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律怎样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0 17:38:20 147 人看过

一、国家劳动法律怎样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

国家劳动法律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法院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法院受理范围有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

3.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

6.用人单位解除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n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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