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原告突然去世,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22:40:05 160 人看过

如果一方当事人过世,诉讼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如果继承人表明愿意继续诉讼,诉讼可以继续进行。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且没有遗嘱,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诉讼也会中止。

如果一方当事人过世,诉讼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如果继承人表明愿意继续诉讼,诉讼可以继续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遗产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诉讼不中止

遗产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诉讼不中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人可以参与诉讼,因此,在遗产继承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诉讼不会中止。然而,遗产继承人参与诉讼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遗嘱、继承协议等,以证明其合法继承权。若遗产继承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则其主张的继承权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因此,在参与诉讼时,遗产继承人应当充分准备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遗产继承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诉讼不会中止。然而,遗产继承人参与诉讼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遗嘱、继承协议等,以证明其合法继承权。若遗产继承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则其主张的继承权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因此,在参与诉讼时,遗产继承人应当充分准备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协议相关文章
  •  房产证上的原房主突然去世,过户手续如何进行?
    房产过户流程包括三个步骤:1.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2.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 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是指在甲方通过转让、买卖、赠予或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实现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过程。原房主去世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原房主去
    2023-11-23
    186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突然去世,如何进行遗产处理?
    遗嘱继承人过世时,遗嘱可重新制定。当遗嘱只有一个继承人时,之前的遗嘱将失效。如果继承人不想按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可以准备一份新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遗嘱,将变更为法定继承。如果继承人已经将财产分给多个遗嘱继承人,即使一个或多个遗嘱继承人死亡,其他继承人也可根据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如果遗嘱继承人过世,遗嘱可重新制定。当遗嘱只有一个继承人时,依据继承人的过世,之前的遗嘱将自动失效。如果继承人不想按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可以准备一份新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遗嘱,将变更为法定继承。如果继承人已经将财产分给多个遗嘱继承人,即使一个或多个遗嘱继承人死亡,其他继承人也可根据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如 果 遗 嘱 只 有 一 个 继 承 人 , 遗 嘱 如 何 失 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继承人。如果遗嘱只有一个继承人,遗嘱无效。因此,如果遗嘱只有一个继承人,遗嘱将失效
    2023-09-05
    493人看过
  • 民事案件原告撤诉需要如何去做?
    律师解答:向法院申请。民事案件原告撤诉需要在宣判前向法院进行申请,且需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申请撤诉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需要下达准予撤诉裁定书。如果不符合规定,法院应当向原告口头答复不准予撤诉,并将告知的内容计入笔录存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4-21
    241人看过
  •  被告无力赔偿损失,民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在民事纠纷中,被告未能偿还财产,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满足法院胜诉并判决生效的前提。法院可以查明被告名义的财产,如公司账户、实物出资和个人财产等。如果执行不了,看各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有些法院会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面临个人信用限制、消费限制、拘留等后果。如果被告有能力偿还但故意转移隐匿财产,让自己看上去无力偿还,则属于妨碍执行,会受到罚款、拘留等惩罚,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于民事纠纷,被告未能偿还财产,因此原告必须申请强制执行,被告若没有钱可偿还,则必须放弃自己的权利。可行的前提是法院胜诉,判决生效。法院查明对方名义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是公司的账户、实物出资等,个人财产广泛,包括房地产、账户、股票、车辆等。如果执行不了,看各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
    2024-04-26
    473人看过
  • 民事侵权原告去世案件怎么处理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二)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三)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四)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五)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
    2024-05-12
    206人看过
  • 村干部在家中突然去世,该如何处理?
    村干部在村办公室忽发病回家死亡,按照工伤处理。因病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省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村干部到年龄会强制退休吗一、村干部到年龄会强制退休吗1、村干部到年龄不会强制退休,如果是连续工龄满十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一般就会强制退休。其实国家对于村干部的年龄,并没有十分严格的限制,唯一有具体的要求就是,竞选村干部的人必须年满18周岁,即一定要是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成年人,至于什么时候必须退休则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各地区也有各自的某些具体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
    2023-07-05
    188人看过
  • 民事被告被羁押的情况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被羁押人员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是由法院送达的,可以直接送达(去看守所、监狱、未成年人管教所)、邮寄送达(由监管部门转交)。法院常见送达方式:1、邮寄送达。通过邮政EMS,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送达成功率较高。目前大多数法院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二是邮寄费用较高,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2、直接送达。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法院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而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情绪激烈,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法院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当场和法官对峙,撕毁文书。而且由法官
    2023-08-16
    254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被告突然死亡怎么办
