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与平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43:49 367 人看过

有关人物肖像的照片应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成立与否和摄影对象(人、物、景)、摄影目的(为艺术创作、广告、宣传报道等目的)、摄影手段无关。判断一张照片是否属于摄影作品关键,是看该照片的拍摄行为本身是否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活动。

在摄制个人肖像时,摄制人完全可以因其独特的取景角度、拍摄时机、用光方法、技巧等具有独创性,独立构成摄影作品。

这样,在同一幅肖像摄影作品中,就出现了被摄制人的肖像权和摄制人的著作权两种权利,在两个权利人行使各自权利时,有时会出现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使用方式决定权与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相冲突。在两种权利同时存在并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在法律上应有调整这种冲突的规则,或确定其中一种权利的优先性,或确定两种权利可平行行使。在确定一种权利优先的规则下,则对另一种权利产生制约。

在记录人的肖像的摄影作品中,一般认为肖像权这种人身权的保护要优于对著作权这种具有人身、财产双重权利的保护。这是因为,肖像摄影作品创作从一开始就发生被摄人的同意与否的问题,肖像权制约着著作权能否产生及其产生是否合法。肖像摄影作品合法产生后,著作权人如何使用该肖像摄影作品,在很多情况下仍然受被摄人肖像权的制约,著作权人首先面临的是被摄人肖像权的保护,即著作权人对肖像作品使用权的形式不像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使用权那样自由和广阔,此为著作权中的一种特殊状况。同时,由于作品记录的是被摄人的肖像,公民的肖像权又表现为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肖像的绝对专有性,公民如何使用其肖像摄影作品就是其肖像权范围内的问题,其肖像权已经涵盖和淹没了著作权,故公民对载有自己肖像的摄影作品的使用,是其权利使然,因此,在权利冲突下应对肖像权优先保护。

