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23:58 314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加强对成都市著名商标的保护,推动商标注册人积极创立驰名商标,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成都市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商标所有人正在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著名商标的保护。

第二章申请和认定

第五条认定著名商标实行商标注册人自愿申请。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的住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权属无争议;

(二)连续实际使用时间三年以上;

(三)在市场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并能保持稳定;

(五)商品的覆盖地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六)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七)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第六条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

(二)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宣传及广告发布情况;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六)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

第七条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接到著名商标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并说明理由。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八条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著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征求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或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六十日内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公告,发给著名商标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以书面形成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理由。

关联法规:

第九条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或因特殊原因在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复核认定并公告。

第三章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加强对其著名商标管理和保护,自觉维护著名商标的信誉。经著名商标所有人申请,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推荐其参加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十一条著名商标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著名商标;

(一)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著名商标的;

(二)不按核准的商标和核定商品范围使用的;

(三)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第十二条著名商标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著名商标:

(一)在有效期内,丧失著名商标条件的;

(二)有效期满未按本规定申请复核的;

(三)被撤销注册商标的。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擅自制作、出租、出借、转让著名商标证书。被撤销或注销著名商标的,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收缴其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自著名商标公告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但公告前巳经登记的除外。

第十五条在非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装潢或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会暗示该商品与著名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使著名商标所有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商标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禁止捏造、散布虚伪事实贬低、损害著名商标。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著名商标的文字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

(二)著名商标的文字为国家或省、市闻名的江、河、湖、山以及风景名胜等名称的;

(三)著名商标的文字具有其他公用性质的。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侵犯著名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与侵权行为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可能被转移、陷匿、销毁与侵权行为有关的物品,经分局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可以查封、扣押;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经分局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可予以扣押。

