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环境下的名誉权保护初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04:50 237 人看过

互联网的自由性、开放性吸引了众多的网络用户,因为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使精神自由得以充分展示和发展的空间。但是这种自由性、随意性也滋生了更多的名誉权侵权问题,如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名誉权已经成为学界和业界的重要课题。

一、网络名誉权的界定及其特征

“网络名誉权”一词的出处似乎已经难以考证,但是该称谓的出现却并非偶然。与“网络侵权行为”、“网络隐私权”一样,“网络名誉权”的称谓也是顺应了网络时代发展而产生的概念。但这些称谓能否作为法学概念在学界还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网络侵权行为”这种称谓是不科学的,因为互联网是物而不是人,物不能实施加害行为,不能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法意义上的损害,自然不能成为侵权的主体。①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推断也势必会得出“网络名誉权”这种称谓是不科学的结论。

“网络名誉权”和“网络侵权行为”等一样,都是网络时代所催生的新词汇。既然公众对于这些新现象已经有了一个约定俗成的称谓,那么将其作为法学概念使用也无可厚非。其实,此类称谓方法在法学领域也早有先例可循。“计算机犯罪”就是典型例子,没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由计算机实施的犯罪,故而当然不会有人觉得“网络侵权行为”是网络实施的侵权行为、“网络名誉权”是网络所享有的名誉权。从“法律概念应目的而生”理论②出发,“网络名誉权”概念的产生也是“有所为”而来,即因应网络环境而产生的名誉权保护问题。

现实社会中,人们互相交流思想、各自进行着评价,名誉权也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并且得到了应有的保障。网络社会的特殊性仅在于它是以一种全新的技术手段连接各个主体的思想,使各主体在网络社会中评价他人并且被他人所评价。由此,法律也应当提供一个有效机制以保障人们在网络环境下的名誉权即“网络名誉权”的享有和实现。网络名誉权是指人们在网络环境下依法享有的保有和维护名誉的权利。其实质上仍等同于传统名誉权,只是由于人们保有和维护名誉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名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在网络环境下又呈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