肖像权的优先地位并不意味着肖像权人可以完全忽视著作权的存在而随意对该摄影作品进行使用。一旦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经肖像权人许可得以合法成立之后,肖像权人对其包含在摄影作品之中的特定肖像权的行使就不得不受到来自著作权的某种限制。也就是说,肖像权人不能借口优先行使肖像权而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自由传播、发行该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中所含的摄制人的创造性劳动应该得到保护。在摄制人所享有的著作权中,其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应受到肖像权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的限制,非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将制作的肖像公开陈列,或者制版发表、放映和播放。但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及著作财产权不应受到肖像权的限制,在肖像权人营利性的向公众传播摄影作品时,应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和获取报酬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肖像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登记与专利权有冲突吗
    著作权登记与专利权有冲突吗版权和专利属于不同的权利。专利申请后,如果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同时申请著作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制定本办法作品自愿注册。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利工作的管理;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各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
    2023-05-07
    235人看过
  • 试论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及对策
    所谓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民事法律主体,对同一或相同标的(不包括有一定区别的标的),一个主张拥有商标权,一个主张拥有著作权,两者之间产生的冲突。这种冲突由于跨越商标法、著作权法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因此属于异类权利冲突。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确认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理论上应是当前法律状态下争议各方权利同时存在的冲突。实践中,有很多以这种冲突形式出现的争议,看似权利冲突,而实际不一定是这种性质的争议。因此,面对所谓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争议,首先要界定冲突的性质,判断各方主张的权利是否真实存在。对于主张商标权的判断,应遵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商标独立原则,适用国内商标法,保护范围以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至于商标权及其稳定性,也比较容易确认,商标法律制度有法定的审查程序,对其申请标的显著性及权属要经过审查,其后还有行政乃至司法救济程序,发生纠纷时,在没有撤销
    2023-06-05
    389人看过
  • 商标权与著作权权益冲突时怎么判定侵犯著作权
    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第二、该作品完成日期早于商标注册日期。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一、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二、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
    2023-06-25
    408人看过
  • 发生了人格权与著作权的冲突怎么办
    发生了人格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比如说协商或者是诉讼方式。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
    2023-03-26
    304人看过
  • 有哪些商标与著作权效力冲突
    1、商标权与版权同属知识产权,但受不同的法律保护,保护的客体不尽相同,并不具有对等性。2、作品在创作完成进即具有著作权(版权),不要求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然而,进行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保护,有利于对作品进行所有权归属举证。3、商标仅在注册的商品或类似商品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不能排除他人在其它不相同或不类似类别的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有利于著作权所有者以享有的在先版著作权益对他人商标申请提起异议、宣告无效等。4、同样地,若以他人作品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将可能面临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的风险。5、《商标法》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6、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应认定为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一、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怎么处理?相对
    2023-02-21
    126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与著作权冲突如何处理
    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受著作权之保护;在同类产品上再次使用该作品的,则由专利法调整,不为著作权法保护。为解决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这一重合,可采取一次卖绝,是指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时,著作权人必须将在该产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生产者。权利转让后,该产品则同上专利法调整,不再适用著作权保护制度。一次卖绝的办法有以下特征:第一,生产者首次将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在产品上使用,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二,作品的著作权人必须将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卖绝。第三,一次卖绝后,该产品只适用专利法,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他人不得仿制,未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任由他人复制。第四,该作品在不同种类的产品上使用的权利,仍属于著作权人。按照这种办法,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适
    2023-05-05
    470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与授权发生冲突怎么解决?
    出现冲突以著作权授权为主,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因为转让一般是较长时间的,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著作权转让和授权不是一回事。两者都是需要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完成权利的授予或转让。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权利移转的性质及主张权利的依据等方面。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一、著作权转让有什么注意的?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
    2023-06-22
    106人看过
  • 怎样解决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冲突
    在我国,工艺美术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诸如手镯、耳坠、项链、戒指、装饰性玻璃制品、装饰性篮筐、装饰用的瓷器、艺术陶器、花瓶、小雕像、镶嵌画、人造花、人造水果、人造灌木枝等,这些工艺美术品属专利法范畴,不受著作权保护。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受著作权之保护;在同类产品上再次使用该作品的,则由专利法调整,不为著作权法保护。为解决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这一重合,可采取“一次卖绝”,是指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时,著作权人必须将在该产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生产者。权利转让后,该产品则同上专利法调整,不再适用著作权保护制度。“一次卖绝”的办法有以下特征:第一,生产者首次将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在产品上使用,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二,作品的著作权人必须将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卖绝。第三,“一次卖绝
    2023-05-01
    138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与非股东权益:两者之间的冲突与权衡
    该问题描述了在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出现非股东受让人欲购买多于剩余部分或全部购买转让的股份的情况,导致股份无法转让,各方都无法实现交易目的。为了解决这一冲突,可以对股权转让的原则、程序、比例及冲突解决做出预先设计,在公司章程中做出约定,届时优先适用章程的约定。前提:在符合《公司法》第71条及司法解释(四)第17条、20条的规定的情况下,若出现冲突,则表现为:在本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对欲转让的股份进行受让,但仅受让部分股权,剩余部分则留给非股东受让人。然而,非股东受让人欲购买多于剩余部分或全部购买转让的股份。这种情形下,如果行使优先权的股东与非股东受让人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股份无法转让,各方都无法实现此交易目的。这个问题是该冲突中的比较极端的问题,如果仅在公司股东内部,受让股东可以依据出资比例进行受让。在公司发展到今天,股权转让实现财产交易目的频繁度增加、开放性加大的前提下,如何
    2023-11-10
    3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第44条与第66条的冲突与衡平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从44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法第44条明确规定行政诉讼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诉讼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停止执行为例外。”而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行政诉讼,一般不存在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当提供担保,因为权利人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予执行错误或者违法,其赔偿能力不能具有根本的保障。建立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诉讼停止执行为原则,以不停止执行为例外”的原则,同时赋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先予执行权,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过程中一般应停止执行,待人民法院经
    2023-06-06
    206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效力冲突之衡平的立法探讨
    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都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由于发展国际海运业需要巨额资金且风险极大,于是这两项制度应运而生。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为船舶所有人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且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而船舶优先权自发保护为保全船舶、安全续航发挥重要作用的债权人利益,鼓励他们继续为船舶所有人提供资金融通或供给劳务,以保障船舶航行之安全,这两项较古老的海商法制度都为推动国际海运事业的发展居功至伟。根据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之优先性高于船舶抵押权之优先性,这样就产生了一对矛盾:当同一条船舶上既有船舶优先权又有船舶抵押权时,因为须先清偿完船舶优先权,待有剩余,才清偿船舶抵押权,那么船舶抵押权人的债权就有可能得不到清偿,所以,法律规定的船舶优先权项目越多,范围越广,对船舶抵押权人的利益的威胁也就越严重。更有甚者,因为船舶优先权欠缺公示方法,具有秘密性、不公开性的特点,抵押权人在设定抵押时以及在设定抵押后,对在抵押
    2023-06-08
    94人看过
  •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
    商标不仅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作用,它还体现了凝聚在商品之上的商誉。即使是同一商标所有权人,其在各国的商标所享有的商誉也不尽相同,因为商标权人为了提高商品的信誉,开拓市场而在广告宣传、营销方式、品质担保、售后服务等方面投入的成本与付出的努力程度不同,因此各国商标均具有其独立的信誉。而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从某种意义来说,是无偿享用了国内商标权人努力经营的成果,搭了商标权利人和授权经销商的“便车”。而且,由于不能保证来自不同地区的同一商标的商品在质量方面完全相同,因此有时会给国内消费者造成误认,引起混淆。大部分平行进口产品的销售价格比指定渠道更低,虽然消费者可以得到一定实惠,但却冲击了商标权利人的营销布局,使国内的被许可人面临着“低价正品”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可能造成对商标权利人商誉的损害。一、商标权享有的条件是什么?在商标法中,商标权经常是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得批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享有,可是当
    2023-02-23
    446人看过
  • 肖像权法律问题:肖像权侵权与维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有营利目的;2.实施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3.造成了损害后果;4.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联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
    2023-07-17
    147人看过
  • 抚养权与教育权的冲突
    半年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把一个小男孩判给他的父亲继续抚养。这个官司被媒体称作“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仅仅是因为孩子的父亲一直在家教育孩子;而他的母亲则以父亲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为由请求法院判孩子归自己抚养。不知为什么,上周我竟然还能看到《法制日报》的相关报道,说是“引发教育模式大讨论”,大概是因为媒体对不同教育模式的问题一直抱有热情。其实这个方向上目前没有任何可能性。这个案子本质上是一个抚养权案子,当事双方真正的矛盾只是孩子跟谁一起生活,而不是孩子接受怎样一种教育。法官也是按照抚养权案件的原则来判的,比如,判决书写道:“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法官还当庭征询了孩子本人的意愿。但是,在这个普通的民事官司中,除了父、母、孩子的权利之外,还隐含着一个更高大的身影,就是国家的教育权,它体现为国家义务教育对其他教育模式的排斥。法官
    2023-04-25
    168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肖像权
    词条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人像、纪实摄影作品如果是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而拍摄的,原则上不能发表、展览,即使是单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展览。... 更多>

