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要办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4:50:40 390 人看过

一、桂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是多久

桂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是4个工作日。

二、桂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

4、承办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

5、局领导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三、桂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一、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咨询方式024-72682700。二、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三、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材料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燃气经营许可申
    2023-05-13
    52人看过
  • 唐山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实施单位是谁
    一、唐山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实施单位是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条款内容: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二、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依法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许可证;(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023-05-11
    179人看过
  • 桂林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要办多久
    一、桂林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二、桂林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1号)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治理地点符合国家和当地防沙治沙规划;2.依法取得治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3.资金有保障;4.治理方案经过专家技术论证。三、桂林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
    2023-05-18
    264人看过
  •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
    【编撰:姜晓亮律师】【目录】。。。。。。【合同各方】合同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市人民政府(下称许可方)和公司(下称投资方)。【引言】鉴于。。。。。。第一章一般条款1.名词解释1.1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1.2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1.3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1.4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1.5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1.6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1.7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1.8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1)造
    2023-04-23
    451人看过
  • 桂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要办多久
    一、桂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二、桂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三、桂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
    2023-05-19
    432人看过
  • 铁岭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一、铁岭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二、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2023-05-25
    325人看过
  • 铁岭燃气经营许可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铁岭燃气经营许可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二、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2023-05-13
    184人看过
  • 桂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要办多久
    一、桂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桂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2013年2月19日公布,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三、桂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节选)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节选)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
    2023-05-18
    218人看过
  • 桂林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要办多久
    一、桂林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桂林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设立依据《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依据文号(2001年10月16日农业部令第1号)第十一条:申请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采集审批表,由采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依据文号(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依据文号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
    2023-05-18
    204人看过
  • 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在哪个机构办理
    一、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机构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二、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依据节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三、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2023-05-13
    108人看过
  • 桂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要办多久
    一、桂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二、桂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原件2份;3.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场所正门及外景照片原件2份4.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原件2份;5.管理制度文本原件2份;6.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名册及健康证明原件2份。三、桂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节选)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
    2023-05-18
    325人看过
  • 城市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经营期限
    一、城市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经营期限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二、源头的竞争性鉴于城市管道供气的独占性、长期性,特别是在近2003年以来西气东输、海气登陆、进口LNG以及前景较好的俄气南下,为城市燃气供应提供了广阔的利润空间,各大城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争夺也就在所难免,具备接气条件的西气东输沿线、忠武西线沿线陕西、河南、河北、北京、山东、江苏
    2022-01-19
    449人看过
  • 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2、受理3、审核4、审批5、办结二、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三、铁岭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条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
    2023-05-13
    88人看过
  • 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要办多久
    一、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4个工作日二、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三、桂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受理条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条规定,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2
    2023-05-18
    2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6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七)气
    • 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怎么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变更手续的;(二)气瓶充装后未封口或者气瓶充装后未标明经营者名称、重量标准、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的;(三)在气源站、储配站、加气站等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入口、生产区、储存区,未安装监控设备或者未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
    • 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证如何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 在天津市经营燃气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8
      在天津市经营燃气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四)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有运输、接卸、储存、罐装等完整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组份的,应当设有残液回收装置;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
    • 北京市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要交哪些材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26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依法登记的企业,并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 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并建立燃气气质检测制度; 3、经营场所、燃气设施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场站内安装公共图像视频信息系统,并与有关部门联网,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5、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偿债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