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隐名代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1:30:17 269 人看过

隐名代理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缔结法律关系时,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但不公开被代理人的姓名。与其他代理关系相比,隐名代理有诸多特点。英美代理法及相关国际公约比较详细规定了隐名代理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对第三人的责任。我国民商立法应在坚持代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区别论的前提下,吸纳国外经验,完善包括隐名代理在内的代理制度。关键词:隐名代理责任区别论一隐名代理的概况隐名代理(agencyforannnamedprincipal)是来自英美法的概念。这一代理制度源自1923年的一则判例。在该案中,原告宇宙汽轮公司与被告杰姆斯合伙公司之间订有一份租船合同。被告为承租人,但在合同上注明被告公司仅作为代理人签订合同。此后,原告船主因被告延期返航而提出滞延费请求。法庭判决,尽管被告是合同的承租人,但由于他已注明是作为代理人的身份订约,故不承担责任[1]。从此,英美法中确立了隐名代理制度。所谓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与第三人缔结法律关系时表明自己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但是并不公开被代理人的身份。这一代理在英美法中又称半公开代理,是与公开代理(显名代理)、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并行的一类代理制度。显名代理是代理人向第三人既公开代理关系的存在,又公开被代理人的姓名。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代理人既不公开代理关系,又不公开被代理人的身份。英美代理法对代理关系的分类是从代理人代理权的观点出发,依据是代理人在交易中是否披露被代理人的姓名和身份。而大陆法从第三人利益出发,根据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还是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缔结法律关系,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行纪),前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约,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后者是以代理人名义进行,权利义务先由代理人承受,然后再转给被代理人。同前述各种代理关系相比,隐名代理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是以自已的名义同第三人缔结权利义务关系。这一特点与大陆法中的行纪即间接代理,以及英美代理法中的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相同,但不同于大陆法中的直接代理和英美法中的显名代理,在这两种代理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缔结法律关系的。第二,代理人向第三人明示自己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活动。在间接代理与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中,第三人不知道存在代理关系。第三,在缔结法律关系时,第三人不知道被代理人的身份。这一点与间接代理、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相同。有学者认为隐名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第三人确知被代理人的真实身份,即使未表明其身份,但第三人根据实际情况能够判断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如果第三人既知道代理关系存在,又知道被代理人的身份,则这样的代理与显名代理和直接代理无异,隐名代理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隐名代理方式都有哪些
    进行隐名代理的形式包括:1、代理人实际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不披露代理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2、代理人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不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但明示为其利益进行代理活动。一、代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即名义上的被代理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也就是说,名义上的被代理人可能因未经自己实际授权的代理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何认定表见代理至关重要。二、冒名行为与无权代理1.概念上,冒名顶替是指冒用他人身份并以他人的名义处分财产或者从事其他民事活动的行为。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备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2.结构上,冒名顶替所从事的活动自始至终仅存在双方结构,而无权代理存在的是三方结构,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人三方结构。3.具体到冒名顶替与无权代理。
    2023-03-25
    108人看过
  • 代理显名和隐名的区别是什么
    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体地表明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是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吗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吗:得具体分析:第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实施了代理行为,被代理人没有追认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无效。若被代理人进行追认,则无权代理成为了有权代理;第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被授予有代理权的假象,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此时与之成立民事法律关系,代理行为有效。二、和律师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2、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3、代理的权限范围。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三、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2023-03-15
    177人看过
  • 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间接代理,“直接代理”的对称。又称“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大陆法系独有的概念。隐名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在大陆法系国家,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是代理的基本特征之一。“以被代理人名义”,通常可以理解为明确指明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不指明被代理人具体姓名仅说明代理他人为民事活动。如果不表明被代理人姓名,又不表明自己是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不认为代理关系成立,应作为行纪关系来处理。间接代理有以下特点:第一,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对第三人来说,他直接与受托人打
    2023-04-13
    354人看过
  • 隐名代理在法律上的影响
    在隐名代理中,其法律效果是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而还有一种特殊的法定情形,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理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应该要通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形成相应的法律后果。隐名代理与行纪合同的区别1.介入权和选择权的主体和性质不同。2.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所导致的权利义务主体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行纪合同是由行纪人独立对委托人和第三人承担责任。而隐名代理它仍然是一种代理关系,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应由被代理人承担。3.物权流转关系反映的所有权主体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
    2023-07-01
    135人看过
  • 借条署名遭起诉隐名代理不担责
    为追回80万元借款,债权人向借条上的落款人催讨,而对方称自己是隐名代理,实际借款人不是自己。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驳回了润滑油公司要求华女士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2006年2月28日,华女士以自己为落款人写了一张借条,向无锡一家润滑油公司借了80万元。后润滑油公司起诉要求华女士立即归还借款和利息。在法庭上,华女士称自己是代表特种油公司借的。借钱时已经告诉润滑油公司,实际借款人是特种油公司。润滑油公司的财务账册上记载了特种油公司(本票)(华女士借),借方金额及余额两栏也记载金额为80万元。华女士认为记载内容反映了借款人应为特种油公司,自己只是经办人。华女士还提供了特种油公司委托她借款用来还贷的说明、润滑油公司借钱给特种油公司的进账单等,以证明80万元的借款是通过银行本票形式直接由特种油公司进账的。特种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证实,该公司确实委托过华女士从润滑油
    2023-06-09
    383人看过
  • 一般隐名代理有哪些形式
    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份公开但本人姓名不公开”的代理。“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示为本人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一)本人身份不公开“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示为本人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事实上得到本人的授权、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并不披露实际存在的代理关系,既不公开本人是否存在,更不指出本人是谁,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事活动。当然,第三人也没有义务询问是否存在着身份不公开的本人。因此,第三人在和代理人缔结交易时,并不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往往认为代理人就是为了自己利益、并且以自己名义同第三人进行交易的本人或者合同中的对方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第三人根本不愿和本人、而仅愿意单独和代理人进行商事活动的情形。(
    2023-03-28
    107人看过
  • 隐名代理有哪些法律效果
    隐名代理的法律效果有: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关系的,合同直接约束被委托人和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那么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隐名代理有哪些法律效果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022-06-26
    439人看过
  • 隐名代理发生纠纷谁担责?
