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刊登在《周末》画报上的漫画《乐叔和虾仔》风靡广州;20多年后,围绕乐叔、虾仔两个漫画形象的著作权之争却展开了系列诉讼。昨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乐叔、虾仔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属于署名作者黎耀西(已故)、华佛尘共同享有。
漫画家状告电视台
漫画家华佛尘去年3月将拍摄并播出100集电视短剧《广州人家》的某电视台告上法庭,认为对方未经同意即开拍漫画短剧,并在剧中使用乐叔、虾仔的名称和形象,故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损失。华佛尘称,当年《乐叔和虾仔》的故事由他创意并绘制,从1980年初开始在刚创办的《周末》画报上刊登,当时署名是他,在所刊的16期中,仅有2期由他人绘制,其余14期都是由他亲自创作。在随后的多期中,为丰富故事内容,报社向社会招聘人员,在现有基础上延续乐叔和虾仔的故事。但华佛尘认为,他们只是在自己所创的乐叔和虾仔基础上加工,自己才是真正的原创者。
被告辩称,电视台改编并未采用华佛尘所绘制的相关内容,只是借用乐叔和虾仔的名字和形象,情节与连环画完全不同。而且,华佛尘并未提供相应著作权证书证明乐叔虾仔为其所有,故连环画的整体形象著作权应由刊载媒体——《周末》画报所有,他们是获得创办《周末》的岭南美术出版社授权后,才展开拍摄的,华佛尘若有异议,应与出版社交涉,即使侵权也与电视台无关。
首获确认
昨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则认为,《乐叔和虾仔》首期作品的形象是华佛尘当年受岭南美术出版社之邀创作,经黎耀西修改发表的,由于三方没有签订协议约定著作权归属,故乐叔、虾仔人物形象的著作权由署名作者黎耀西、华佛尘共同享有。鉴于黎耀西已故,其继承人在法庭上作出允许电视台使用该人物形象的追认,而华佛尘无正当理由阻止他方行使权利,故不能认定电视台构成侵权。但鉴于电视台在诉讼前未征得作品权利人的许可,从而引发诉讼,故须向原告华佛尘支付诉讼的合理费用3000元。而华佛尘的其他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据悉,这是法院首次对这两个人物的著作权进行确认。但昨日一审宣判后,华佛尘表示会考虑上诉,因为既然确认了我的著作权,我却得不到赔偿,有点费解。
-
《广州人家》被判侵犯漫画《乐叔和虾仔》著作权
171人看过
-
漫画版权登记归属问题
133人看过
-
漫画著作权申请要怎么办
71人看过
-
无法确定著作权人的漫画是否应认定为合理使用?
262人看过
-
著名漫画家朱德庸为"上班这件事"维权——漫画语言是否受著作权
205人看过
-
如何撰写漫画著作权转让合同
429人看过
著作权归属指的是法律上对于某一特定作品的所有权归属。这意味着创作者或特定法律主体对其创作享有权利和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改编和衍生利用等权利。 这种归属确保了创作者对其作品的合法权益和控制权,以及对作品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更多>
-
-
-
自己设计的漫画著作权在哪儿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31、漫画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 2、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3、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漫画作品也可以通过各各种协会等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客观存证时间的机构,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
-
漫画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手续是怎样的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咋办,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特殊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方法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原始作品被演绎的报酬权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