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10:54 94 人看过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杨-慧(合肥市**宇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女、1972年生、汉族,住合肥市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栋102室。

项*海(合肥市**宇通设备有限公司股东)、男、1971年生、汉族,住址同上。电话:15955008666。

委托代理人:许*胜**凯安律师事务所事师

被申请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

1、对追加杨-慧、项*海(案外人)为申请执行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市**宇通设备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有异议;

2、对执行杨-慧、项*海(案外人)的财产——-查封杨-慧、项*海(案外人)的房产有异议。

事实与理由

2015年12月29日,被申请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杨-慧、项*海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案[(2015)合执申字第66号]的被申请人的请求。2、申请人杨-慧、项*海由于虚假出资445000元,两被申请人在虚假出资的范围内对欠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请求。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审查审判长叶*伟、审判员李-敏、吴陶[2015]合执申裁字笫02号)裁定如下:一、追加杨-慧、项*海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合仲字第092号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未能履行部分由杨-慧、项*海在其出资不实44。5万元的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人杨-慧、项*海(案外人)复议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合执申裁字笫02号民事裁定。

2015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陈-忠、何-进既未开庭听证又未给予申请人杨-慧、项*海行使辩论权利就执行裁定[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如下:一、追加杨-慧、项*海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员会(2015)合仲字第092号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未能履行部分由杨-慧、项*海在其出资不实44。5万元的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杨-慧、向*海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偿义务。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勇)又向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杨-慧、项*海下达了(2015)合执申字66号查封杨-慧、项*海(案外人)房产的民事裁定书。[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执行裁定书与(2015)合执申字66号民事裁定书系执行员张-勇于2015年8月13日丢在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室!

执行异议申请人认为:

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程序错误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陈-忠、何-进既未开庭听证又未给予申请人杨-慧、项*海行使辩论权利就执行裁定[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剥夺了申请人杨-慧、项*海(案外人)行使辩论权利。

2、[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剥夺了申请人杨-慧、项*海(案外人)的各项诉权!

3、[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追加杨-慧、项*海(案外人)为本案被执行人时未给予其异议期程序违法。

4、[2015]合执申字第66-3号执行裁定书与(2015)合执申字66号民事裁定书送达程序违法。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请执行人,又不是利害关系人,根本不适用“所谓的”留置送达——-执行员张-勇于2015年8月13日丢在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室!

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实体错误

1、被申请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审查审判长叶*伟、审判员李-敏、吴陶[2015]合执申裁字笫02号)听证程序中,向合议庭提交了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关于实物出资部分,已经验证资本并把手机转让与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被申请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证据证实:A、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歇业后,杨-慧、项*海(案外人)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导致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B、杨-慧、项*海(案外人)对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到位(事实上是全部出资到位且经过**中安会计师事所验资)。

3、被申请人**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证据证实:被执行人(合肥市**宇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杨-慧、项*海)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适用法律错误

应适用以下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3号第五条、第十六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3、执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执行人破产——-中止执行!

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公断。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许*胜律师电话:XXXXX

200X年X月XX日

附:1、本执行异议副本x份;

2、证据材料x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怎么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一、怎么申请追加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3条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应当按照执行异议案件予以立案。《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
    2023-03-29
    121人看过
  • 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这时候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执行
    2023-03-01
    301人看过
  • 追加执行人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族,出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族,出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族,出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族,出生于________________
    2023-04-14
    422人看过
  • 被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这时候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
    2023-04-04
    277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申请人是否需要给被执行人送达
    一、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申请人是否需要给被执行人送达在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具体流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三十一条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被裁定变更、追加的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其争议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处分。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
    2023-03-06
    415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怎么样的呢
    执行异议起诉状追加被执行人分为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行为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案外人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一、被执行人能全款买房吗可以买房,但是可能会进行强制执行对房子进行拍卖,如果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不能买房。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根据《民事诉
    2023-03-02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被执行人追加申请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我本人就是执业律师,为保护你的隐私,我会私信你我的邮箱,请将详细信息发送过来
    •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或者未经清算即办理了注销导致公司无法清算。 2、股东需满足的条件:股东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根据相应的条件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直接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
    • 执行异议申请书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5
      执行异议申请书的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事项:第一部分是纠纷案件,业经人民法院两次审查的最终判决,在第二年的第二个月的第二天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诉讼争议的规定、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规定、剥夺我的规定权利,特别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纠纷。事实和理由:(说明案件经过、事件原因、争议标的、法院判决结果等。)这个原因是人民法院。
    • 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规定了一些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法院经执行裁决程序作出追加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然后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人视结论的不同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 被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执行异议申请书案外异议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一案。贵院于2015年2月9日向异议人送达(2014)鄂×××执字第00×××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异议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所负到期债务60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异议人对上述履行到期债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