第一,名誉权作为基本的人格权之一,任何人都是其权利主体,但是只有参与到网络社会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网络名誉权的权利主体。传统名誉权的产生环境在一定意义上是由相识的人所形成的“熟人社会”,人们受制于熟人的监督和道德意识的约束、威慑于法律手段的制裁。网络名誉权的产生环境却是以自由性、开放性著称的网络社会,在“熟人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道德、法律手段在网络社会中难免被忽视。匿名的网络生活状态与现实生活中真人生活状态的分离,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因此,同一个民事主体在现实环境和网络环境中很可能会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但是这种现实生活状态与网络生活状态的分离并未超出民法理论中基于人格抽象性与现实生活多样性而形成的人格分层化的制度特征。③概言之,网络名誉权的主体具有人格分层的特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
    【消费者知情权】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涉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如何界定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水平取决于对电子商务下消费者利益的衡量。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准则就是提供与传统消费者同等的保护。从理论上讲,所有的消费者是平等的,因此国家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遭受侵害时所提供的保护水平也是一致的,应实行同等保护准则.因此,网络购物消费者与传统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情权的保护水平也应是一致的。(一)建立完善的网络市场准入机制。所谓市场准入是指政府对进入特定经营领域或该国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相关制度.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要明确销售者的主体身份,否则商品和服务的内容即使是真实的,消费者的其它权利也无从得到保证。网站作为销售者和消费者交易的桥梁,无疑可以起到交易的“安全阀”作用。作用越大其承担的责任也须越重,因此,网站有责任也有必要对销售者的
    2023-06-07
    44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网民已有6800万户,上网计算机2500多万台,有近50万个网站;上网用户已经超过日本跻身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位。计算机网络已经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不同民事主体和他们的利益也不断发生碰撞,加之网络违法、侵权行为和犯罪的出现,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网络的纠纷已经层出不穷,其中网络著作权纠纷首先登台亮相,也就首先得到国家、社会和人们的特别的关注,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确认了网络传播权,而在这部法律修改前建立和不断完善的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机制,以它独特的魅力,规范和调整着我国网络虚拟世界的著作权等民事关系,并给其他法学领域和立法积攒和创造了可贵的经验。1998年美国颁布了千禧年版权法(DMCA),应对了网络对著作权保护的挑战。不少人士谈起美国的千禧年版权法(DMCA)来津津乐道,谈到美国某个联邦法院的某个案例来也津津有味,但在该法案颁布两年里,中国也
    2023-06-08
    446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中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规定
    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②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③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④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
    2023-06-06
    75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泄密的保护措施
    由于网络自身的复杂性导致了网路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的泄密类型也呈现多样性,同时,因为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本质内容和形式和传统商议秘密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也具有多样性,国内学者就商业秘密的泄密类型,就不同角度对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的对策进行了研究。所谓泄密,是指由于企业自身的故意或疏忽、意外事故、他人的故意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商业秘密部分或全部丧失秘密性,从而导致企业丧失竞争优势或遭不利。由于网络自身的复杂性导致了网路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的泄密类型也呈现多样性,同时,因为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本质内容和形式和传统商议秘密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也具有多样性,国内学者就商业秘密的泄密类型,就不同角度对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的对策进行了研究。概括学者的论述,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泄密类型如下:1.来自企业内部的侵犯。内部人员对商业秘密的侵犯一直是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企业内部人
    2023-04-24
    456人看过
  • 新环保法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
    新环保法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1、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等情形。一、9月1日土地新政策1.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
    2023-06-22
    492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内部控制审计方法新探
    作者:佚名2006-5-2015:49:19来源:中审网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三大组成要素: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在网络经济的发展中出现新特点,给审计注入了新生命,并为网络审计提出了新视点。(一)网络内部控制制度在对计算机环境下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时,应在其组成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内部控制主体进行分类,并对相应分类下的内部控制内容进行有重点的了解,方能完整认识内部控制制度信息化下出现的新特点。内部控制制度从控制主体上可以分为程序系统控制与管理制度控制。程序系统是指计算机硬软件系统,主要是网络系统和会计软件。程序系统控制主要是靠软件本身功能来实现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实现系统的自我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输入、内部处理、信息输出、数据传输和系统安全保护控制。程序系统控制的责任者是软件开发部门,用户不应负有责任;管理制度控制一般是以管理制度的形式实行的,包括组织、操作、维护和资料保管等方面。作为网
    2023-06-07
    480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2、网络作品专有权和用户的利用权难以平衡。网络著作权是指网络环境下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一、知识产权常见的分类标准是什么知识产权常见的分类标准有:1、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2、专利权与专利保护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3、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4、著作权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2023-04-06
    201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规定是什么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的规定是著作者对于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作品具有合法享有权的权力,就如同网络技术一样,是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除非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其他主体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复制他人知识产品的,只不过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变得比较多元,但是我们应该树立一种“使用他人智慧结晶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这种观念的,当下盗版产品盛行就可以看出用户对于著作权这一权力的理解是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意识决定行为,因此目前用户在保护著作权意识方面的欠缺是導致网络著作权遭侵犯的根本原因,也是未来保护网络著作权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之一。一、网络作品专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所谓的用户合理使用权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相应报酬而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合法权力。此概念中的关键词就是“合理”,但是何为“合理”,何为“不合理”却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了12种属于合
    2023-03-25