第十九条对侵犯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三)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四)对侵权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该商品或者收缴销毁该商品。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检查侵犯著名商标专用权行为时,有关当事人应予协助,不得拒绝。任何人不得转移、隐匿、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其伪造,涂改和制作的证书。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第十六条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侵犯著名商标所有人权益,给著名商标所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侵权人赔偿其经济损失,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负责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名商标相关文章
  •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正式出台
    7月3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此间官员表示,规定将对广东著名商标认定、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起到明显作用。《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明晰了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简化了著名商标的评审认定程序,通过设立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和有关专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评审和认定工作分开,使著名商标评审工作更加便民、更具权威性和公正性;通过实施著名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变更的监管措施,并明确规定保护著名商标专用权,有效防止著名商标被滥用,切实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据悉,广东省是商标大省。截至2007年年底,广东省注册商标总数已经超过三十八万件,连续十三年居中国首位,其中驰名商标总数达一百零八件,同样居中国首位。
    2023-06-05
    403人看过
  • 商标驰名认定与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即只进行个案认定和认定被动原则,驰名商标只可以在个别商标纠纷的案件中由当事人申请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主动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另外,商标持有者不得在产品上注明驰名商标,只能在申请保护时利用驰名商标受特殊保护的地位维权。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第五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
    2023-07-14
    327人看过
  • 广东省新认定著名商标336件
    记者1月9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根据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2011年度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评审结果,认定了33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据悉,近年来,广东省工商局不断完善认定条件和程序,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引导企业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创新能力、人才素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社会责任等支撑品牌的要素。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受理著名商标认定申请424件,延续申请631件,合计1055件,同比去年增长了8.76%。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总数已达到2568件。(刘烨)
    2023-06-05
    123人看过
  • 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保护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我省名牌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我省商标事业的发展,振兴甘肃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甘肃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省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信誉的我省注册商标。第三条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省商标协会、省消费者协会,组成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第四条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甘肃省著名商标的管理工作,甘肃省著名商标在甘肃省境内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凡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其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为知名商品。第六条除第三条规定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评选或变相认定甘肃省著名商标。第七条
    2023-06-07
    365人看过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作了哪些具体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作了如下规定:1.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2.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13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2023-04-23
    186人看过
  • 115件商标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
    12月21日,记者从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获悉,“秦州”、“甘环及图形”等115件商标被认定为2011年甘肃省著名商标。据悉,依照《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及《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专家组评审通过和省局审定,认定天水丰收化肥有限公司的“秦州”、张掖市三强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甘环及图形”等115件商标为2011年甘肃省著名商标。这115件著名商标的认定有效期自2011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止。(记者张云)
    2023-06-05
    462人看过
  • 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规范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程序。第二条著名商标的申请、初审、评审、认定、公告依照本规定程序进行。第二章申请第三条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媒体公布本年度认定省著名商标公告。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均可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浙江省著名商标申报辅导报名表》。第四条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委办公室)负责对全省申报著名商标的申请人进行集中辅导培训。第五条申请人认为其商标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可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申请表一式四份),向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一)基本情况:①申
    2023-04-22
    444人看过
  • 著名商标申请步骤著名商标认定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著名(zhming)申请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提交材料申请人申请
    2023-06-08
    498人看过
  • 怎样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以下书面证明材料:(一)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二)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三)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其中税收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证明应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七)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八)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023-05-01
    216人看过
  •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具体为:1.认定部门存在区别,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或或法院;2.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存在区别;3.认定标准存在区别。二、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如下: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4.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5.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6.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
    2023-06-19
    214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发布日期:2001-7-26执行日期:2001-10-1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商标的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认定和保护著名商标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第四条认定著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著名商标。认定著名商标不得收取费用。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商标注册人提高商品质量和商标信誉,创立著名商标。商标注册人应当提高商标意识,制定商标发展
    2023-04-23
    344人看过
  • 济南市认定57件著名商标
    28日,记者从济南市认定委员会获悉,济南市57件注册商标被认定为第三届济南市著名商标。为实施品牌战略,创建自主品牌,济南市工商局组织了第三届济南市著名商标认定。此次认定活动,有103家企业申报参加,比去年增加41.1%。目前,济南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初步审定57件商标作为推荐商标,其中,商品商标49件、服务商标5件,涉及农产品商标4件,涉及设备和线材制造产品、食品、化工、建材、电子产品以及纺织和印刷产品等第二产业的商标45件;涉及服务业8件。
    2023-06-08
    393人看过
  • “赤渡”牌商标通过四川省著名商标评审
    近日,泸州市古蔺红军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赤渡商标已经正式通过四川省的评审并获得认定。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后,该公司商标和产品享受法律保护,品牌价值获得巨大提升,产品也将更加受到消费者和市场认可和信赖。据悉,该公司生产的赤渡牌红赤渡系列产品在同行业同档次产品中有较高的声誉,被评为泸州酒业小巨人,并在2005年就被四川省经济委员会评为四川省小巨人企业,今年,红军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四川省经济委员会评为四川省小巨人企业。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古蔺红军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便着手准备申请商标事宜,并从成都邀请有关商标事务所专程赶到古蔺准备赤渡牌商标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所需的资料,作为今年泸州市三个参评商标之一上报四川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发展壮大的古蔺红军杯酒业有限公司厂区景象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首先该商标权须属无争议,规范、严格按规章制度使用商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行业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
    2023-06-08
    155人看过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修订的内容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第四条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第五条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
    2023-04-2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著名商标是在特定领域内广泛认知的标识,因其卓越品质、声望或独特性而被公认。其区分度极高,能迅速与特定企业或产品关联,享有更大法律保护。商标局通常要求其具备显著性、独创性、广泛知名度,并在一定时间内被广泛使用和认知。... 更多>

    #著名商标
    相关咨询
    •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申请还是认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8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并不是申请下来的。举例说明:“广东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有相通之处,也有区别。“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或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它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广东省著名商标”由商标持有人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它必须是注册商标,且申请和撤回必须由申请人自愿提出。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后,
    • 四川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1、申请人将文件和材料直接送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申请人将文件和材料交所在地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转送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四川省成都市工伤津贴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3
      1、伤残1-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2、伤残5-6级工伤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3、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 成都市著名商标申请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第六条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 2、经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并授权申请; 3、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注册商标许可本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 (二)商标核准注册满一年且已连续实际使用三年以上,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
    • 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5
      驰名商标(famo strademarkof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于什么是“相关公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这样规定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