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具体补偿数额计算的注意问题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19:43:01 251 人看过

计算具体补偿数额时,应注意确定计算时点,这里的增值是指婚后增值,不包括婚前增值,后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应考虑两种情形下的修正问题:

一是离婚时贷款尚未清偿完毕,只能将夫妻共同已经偿还的利息计入不动产成本,而不能将长达20年或者30年的尚未还贷的利息都纳入成本,否则会出现非产权登记一方既未享受后续可能产生的升值收益、却要现实承担因计入所有利息导致补偿额降低的不公平结果;

二是一方购买不动产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结婚的情形,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应以结婚时不动产价格作为计算依据,不能以购买时不动产价格作为依据,因为购买不动产至结婚前这段时间不动产的增值收益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都会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房屋等大型不动产,如果是夫妻之间共同还贷的,那么一般可以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另外一方,之后再根据法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补偿额,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权赔偿数额具体怎么计算呢?
    一、侵权赔偿数额具体怎么计算呢?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侵权赔偿数额:(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侵权赔偿数额;(二)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确定侵权赔偿数额。二、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在专利侵权中,损害赔偿数额主要是根据侵权行为造成专利权人的财产损失的多少来确定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方法:(一)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专利权人因侵权造成的销售减少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如果权利人销售量减少总数难以确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权产品在市场
    2023-06-06
    396人看过
  • 计算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怎么算的
    抚养费确定具体数额的方式: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生活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工资的,抚养费的数额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如果没有固定工资的,抚养费的数额为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
    2023-07-26
    410人看过
  • 安置补助费和房屋补偿费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
    2023-07-07
    30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
    (一)抚慰为主、惩罚为辅原则1、侵权人对受害者的侵害,给受害人造成心灵的创伤,造成精神痛苦,必须通过物质制裁加害人,还受害人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的创伤的身心。在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庭判罚其相当数额的赔偿,可使侵权人意识到其行为非但不能给自身带来利益,还会直接导致自身利益的损失,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这种直接的、缘于其行为的物质损失,是将损害变通转移造成这一损害的负责人自身以应对损害的不良后果,这是社会对公平、公正的内在要求,是对受害人最深刻的抚慰,起抚慰作用的制裁必须要以足够的赔偿金为基础方能见效。2、精神损害虽不能以金钱衡量,但抚慰受害人精神痛苦的物质条件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和支付的,这种赔偿不是以相当的价值替换特定的损害,而是具有抚慰性,用以填补因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具体化就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有所限制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经济赔偿的本身并不是其
    2023-02-04
    68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什么,房屋有哪些质量问题
    一、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
    2024-02-03
    208人看过
  • 房屋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具体流程又有哪些
    第一步接收入住通知书通常,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为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时间、交纳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查收,不要错过收楼日期。第二步查看资料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环节中最应该留心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购房者有权拒收。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3.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
    2024-03-29
    133人看过
  • 如何具体核算征地补偿费的数额
    一、如何具体核算征地补偿费的数额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2023-09-18
    424人看过
  • 辞退n1补偿怎么计算具体金额
    一、辞退n1补偿怎么计算具体金额关于辞退补偿金中“N+1”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N”,即指的是经济补偿,而这个数额应该根据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的长短来决定,每满一年便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至于“+1”的部分,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额外给予劳动者的一个月薪资待遇,这笔款项所对应的月份工资,应当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最后12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
    2024-05-04
    281人看过
  • 房屋中介费具体包括什么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以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平均工时成本费用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定承担特定中介服务的机构,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成本、促进发展的非营利的原则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体现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以及服务的复杂程度,保持合理的差价。第十二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自主确定。实施服务收费时,中介机构可依据已确定的标准,与委托人商定具体收费标准。第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政
    2023-02-23
    348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具体数额计算方法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该行为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那么这个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此外,行为人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也应予立案。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该行为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那么这个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此外,行为人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也应予立案。 如 何 判 断 行 为 人 是 否 构 成 故 意 毁 坏 财 物 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从而实施破坏财物的行为。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2. 毁坏财物:行为人的行为导
    2023-09-02
    297人看过
  • 著作权的继承注意问题包括什么?
    1、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著作权与一般财产权有很大区别,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可分。如一部稿子只有通过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权利的行使,才会得到稿酬和其他经济利益。所以菱权是一个整体,在作为遗产继承时,不宜进行分割。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继承著作权时,可以采用折价、共有、给予补偿等方式处理。2、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权利或义务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得侵犯,其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受他人侵犯,这是一项消极权能,并不是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带来什么积极利益,所以说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著作人身权能不存在继承问题。3、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
    2024-01-21
    208人看过
  • 分割婚前房产:应该注意的问题
    婚前的房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归购买者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的房产加名字有效吗婚前房产加上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7-02
    404人看过
  • 计算抚养费要注意什么问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一项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若父母双方均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养子女,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负担能力,孩子生活地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方面是计算孩子抚养费时,要考虑的主要问题。给付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是月总收入或年总收入的20~30
    2024-01-08
    231人看过
  • 签合同具体要注意什么问题呀
    签合同要注意合同规范要求和正文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正文,标明涉及钱财、权益方面的风险、责任以及义务,签订时如有问题可以相互协商,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对合同进行审阅。一、签订政府合同有哪些原则与政府签订合同,应该遵循法律,并且要审慎以及诚实信用,还要保障国有资产、资金的安全,促进自然资源以及公共资源的有效、合理的利用。如果是起草政府合同,承办的单位应该要对签订合同的法律、经济以及社会稳定等各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要对重大的问题或者是风险比较大的政府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可以请有关专家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如何防范合同诈骗的存在防范合同诈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1、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先确定好对方的身份信息、主体资格、社会信用以及履约能力;2、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权
    2023-02-21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包括什么具体的内容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 再婚注意什么问题?具体内容包括什么方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再婚不仅仅是男女双方的事情,还关系着彼此背后的家庭问题、子女问题。要想再婚后婚姻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当然,实践中再婚家庭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止这点,需要各位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房屋拆迁先予执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1
      1、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房屋承租人在约定的搬迁期间内拒绝搬迁,拆迁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才可申请先予执行。2、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3、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
    • 合同约定违约金应注意的问题,数额怎么计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应注意的问题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合同违约金数额怎么计
    • 离婚案件房屋分割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对于离婚案件房屋分割问题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确认在诉讼中争议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确定这个前提后,按照以下原则从法律上进行分割: 一、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