    375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律保护需完善侵权判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判定规则。《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精神实质,特别要准确把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又要注意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发展,确保社会公众利益。2011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10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猛增,且增速呈加快趋势。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的数量从2001年的5265起持续上升到2010年的42931起,案件数量翻了三番。2011年1月~10月,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首次突破5万起,而著作权案件约占其中的60%。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在充分利用浩如烟海的
    2023-06-05
    84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如何界定复制权?
    复制权是著作权人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但是由于对复制在网络中的特殊性没有一个充分的认识,使这项权利在网络环境中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不利于对权利人的保护。复制权的定义为,是著作权人众多经济权利中的一种。由于复制是对作品的最初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和最普通的传播利用方式。其他的经济权利的实现无一不与其相伴,使复制权成为了各种经济权利的基础,对复制权的行使是作者行使著作权的集中体现。那么,现行法律体系下是如何界定复制和复制权的呢?复制,是通过某种方式将原作品再现,它是与一定社会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人类智慧的直接反映。在传统的情况下,复制主要的手段是手抄以及简单的机械印刷,而现在,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有形的静电复印、录像以及无形的电子复制手段大量的涌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在法条中简单的用规定几种具体复制方式的定义方法来界定复制显然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不利于对著作权人的全面保护。
    2023-04-23
    139人看过
  •  分析网络环境下党员关系的新特点
    这段内容描述了网上转移党关系流程的改写版本。原来的流程是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模块,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进行网上审批。转出单位党组织向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携带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信息实现一次录入并全程共享,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动态实时统计。以下是网上转移党关系流程的改写版本,保持意义不变:1.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模块,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进行网上审批。3.转出单位党组织向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携带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4.党员信息实现一次录入并全程共享,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动态实时统计。 【 党 关 系 转 出 流 程 】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章程
    2023-09-03
    303人看过
  • 如何解决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侵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生存和生产方式。但是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消极地一面。网络也不例外,网络技术地出现与迅猛发展、网络具有虚拟性地特点,使得虚拟世界里地域名与现实世界地传统地商标产生了千丝万缕地联系,而且与现实中地商标权发生冲突,给相对稳定地商标法律制度带来极大地挑战。网络坏境下的商标侵权问题原因主要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两部分。互联网时代下的域名所具有的识别功能能够将商家带进另外一个新的广阔的、全球性的贸易发展空间,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无可估量的,这无疑是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的内部原因。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侵权外因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首先是我国的许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域名的作用,域名。观念淡薄,没有看到其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导致了企业重大的经济损失。第二个是商标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亟待完善。目前各国的商标立法已
    2023-06-18
    284人看过
  • 论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关于著作权新型侵权问题研究
    「摘要」当美国提出的银河网络使地球村变为现实的时候,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了解和掌握整个世界最新的发展动态,信手获取自己所需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极大的节省了获取信息所需的成本。然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同时,也使我们陷入伦理道德的困境和利益冲突的纠纷中。许多人开始颠覆传统的法律,在网络环境下争权夺利,许多侵权者开始以消费者喜欢使用盗版妨碍公众利益作者未提出维权便认为作者默认对作品授权等为由为自己辩护,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利益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作者、传播者与公众的利益失衡状况日渐突出。于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此引发了让不同领域的专家为之绞尽脑汁的网络侵权问题。网络侵权问题不是单一的,它是法律与经济利益的结合体。法律是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和平衡器。当科技的革新使利益失衡状况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法律就必须做出调整和修改,以使
    2023-06-08
    217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的新发展
    一、基本情况上世纪90年代末,北京市法院开始受理涉及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至今已将近十年。十年前,此类案件数量很少,类型单一,争议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对数字化的作品是否保护、可否适用于网络环境等基础问题上。随着2001年10月《著作权法》的修订,以及2006年5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公布施行,尤其是近几年来,涉及网络的案件迅速增长且全面开花,已成为了北京市法院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甚至可以说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重要内容。(一)近三年来案件的受理情况据统计,2005年北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126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66件,占5.86%;2006年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555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85件,占5.47%;2007年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885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400件,占21.22%;2008年上半年共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1147件,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或者与网络有关的
    2023-06-08
    285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相关信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知识经济全面取代现代工业文明的过程中,由于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发展,大大促进了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时代已悄然来临。在网络这个浩瀚的信息海洋里,包罗了生活,教育,经济,科技,政治,军事,宗教等各个领域的信息。网络信息的存在与传播并不借助于传统的载体,而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并在广泛的网络空间流动。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
    • 关于保护环境的名言大全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方式具体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客体即指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⑴文字作品;⑵口述作品;⑶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⑷美术、摄影作品;⑸电影、电视、录像作品;⑹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⑺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⑻计算机软件;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另外第5条还规定了一些不受著
    • 网络环境下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如何做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1 1.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注册账号。并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2.准备申请版权保护相关的材料。 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3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
    • 著作权被侵权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可以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