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审计署
文号:审法发[1996]361号
发布日期:1996-12-16
执行日期:1997-1-1
失效日期:2001-8-1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向各级政府提供经济运行信息,促进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的活动。
第三条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应当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调查组。
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派出的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审计人员按照派出的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作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第六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专项审计调查的对象应当是地方、部门、单位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
第八条审计机关可以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执行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行业性的经济活动情况;
(三)重点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情况;
(四)审计机关选定的专门事项;
(五)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调查事项。
第九条审计机关可以将专项审计调查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十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办理专项审计调查,应当提前通知被调查单位。专项审计调查组到达被调查的地方、部门、单位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专项审计调查的书面通知。被调查地方、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专门实施的专项审计调查,应当形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由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下级审计机关应当围绕该项目安排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逐级汇总报告上级审计机关。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在专项审计调查中,如果发现被调查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后,依法处理、处罚。
第十五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在开展调查中,可以采取审计方法和其他方法取得被调查单位的材料。
专项审计调查组实行现场调查时,可以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专项审计调查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底稿。
专项审计调查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七条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束后,审计调查组应当写出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力求准确、简洁、通俗易懂。
第十八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说明;
(二)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内容。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以审计项目实施结果作为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基础的,应当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情况与调查结果一并汇总,形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听取被调查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完成后,调查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审计机关。本级审计机关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向被调查单位通知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办理的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建立档案,按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署
-
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格式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
421人看过
-
各地审计机关研究实施审计法实施新规
151人看过
-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138人看过
-
调查审计的实施流程相关规定
289人看过
-
《审计法实施条例》加强对审计机关监督
66人看过
-
强化专项审计调查在政府绩效审计领域推进的主要措施
252人看过
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法定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 更多>
-
规范审计机关审查社会审计机构的做法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构在审计社会审计机构发行的相关审计报告书时,如果发现社会审计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等,应当转移相关主管机构依法追究责任。
-
审计机关应该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3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评价,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对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对哪些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审计机关持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持市、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审计机关依据本条第二款
-
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征收入项中需要计提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1、审计过程中,土地增值税需要计提。2、土地增值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土地增值税征收有利于调节土地增值收益、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它涉及金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泛、测度专业性强、技术复杂,攸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土地出让金审计中的收入和土地增值税征收清算环节中的
-
法人变更需要审计机关审计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1变更股东,肯定是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审计,取决于股东之间的约定,法律上没有特别的要求; 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一般是用资产评估价格来证明的,一般而言,以不低于股比*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税务局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另外,要看转让方股东和接收方股东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关联关系,最好做个资产评估报告,这样避免税务局拿价格不公允找你们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