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互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8:01:42 256 人看过

夫妻相互继承需注意下列问题:

1、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女方带产改嫁的,男到女家落户的,都应保护在继承上的合法权益。

2、先分割,后继承。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划清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别。当配偶一方死亡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再继承。

一、继承平房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老公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老公死亡财产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剩下的一半是丈夫的遗产,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割。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配偶、父母和子女。只要有第一继承人,其他人就没有继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关于继承的问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继承人应当慎重放弃继承权,若放弃继承权后想反悔,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2、任何承诺均应以书面形式确立,并由承诺人签字;3、关于不动产的赠与,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变更登记后就不能撤销了;4、要注意遗嘱可撤销、变更的属性。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一、遗产继承如何公证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
    2023-03-22
    401人看过
  • 夫妻能否做到互相继承遗产?
    夫妻间能互相继承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即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基于婚姻关系,取得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权,主张继承遗产份额。一、准予离婚应满足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准予离婚应满足的法定条件有: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态度坚决,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二、结婚多长时间有继
    2023-03-19
    91人看过
  •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几个问题(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只要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则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过失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或不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则不能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才能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其遗弃或虐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在所不问。如果继承人因被继承人的过错而导致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分居或来往不密切的,以及继承人仅仅只是对被继承人不够尊敬、照顾不周及偶有口角发生的,则不应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行
    2023-08-17
    276人看过
  • 继承债务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注意下列问题:1.要查清遗产的实际价值。2.继承人偿还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为强制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为自愿原则。一、父母赌债子女要承担吗除非继承的条件下需要承担,否则不承担。首先,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
    2023-03-22
    442人看过
  • 公证处股权继承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去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或者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夫妻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财产公证协议书。二、公证处可以剥夺监护权吗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可见,公证的作用是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所以
    2023-04-12
    379人看过
  • 亲戚之间相互借款时应当注意些什么问题
    1、借贷前要了解对方的人品、信誉。对人品不好信誉不高的人,宁愿事先得罪,也不事后惹麻烦后悔。2、立据。俗话说,空口无凭,立字为据。这是借贷双方发生关系的必要前提和依据,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3、合法。当发生纠纷时,法律只保护合法的部分。例如,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就不予保护。另外,对于提前和推迟还款也应当事先注明相关的措施,给双方当事人以必要的约束。4、当面点清,切忌转手。借款还款时都应当清点数目,验明真假,也不要请人代办。借款人在还款完毕后,应及时索回借据,或请对方留下收据。5、守时,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无论有多大的理由,都应及时还款,如确有困难,一定要向对方说明,取得谅解,千万不能赖账和躲避。否则,就会使自己身败名裂,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借款交付情况审查的把握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中,应当根据借贷金额大小、款项交付凭证、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当
    2023-04-16
    455人看过
  • 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部分应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债务。(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的名义欠的债务都是其个人债务,以下两种债务虽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名义形成但不应完全归为被继承人的
    2023-06-14
    357人看过
  • 相互继承权的相关问题与解决方案
    一、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问题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时,离婚父母与其亲生子女间仍享有继承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继承权即行消除,与生父母间的继承权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不恢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外。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相互有继承权。继子女在继承其父母财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财产。继子女与继父母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在继承上地位相同;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处于相同的法律
    2023-07-06
    417人看过
  • 独生子女在继承发生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不能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最近有很多当事人问我:“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了吗?”说实话,这些朋友很可能是被一些营销性质的文章、视频误导了。但也不能说这种说法就完全不对,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对于一些特殊的“遗产”,就算你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真的假的?父母去世后,遗产不都是我的吗?为什么不能继承?别急,今天就和你聊聊这5种不能被继承的“遗产”。01逝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财产表面看是属于被继承人(就是我们常说的逝者)的,但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完整的产权,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讲个例子你就明白了。阿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她父亲十年前就去世了,母亲是今年去世的,他们都没留下遗嘱。父母生前留下一套价值120万的房子,他们过世后,阿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她先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但是没有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房管局是
    2023-05-22
    125人看过
  • 继承人应注意的被继承人债务问题
    确定被继承人债务应注意的问题有:1、应区分被继承人的债务和其家庭的共同债务;2、应区分被继承人的债务和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3、应当区分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继承费用,继承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支付,而不是被继承人的债务;4、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范围有什么被继承人债务范围有: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债务未履行的财产支付债务;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返还不当得利债务;4、被继承人因管理债务的成立而承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
    2023-07-05
    204人看过
  • 爷爷房子的继承:孙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爷爷房子孙子如何继承: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此时不能继承爷爷的房子,但如果父亲先于爷爷死亡,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子。如果爷爷的房子是遗嘱继承的,孙子可以通过爷爷的遗嘱继承房子。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爷爷的房子是合法继承的,先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然后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孙子孙女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来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自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百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度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问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答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两种继承的区别是看父亲是早于爷爷死还是先于爷爷死,如果是先于爷爷死就是代位继承,后于爷爷死就是转继承。后果都是孙子继承爷
    2023-07-05
    443人看过
  • 夫妻相互继承权如何正确理解
    关于夫妻之间相互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他们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分家析产与继承。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再有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3、夫妻继承权的产生。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即使当配偶一方死亡时,双方正处于长期分居状态或者处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生存配偶方仍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4、夫妻继承权的限制。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这里所指的继承权是继
    2023-06-14
    430人看过
  • 论再婚夫妻相互约定放弃继承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文化也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起了很大变化,单身公民的再婚率呈上升趋势。在再婚双方或一方有一定丰富财产的情况下,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已被广大再婚人士所接受,其中涉及的焦点就是财产的归属问题,以及再婚后一方死亡的,财产的继承问题。目前,大多数公民思想中还存在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我们通过一个笔者自己设计的案例分析一下单身公民再婚后是否存在“肥水外流”的情况存在。假设A男、B女二人均为丧偶,现二人要再婚,A男上有父亲C男、下有女儿D女,B女上有母亲E女、下有儿子F男,案例中AB均有一定的婚前个人财产,其余四人也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存在。下面我们设计一下上述六人中A、B的死亡顺序来分析一下可能发生的财产变动:假设A死亡,其他人健在,则B、C、D作为A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A的财产;假设C死亡后其子A在继承前也死亡,其他人健在,则B、C、D作为转继承人继承
    2023-05-05
    65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注意哪些问题
    一、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三、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5、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
    2023-06-24
    21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面对夫妻互相的义务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面对夫妻扶养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 (2)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
    • 夫妻财产继承有哪些相关问题要求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5
      1、房子、车子、公司股份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先于丈夫去世,应先分割妻子遗产,也就是说妻子在上述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一半财产做为遗产由丈夫、女儿、母亲三人法定继承,即每人为一半财产的三分之一。此时,三人在上述全部财产中的份额为,丈夫三分之二,女儿、母亲各六分之一。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即为上述财产的三分之二,由女儿单独继承(因为问题没有表明男方是否有父母,所以只考虑女儿一个继承人)。此时,女儿享有上述全
    •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的问题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
      (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只要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则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过失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或不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则不能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 夫妻离婚应注意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2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后取得的财产平均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
    • 2022年夫妻离婚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5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