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23:26 337 人看过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出资人名称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或者姓名的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由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朋与原件一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份公司的章程有没有股东姓名
    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股东的姓名,股份公司章程载明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
    2023-03-03
    48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权力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
    2023-06-09
    46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办理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根本未设置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的情况自然也就不可能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有的公司虽然设置有公司股东名册,但是未依照股东的要求,将股东出资的转让记载于股东名册。也有的股东在转让出资后,未要求或提示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这时,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益又有何影响呢?如前所述,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设置有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未到股东名册上进行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公司法》第36条也明确规定,将出资转让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是在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即股权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不过,虽然这时出资的转让在股东之间有效,但其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对抗公司及第三人之效力,便须具体分析了。在因股东之过错,使公司误以为出资转让未进行或尚未完成,而未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时,公司依照原有股东名册进行的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是有效的,由此给受让股
    2023-04-23
    291人看过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范文
    关键词: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例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公司全称、证券全称、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2012年6月1日,经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2日刊登在《(微博)》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中文名称由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angshanJingyanYfengElectronicsCo.,Ltd.,变更为TongfangGoxinElectronicsCo.,Ltd.。目前,公司已在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公司证券全称、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2012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2023-06-05
    320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名称变了怎么办理更名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一、公司股东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仅只是提交给工商局的材料):1、由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由公司签署的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3、由公司签署的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股东会决议;4、由公司签署的公司章程修订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5、公司营业执
    2023-03-20
    180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八十四条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023-02-19
    396人看过
  • 体制改革:从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转变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骤: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2、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4、股份折换或募集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2023-07-07
    12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实质应属于股权的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为股权转让受到限制,具有人合性,即股东之间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关系,股权对外转让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为股份可以依法公开自由转让,具有资合性,但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要求。而本案的公司已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无须由其他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可自由转让,从此意义上讲原告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变更股东的诉求,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
    2023-06-02
    10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
    2023-04-03
    333人看过
  •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有哪些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是怎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1、投
    2023-08-17
    250人看过
  • 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
    2023-03-22
    10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章程只有公司名称才可以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制定公司的章程,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重要制度,是公司必要的公司组织和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所必需的规定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指以书面形式固定的所有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是实物出资的,应当明确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上三种出资转让登记事宜做出规定;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
    2023-08-06
    409人看过
  • 公司可以变更股份吗,有限责任公司能不能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可以变更股份吗可以。公司股份的变更其实就是指的股权变更,具体方式和流程如下:第一,通过公证,第二,通过工商变更。公证是为了证实所有当事人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不要忽略其重要性;工商变更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变更的最终目的。建议大型的股权变更还是要参考如下的文件流程手续,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1、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单;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
    2023-03-03
    22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的记载具有权利推定力,即虽不是确定股东的权利所在的根据,但是是确定谁可以无举证地主张股东的形式上资格的依据因此,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通常可确认其股东资格,否认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的权益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将股东记入公司股东名册,是股东的权利,是公司的义务。股东名册未记载的股东,也不是必然没有股东资格,因为公司拒不作股东登记或登记错误,属于履行义务不当,不能产生剥夺股东资格的效力。
    2023-06-05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公司的名称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一致时, 该如何选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们成立的是什么公司?一般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
    • 有限公司股东名称变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名称与股东名称是不是一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
      是公司变更名称还是股东改变名称,如果是公司改变名称,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股东改变名称,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但是违规就要改正,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
    • 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或者发起人数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仅要求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即可;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上不仅要求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更重要的是,法律规定发起人中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样有利于国家对其进行监管,以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风险提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