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概念及适用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4:42:42 269 人看过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等等。

一、法院判决违约金罚金可以不交吗

法院罚金没交有利息。法院判了罚金要多久内交上,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罚金和刑期,都是对罪犯的刑事处罚,因此必须依法缴纳。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二、罚金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罚金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罚金的缴纳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3、强制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属于附加刑。

三、刑事犯罪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而拒不交纳罚金,在监狱服刑的,不能减刑,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法院会追交罚金。刑满释放后,法院会执行罚金。法院在执行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定金的基本概念及种类有哪些?
    定金的类型包括:1、成定金,即以定金交付为债务成立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2、证书约定金,即以定金交付为债务成立证明的定金;3、违约定金的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具有间接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4、解除定金,这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丧失定金所有权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解除合同;5、约定金是在签订合同之前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是确保之后签订正视合同。定金类型与适用范围?定金类型及适用范围: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2、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
    2023-07-11
    145人看过
  • 单处罚金的条件都有哪些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
    一、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
    2023-04-28
    51人看过
  •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又有哪些处罚方式?
    金融凭证诈骗罪,在刑法第194条第2款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金融凭证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金融凭证诈骗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2、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
    2023-04-13
    170人看过
  •  2022年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哪些?
    罚金刑适用方式多样,执行方式也多样,包括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和复合式;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包括限期一次缴纳、限期分期缴纳、强制缴纳和随时追缴。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包括单科式和选科式。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而选科式则适用于所有犯罪情况。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如下: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刑
    2023-10-25
    221人看过
  • 缓刑的概念以及适用对象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对象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
    2023-08-11
    322人看过
  • 出资瑕疵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没有按增资协议缴纳出资与上述情况相同。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1、未足额出资。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
    2023-08-12
    393人看过
  • 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罚金执行主体是哪个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一、工商罚没款收缴管理规定包括哪几种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
    2023-03-19
    416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概念、特征及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概念特征]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
    2023-06-13
    81人看过
  • 违约定金适用人哪个概念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违约,需要根据实践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判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就不属于违约,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五种:(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额的赔偿办法。(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3-03-05
    114人看过
  • 刑满后是否还要交罚金,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刑满后是否还要交罚金刑满释放后依然要缴纳罚金。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
    2023-06-22
    70人看过
  • 张锋:行政许可的概念及适用
    行政许可的概念与适用范围属于行政许可法的基础性问题,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备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阐释了广义上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探讨了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最后,根据有关解释、司法见解和行政法原理阐释五种不属于行政许可的主体及其行为,分析了四种部分属于行政许可的主体及其行为。[关键词]行政许可概念适用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其适用既是行政许可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又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关于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法理论界存在着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狭义说认为,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指法定享有许可权的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依此理解,只有许可机关颁发了许可证才称为行政许可,这是行政许可法第2条意义上的行政许可的概念。第二种广义说认为,行政许可除包括狭义理解的前边部分外,指是否颁发许可证的活动都属于行政许可,因为相对人提交了申请,行政许可
    2023-04-24
    369人看过
  •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罚金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2、规定了相关数额的,按照规定处理;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低于500元。一、一年半判缓刑要交多少罚款一年半判缓刑不需要交罚款,同时判处的只可能是附加刑中的罚金,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二、诈骗罚金数额怎么确定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2、规定了相关数额;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
    2023-06-28
    103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概念及订立方式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此协议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及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必备前提条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仲裁协议这一概念:1、从性质上看,仲裁是一种合同它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们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一种书面形式。所以说仲裁协议是一种合同。2、从形式上看,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一般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是要求要有书面形式。我国只承认书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以口头仲裁协议为依据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3、从内容上看,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可以是已经发生的,也可以是将
    2023-06-06
    394人看过
  •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及其法律适用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处罚方式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和罚金。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4条,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023-07-23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罚金的适用方式及刑事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罚金的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
    • 罚金包括哪些类型以及适用方式有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1
      罚金包括的类型及适用方式: 1、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2、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 居住权的设立及行使方式的概念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31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如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
    • 现金借条概念及格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现金借条概念及格式如下: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个人借条(格式)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人:×××(签名
    •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经济适用房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安排的住宅。 国家统一下达计划,土地使用一般实行行政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各种批准收费,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和实用性三个显著特点。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