    在现在的社会中,隐名代理的行为较为常见,诸如隐名买房买车、隐名股东、隐名买卖等等。在隐名代理中,时常委托人隐名,直接由受托人以其自身的名义与客户、房东等第三人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受托人直接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没有什么不妥的,因为双方正常履行合同时,都能按照合同获得相应的收益,公平合理。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尤其是受托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时候,受托人一般都会向第三人披露“隐名”委托人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在受托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时候,第三人是有选择行驶权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追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法律责任。隐名代理的法律责任就是披露义务,披露之后可以选择被代理人作为追诉对象。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双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即可,可以按照合同获得相应的收益。一、受托人需要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吗受托人有义务亲自处理委
    2023-06-23
    76人看过
  • 论隐名股东资格的判断标准
    隐名股东请求法院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证明以下几点:1。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书面协议是用来确认双方的真实意图。在没有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之间没有约定的,也可以证明实际投资者实际行使了股东权利,其身份已经被公司其他股东认可,以证明双方有代持他人股份的约定。实际出资人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已计入公司资本,成为公司的责任财产。实际出资人提供的资本未转为注册资本的,不能视为对公司的出资隐名实际出资人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完整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收集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地方高等法院对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案件的判决,并对其判决规则进行了归纳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在民审字(2013)第1372号裁定中认为,在确定隐名股东资格时,应当根据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出资义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对隐名股
    2023-05-07
    62人看过
  • 代理类型:隐名和间接的区别
    隐名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被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为委托代理人所知道。具体而言,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而间接代理是代理关系的再次委托。因此间接代理中,被代理人一般不属于隐名的情况。什么是间接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它的构成要符合三个要件:1、委托人的授权。2、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3、委托人行使介入权和第三人行使选择权委托人才可能承受代理行为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六十七条
    2023-07-01
    124人看过
  • 隐名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无力赔偿或无法赔偿,由代理人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委托人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第九百二十六条【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和第三人选择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
    2023-04-02
    267人看过
  • 现代并购理论
    企业并购
    1、代理成本理论。现代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企业不再单独追求利润最大化。代理成本由詹森和麦克林(1976)提出,并购是为降低代理成本(法玛、詹森1983)。金融经济学解释并购失效的三大假说是:过度支付假说,主并方过度支付并购溢价,其获得的并购收益远远低于被并方的收益;过度自信假说(罗尔1986),主并方的管理层常常因自大而并购,任何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企业并购都是一种错误;自由现金流量说(詹森1986),并购减少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可降低代理成本,但适度的债权更能降低代理成本进而增加公司的价值。2、战略发展和调整理论。与内部扩充相比,外部收购可使企业更快地适应环境变化(卢东斌称为花钱买时间),有效降低进入新产业和新市场的壁垒,并且风险相对较小。特别是基于产业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所进行的战略性重组,如生产万宝路香烟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转向食品行业。企业处于所在产业的
    2023-06-09
    206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隐名代理有哪些
    一、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票据上有表示本人身份的记载;②票据上有表示“代理目的”的记载;③票据代理人签名。票据为绝对票式证券,票据代理为票据证券上行为,有严格的书面性和示义性,其形式要件依照票据法规定,比民法上的代理更注重形式外观。代理可分为意定代理和法定代理两种。前者是由委托、雇佣等契约而被授权的代理,后者是由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派或选任行为而被授权的代理。法定代理权依法律的规定而规定。二、概念简介: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隐名代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二是“本人身
    2023-04-14
    97人看过
  • 隐名代理的法律效果有什么
    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2、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理的效果,而是要通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形成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讲,代理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被代理人不履行义务时,则应当向被代理人披露第三人。被代理人因此可以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与此同理,代理人因被代理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时,则应当向第三人披露被代理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一经选定就不得变更所选定的相对人。相应地,被选定为相对人的被代理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代理人的抗辩权。由此可见,在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
    2023-06-21
    1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隐名代理,隐名代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隐名代理隐名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二、隐名代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1、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
    • 隐名代理跟显名代理有什么不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 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体地表明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是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 隐名代理是啥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4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无力赔偿或无法赔偿,由代理人垫付。
    • 隐名代理算是犯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1
      1、如果第三方在签订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该隐名代理人与显名代理人产生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方与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方。但有确切的证据证明,除了该合同只限制代理人和第三方外。2、如果第三方不知道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人不一定会产生显名代理人的效果,而是通过被代理人行使介入权或第三方行使选择权来形成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来说,如果代理人因第三
    • 隐名代理和间接代理有什么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31
      隐名代理与间接代理并无本质区别。隐名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行为的后果间接归于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