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与签订时间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8 17:30:11 203 人看过

一、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与签订时间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时间为准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

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成立未必立即生效,如果附有生效条件,在条件满足时才能生效,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那么这一行为表明双方已就合同生效条件进行了变更,也就是合同已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与实际履行不一致,如何解决矛盾?
    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不符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中介合同和网签合同哪个为准通常,网签合同是后于三方房屋买卖合同的,而且,网签合同是经过公示的,按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合同效力是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公示的合同优先于没有公示的合同,按此规则,当两份合同不一致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以网签合同为准的。但如果三方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约定,该合同若与网签合同不一致时,以该合同为准,则双方最终需要按三方房屋买卖合同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
    2023-07-03
    389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间与落款时间不符怎么办
    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现,故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一、合同如何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1、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2、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3、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生效。二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只有签名的合同有效吗只签名的合同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盖章是有
    2023-06-27
    458人看过
  • 工资待遇与实际工作时间不符,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合同要约定工作时间吗劳动合同要约定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4
    410人看过
  • 合同签定时间与订立时间的区别
    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合同的签订日期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时间,一般合同生效的时间与成立的时间一致,但在附条件的合同中,合同的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的日期。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一、合同订立的基本内涵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
    2023-03-05
    3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约时间、签订的启示时间是否一致
    一、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与签订的启示时间是否一致关于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与签订的启示时间是否一致等问题,有以下简单解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与实际办手续时间不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
    2023-04-29
    431人看过
  • 签订合同发生实际与事实不符如何处理
    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可以修正,但是如果涉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有可撤销的情形时,也可主张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发生合同纠纷没有签订合同如何处理发生合同纠纷没有签订合同,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
    2023-07-25
    315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时,履行人该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时,履行人的违约情形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具体而言,履行人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一、居间合同不履行怎么办?居间合同不履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2023-03-06
    3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与入职时间一定一致吗
    一、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与入职时间一定一致吗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与入职时间不一定一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不一致的,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以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为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遇到劳动合同问题需要找哪种律师遇到劳动问题找律师需要注意找与劳动问题专业相关的律师。可以通过查看对应律师的有关资料来进行判定。律师是个专业的职业,就像医生、教师,每个律师都有属于自己的专长业务。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就要找对应专业的律师。专业对口的律师不仅对该领域法律了解得更全面详细,对案件把握得更精准到位,办理案件也更专业娴熟,也更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三、劳动合同是什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
    2023-06-11
    70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一、没签劳动合同对员工有什么影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入职的时候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是会对员工有很大影响的,首先公司不签合同可能是为了逃避为员工交保险,要是没有保险的话员工在上班的时候人身会没有保障,而员工入职时间没有超过一年且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要是员工没有签订合同就辞职的对以后找工作也会存在不利的因素,因为现在公司招聘都是需要员工有工作经验的,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证明不了自己是有工作经验。二、采购合同上的名称与印章不一致该如何采购合同上的名称与印章不一致,应以印章名称为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打印出来的公司名称与尾部印章上的公司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如公司名称错别字、少字,或者使用的格式模板忘记更改合同对方的信息。合同名称与印章不
    2023-04-01
    161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不履行算违约?
    按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合同生效多少日未履行,即算违约。以合同内容看,如果因未履行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违背合同约定目的,就算作废,也算过错方违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
    2023-07-14
    444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人不一致如何担责
    一、合同实际履行人不一致如何担责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
    2023-05-06
    226人看过
  • 异地医保备案时间和住院时间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可以按要求纠正处理。必须向备案处进行更改才可以。因为外地不在一个系统当中,无法更改。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候可以直接进行医疗费用现场结算。但因特殊情形,例如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则必须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这种情况出院时候办理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异地医保备案流程是什么?省内异地医保备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以及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找工作人员办理备案。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需先办理转诊手续并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保卡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2023-07-02
    352人看过
  • 合同合同相对方与实际履行不一致
    一、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
    2023-02-20
    391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没履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合同签订后没履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合同签订后没履行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1、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起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超过三年的,法院不予保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间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
    2024-01-16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订时间与实际用工时间不一应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实际提供劳动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签订期、劳动关系建立期和实际提供劳动期三者是一致的。如果书面劳动合同与实际用工时间不一致的,要分以下情况作出处理:首先,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后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劳动关系建立日期之前的书面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如果合同一方违约,按照《民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与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应该按照哪个为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与实际办手续时间不一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与实际办手续时间不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合同生效时间与履行时间不符合如何办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2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关于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 的实际履行时间和起始时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合同时间】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怎么办《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开始工作的时间。一旦双方就合同的起始时间作出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应当先订立劳动合同,再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上填写的日期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