业禁止是对与权利人有特殊关系的义务相对人的竞业行为予以限制。

(四)竞业禁止又可分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竞业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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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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