    被告人死亡,有遗产继承以及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处理。被告人死亡、有遗产、但无继承人的案件不予处理。被告人死亡无遗产的,应以承担责任的人的案件进行处理。民事案件的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法律会给原告和被告一定的准备时间,以便在法庭上准备的更充分,因此诉讼周期会更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该怎样处理遗产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的处理办法:1、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处理。继承人愿意参加诉讼的,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审理的,对变更后的被告有约束力;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判决以死亡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2、被告死亡,有遗产,无继承人的案件处理。在实践中,
    2023-07-01
    486人看过
  • 原告不去作证如何办理民事诉讼
    1、见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作证,但是如果仲裁委员会通知见证人出庭,见证人应该出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见证人是不可信的。2、劳动仲裁中证人出庭作证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证人因正当原因不能出庭,可以通过书面证词、视听传输技巧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2)申请回避权。(3)委托诉讼代理人。(4)为了保证赔偿的实现,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5)为了解决生产或生活上的困难,有权要求先予执行。(6)参加法庭调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和证据作出陈述和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7)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自行和解。(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规
    2023-08-05
    17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突然去世,股权转让如何进行?
    如果公司股东死亡,那么该股东的股份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同时到工商管理机构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是章程中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在公司转让股权后如果原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维权:与原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
    2023-07-11
    53人看过
  • 债权人突然去世的话如何办
    一、债权人突然去世的话如何办债权人突然去世的话,债权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继承人,债务人可以先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不因债权的死亡而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二、法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维权法人破产的,债权人在接到清算组的通知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如果清算组没有通知或者没有及时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无法及时申报债权从而受到损
    2024-01-18
    437人看过
  • 一方当事人去世,如何进行诉讼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继承人不同意参加诉讼的,不能简单地将其列为被告,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对死亡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民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未确定怎么办1、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
    2023-07-16
    30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原告去世如何办
    一、民间借贷原告去世如何办民间借贷原告去世,那么应当通过继承原告财产的继承人进行主张清偿债务。如果在有遗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而放弃继承的除外,已经继承的,应以继承的债务人财产的份额内偿还债务,借款人死亡并不影响抵押借贷关系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民间借贷不还钱跑了如何办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
    2024-01-22
    297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处理方式为:1、如果双方都能就离婚、子女和财产达成协议,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是最快最好的离婚方式;2、如果有什么不一致的,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一般不会第一次判决离婚。如果半年后再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因为连续起诉本身就说明双方冷静半年后还是无法缓和,可以证明感情真的无法维持。所以,如果单方面提出离婚,协商不了,法院可以通过连续起诉判决离婚。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否则将判决不准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
    2023-07-15
    40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协议的写法: 首先,写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然后,写明标的房产的基本情况、继承方式、双方自愿签订合同的表示等主要内容。 最后,双方签字,写明时间。... 更多>

    #继承协议
    相关咨询
    • 民事案件被告人死亡如何进行诉讼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果是刑事案件,被告死亡的,终结诉讼。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终结诉讼。
    • 突发债务人因病去世,诉讼执行程序如何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诉讼中,如果债务人因病突然去世,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生存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所有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可以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突然离世,关于债务处理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原告死亡后,其债权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原告的继承人参与诉讼,则诉讼将继续进行。如果原告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诉讼将中止。如果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去世,且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则诉讼将被终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其性质不得继承,则遗产将不被
    • 民事诉讼中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能否撤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0
      当诉讼当事人自愿提出撤诉请求或者法院依据法定理由对案件作出按撤诉处理决定时,都将产生如下一系列法律上的连锁反应:首先,由于法院对撤回起诉或撤销起诉作出批准或确定性的裁决,这将导致诉讼程序的立即终止;其次,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也会因此而重置,如果在这一期限内,原申诉方再度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有责任予以审理和裁判;最后,有关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无论是原告还是上诉人,都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根据《
    • 如何在行政诉讼案中进行原告的答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1
      按照提交的答辩状的内容进行答辩即可: 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