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满后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50:32 92 人看过

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法条的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又没有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工厂停工几年劳动关系可以解除?
    一、法律界定劳动合同法在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没有规定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由各个单位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2023-04-29
    314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
    张某于2005年入职广州市某纺织品公司,2008年3月12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公司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向张某支付工资。2008年6月5日,张某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月。2008年8月6日,张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同年8月25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张某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十级伤残,并确认工伤医疗期为:2008年3月12日~2008年12月11日,因此,张某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3月12日-2008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工资,但公司拒绝支付,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律师说法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焦点是张某在工伤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2023-06-09
    274人看过
  • 签停薪留职能保留劳动关系吗
    一、签停薪留职能保留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法》(即新劳动法)没有对“停薪留职”作出明文规定。“停薪留职”的做法,其法律依据一直沿用劳动部颁发[1995]30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业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二、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三、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
    2023-06-15
    311人看过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国家是有特殊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是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改为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双方另有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其次,《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中说明,员工是可以要求回复
    2023-04-19
    328人看过
  • 停薪留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银行的工资流水清单属于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一项的“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发放工资的单位与实
    2023-04-05
    165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内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作人员评定残疾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本章相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赔偿十级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十级工伤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包括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的,还有赔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有以下内容:(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3-08-06
    444人看过
  • 可否通过解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强制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回答如下:劳动仲裁:一、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
    2023-02-28
    209人看过
  • 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在停工留薪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停工留薪期间原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因此,为了解除与建筑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得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待遇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2023-08-16
    120人看过
  • 停薪留职后档案一直在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后档案一直在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王某曾在某某公司工作,10多年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出国留学。因某公司没有替她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她目前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社保。她以向单位缴纳截至2007年的党费凭证为依据诉至法院,认为与单位有劳停薪留职后档案一直在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王某曾在某某公司工作,10多年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出国留学。因某公司没有替她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她目前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社保。她以向单位缴纳截至2007年的党费凭证为依据诉至法院,认为与单位有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昨天,某法院一审判决对王某之诉不予支持。王某诉称,自己于1980年调入该某公司工作,3年后办理了留职停薪手续并赴法国留学,人事关系及党员关系仍保留在某公司。1993年,北京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某公司没有替她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1999年,她回
    2023-06-10
    373人看过
  • 员工隐瞒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隐瞒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如何向隐瞒病情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隐瞒病情并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要看是否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否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定。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2023-06-02
    43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不可以调解
    1.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程序要求的不同认识一般认为,一个合法的劳动合同解除行为既要符合法定情形又要符合法定程序。相应地,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是否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呢对此,又以单位是否组建工会而不同。对于已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而言,比较一致的认识是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为“法定事先必经程序”,若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前没有将理由事先通知工会视为违法解除。对于没有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而言,则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无需履行提前通知工会的义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用人单位仍需履行提前通知工会的义务。笔者认可第二种观点。2.用人单位未组建工会的,解除劳动关系前仍应履行通知工会程序对于用人单位解雇过程的限制,一方面可以保障劳动者消极层面的就业权和工作环境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用人单位在合乎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正确行使劳动法赋予的解雇权。3.用人单位
    2023-06-02
    82人看过
  • 补签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仍需支付“双薪”?
    一、补签的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两种情况之下需要支付二倍工资,一种是超过一个月未签署劳动合同,一种是应签署之日未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到,只要劳动者入职后,在岗超过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其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其二倍工资差额。所以用人单位时候补签劳动合同的方法并不能免除二倍工资支付义务。二、当公司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时候,劳动者可以怎么做?如果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一些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之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023-04-29
    50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后果
    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9.企业提前30天通知解除,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的。(二)劳动者可解除情况:1.提前30天或者3天(试用期)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2023-06-14
    350人看过
  • 四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和保留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1、主要区别是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一次性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则是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根据(劳社部发[2004]《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跨省流动的1至4级伤残的农民工,可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是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1至4级伤残的工伤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合法的。至于1至4级工伤农民工享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农民自己提出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选择权在工伤农民工。劳动者在工伤之后除了积极进行治疗以外,还是要对工伤之后的权益和应该有的待遇有所了解。对于因为工作而造成的伤害,用人单位都是需要负责任的,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是应该的,用人单位不可
    2023-03-23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
      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同于基于劳动关系、支付劳动力商品的对价产生的劳动报酬,而是基于劳动者发生工伤伤害、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而产生的特定待遇。基于这样的基本法理,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义务并不随之消灭。
    • 职工停工留薪期到后,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还有工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必须支付基本生活费,不然,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 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有补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停薪留职"合同有一定特殊性,有的合同制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抱无所谓态度,甚至不辞而别,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 工伤医疗期满后,原有的劳动关系可否解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痊愈,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则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结束医疗,但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另行安排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如果员工还是无法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
    • 员工停薪留职一年,期间怀孕了能解除劳动关系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可以。停薪留职期间怀孕不是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