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二、哪些交通事故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整体而言,交通事故被认定成为工伤的情况下,肯定企业、肇事者和工伤保险机构都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大多数的赔偿项目都不能索要双份赔偿。而且要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话,就必须要做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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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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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交通事故中,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是按照工伤赔偿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7理论上,找交通肇事方赔或按工伤赔都可以,由于赔偿主体不同,存在一个赔偿竞合的问题,得到双倍赔偿法并无禁止。 但我国法律是以补偿为原则的,一次伤害,以补偿伤害产生的费用为限,在浙江,实行补差额的方法赔偿,也就是说很难得到双倍赔偿。 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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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如何做交通事故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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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职工工伤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31、具体怎么赔偿要根据伤残鉴定才能确定。如果未造成残疾请参考一般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除了要赔偿上述项目,还要根据残疾等级赔偿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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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一起作为重复赔偿?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31、认定不受影响。不能要求赔偿重复名目。 2、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3、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4、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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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重赔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31、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的,但是医疗费用的部分不能双重获得赔偿的。2、法律依据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