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1:12:35 86 人看过

1、级别管辖: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不服,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3、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其他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不该移送的进行移送或受移送的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意见,报请与移送法院共同的上一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

4、指定管辖,指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交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法管辖法院是哪一个
    管辖劳动诉讼案件的法院,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一、企业拖欠工资到哪里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或者合同旅行的法院起诉,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劳动仲裁是指什么程序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中断和裁决的程序。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如果单位要求员工上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员工应该在单位上班,而不是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在单位上班。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的,单位认定员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员工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以解雇员工。因此,建议在单位决定解雇
    2023-04-06
    21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劳动争议管辖问题作为劳动者进入法律救济的前提,直接涉及到劳动者权利的实现程度,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规对于劳动争议管辖的规定没有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特别保护,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针对劳动争议管辖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管辖制度的若干建议。【关键词】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管辖【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一个实体法上的问题,更是一个程序法上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试想,即使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拥有无限的广泛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如果遭到侵害并没有救济的渠道或者寻求权利救济的成本极其高昂,那么这些权利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对劳动者来说只是画饼充饥而已。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作为劳动争议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
    2023-04-22
    401人看过
  •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南京市哪些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下案件由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产生的争议执行《公务员法》的市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三)军师以下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的人事纠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驻南京武警部队所属单位发生劳动争议4.省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单位、宁夏中央政府所属企业所属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的下属单位,以及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以外的其他省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市级国有企业和市级国有控股企业>6。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香港)的劳动争议;澳门和台资企业)7.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私营(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8.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的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劳动和人事纠纷由上述第4、5、6和7段所述的雇主在江宁、浦口、柳河、高淳、丽水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
    2023-05-07
    19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哪种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1、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
    2023-07-26
    499人看过
  • 管辖权问题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解决
    一;是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能方便劳动者参加仲裁活动。二;是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能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三;是规定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具有法定性。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权《民事诉讼法》涉外专属管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3
    2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如何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仲裁员仲裁该案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30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4-26
    66人看过
  • 如何应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的法院管辖权争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在《劳动仲裁法》中并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以及对管辖异议是否成立的处理。因此可以看出,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023-07-08
    325人看过
  • 如何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区域管辖规定
    1、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国务院管辖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仲裁裁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后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交先受理的人民法院。“为了避免到外国法院起诉造成的诉讼负担,再加上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成本极为低廉,以及当事人心中的主客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争分夺秒地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竞相管辖的现象必然造成一定的危害:一是,扰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秩序,损害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从理论上讲,预测功能是法律应有的规范功能之一。所谓预测功能,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提前估计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然而,当事人竞合管辖权的现象并非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实和实体法本身的规定,而是
    2023-05-03
    46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证据规则
    一、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证据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二、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提供哪些证据(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职、退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
    2023-04-25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五种类型分别是什么?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
    2023-06-16
    278人看过
  • 管辖有争议案件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但要与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怎么确定的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
    2023-06-11
    42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仲裁委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保姆与雇主引起纠纷可以起诉维权吗如果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家政公司的,可以找家政公司负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家政人员与雇主纠纷如何处理
    2023-03-15
    18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工伤案件能否立案
    应当予以立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4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哪几种,什么是本地劳动争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提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处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哪几种,如何理解企业争议仲裁的管辖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异议案件应该怎么收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既有财产性诉求又有非财产性请求案件,按照财产性案件交纳案件受理费。有多个财产性诉讼请求的,合并计算交纳诉讼费。诉讼请求中有多个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一件交纳诉讼费。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10元。以上海法院为例,对此类案件暂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