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1:24:38 175 人看过

一、格式条款订入劳动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门,从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当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于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该如何
    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024-04-29
    405人看过
  • 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的效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前述案例中,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二、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点: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
    2023-05-06
    445人看过
  • 格式条款的概念与特征,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与特征格式条款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的特征是指格式条款在订约以前即已经预先拟定,而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的基础上而制订出来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多为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部门、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等,有些格式条款文件是由有关政府部门为企业制订的,如常见的电报稿上的发报须知、飞机票的说明等。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予以免责的,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的一律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
    2023-06-19
    192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是指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意是为了交易方便,不必在每次交易时都起草新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提供合同方一般应采取加粗、加下划线等方式对涉及合同相对人利益的条款进行标注,以起到提醒作用。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哪些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1.签订合同时留有空白。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2.违约责任方面不对等。对购房者的要求苛刻,对自己却想方设法规避一些责任,这是一些开发商的共性,具体体现在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设
    2023-05-06
    231人看过
  •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当事人对合同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的特别约定条款。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二、生效条款的格式1、签署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约定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本合同约定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也可以是合同中约定其他款项,总之灵活变通应用)3、法定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4、也可笼统表述成本合同一式__份,每份__页,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5、双方都是单位时可以这样表述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合
    2023-06-01
    4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
    一、劳动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就是制式合同,劳动合同不属于格式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自己起草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
    2023-06-04
    196人看过
  •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在法律门户网站的采购过程中,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是确保双方权益和明确责任的基础。一份完整的合同应包含:1.项目名称;2.采购编号;3.合同编号;4.甲乙双方信息;5.货物内容;6.合同金额;7.技术资料;8.知识产权;6.其他条款。这些条款确保了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为甲乙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指引。二、货物和技术要求1.在合同中,货物和技术要求是核心部分,详细规定了采购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以及数量。这些要求确保了采购的货物符合甲方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是乙方履行合同的依据。2.在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会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初步验收,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三、支付与违约责任1.支付与违约责任是合同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它规定了货款的支付
    2024-04-04
    71人看过
  • 格式合同条款的种类
    一、格式条款合同的种类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一)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二)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三)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四)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二、格式合同条款指的是什么格式合同条款指的是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格式条款。三、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否无效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为格式条款并非当事人协商过后形成的条款
    2023-04-12
    57人看过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什么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024-04-20
    362人看过
  • 什么样的条款是格式条款
    一、什么样的条款是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二、无效的格式条款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三、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
    2023-01-30
    196人看过
  • 签订的格式合同是什么?
    一、格式合同是什么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附意合同等。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合同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事先予以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只能表示全部同意与否的合同。格式合同名称并非我国所固有,系被辗转译介于国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早使用了“格式合同”的概念,而《民法典》则称为“格式条款”。在银行等金融领域广泛使用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使用似有流行的趋势。格式合同的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格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格式合同具有以下一般性特征:(1)合同条款的单方意志决定性。格式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事先确定,条款之制订者一般系商品抑或服务的提供者或经营者,条款即为制订
    2023-04-13
    155人看过
  • 公司入职合同范文格式是怎样的
    公司入职合同范文用人单位(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乙方):住址: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进行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基本条款、约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期限为:3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一)乙方职位为:高级经纪人。(二)乙方的工作职责为:1、为甲方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等事宜,并为甲方赚取业务佣金。2、乙方应将其招揽的业务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部交给公司,乙方无权取消、取
    2023-12-07
    375人看过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原则是什么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2023-04-13
    249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主要特点,格式合同手写条款有效吗
    一、格式条款主要特点格式条款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二、格式合同手写条款有效吗格式合同手写条款可以有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附加条款
    2023-06-19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特点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又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条款均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仍然属于格式合同。二、格式合同特点是什么格式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
    • 被订立合同格式条款中的格式无效该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5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 格式合同的格式条款都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5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缔约者、提供方对于其中的免除责任和限制责任的条款要尽到两个义务: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格式合同是否就是制式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格式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19
      格式合同就是制式合同,劳动合同不属于格式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自己起草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
    • 哪些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怎么订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哪些格式条款无效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