    #肖像权
    相关咨询
    • 人像摄影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2
      人像摄影作品也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归摄影者所有。 就人像摄影作品中被拍摄的肖像权来讲,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造型艺术作品或其他客观形式中再现自己的形象及在何种范围内以何种方式使用其肖像。所以,被拍摄的肖像权归公民个人享有。
    • 如何正确处理著作权与肖像权转移关系,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关系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绘画、雕塑、摄影、影视作品中,如果该作品载有人的肖像,也会发生著作权与肖像权交叉的问题。该作品著作权为著作权人享有,而作品中肖像的权利则归属于肖像权人。二权相比较,著作权无力对抗肖像权,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例如,画家请女青年为模特创作了人体画,该画的著作权归画家所有女模特对画中的肖像享有肖像权。女模特不同意公开展示自己的肖像,画家不能行使裸体画的著作权。例如几名画家在中国
    • 法律规定著作权与肖像权之间的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 可以将著作权与肖像权同时诉讼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1、可以,受侵害的肖像权人和受侵害的著作权人都有权向,请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2、在程序上,两项请求权产生两个不同的诉权,可以分别行使。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
    • 发生了人格权与著作权的冲突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7
      发生了人格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比如说协商或者是诉讼方式。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著作权是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任何人都不能够无缘无故的侵犯他人所拥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