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制公务员主要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这部分公务员人数虽然不多,但他们是公务员队伍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选任制公务员职务主要包括下列职务:
1、中国共产党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1)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2)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3)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
2、人大机关:(1)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3)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3、行政机关: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4、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5、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1)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2)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7、民主党派机关: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秘书长。
除上述职务以外,还有一部分公务员职务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任命的,而且决定任命与会议选举一样,也是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这部分职务也具有选任的性质。比如,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其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等等。此外,法官、检察官和驻外全权代表职务的任免,也是类似方法和程序。
-
特殊工种的概念及范围
149人看过
-
特殊工种的概念及范围
104人看过
-
减刑的概念、特征及范围
314人看过
-
公务员权利义务的概念及特点
78人看过
-
公务员概念及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由来
1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概念及受案范围
37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债务的概念及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4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
的概念及适用范围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2(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法律。在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有二:一是产品质量责任关系,二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的产品主要限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筑工程和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以及天然物品(如初级农产品)。(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
-
减刑的概念特征及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3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特征如下: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 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3、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减刑的范围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
股权托管的概念及业务范围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1一、股权托管概念: 股权登记托管是指具有普遍公信力的专门机构接受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股权实施集中管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股权的登记、过户、挂失、查询、分红等管理业务。 二、股权托管业务范围包括: 1、股权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股权服务:代理分红、查询、挂失、冻结、信息咨询等 3、其他登记:质押登记、托管经营登记等。
-
的调整范围以及概念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