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12:01 408 人看过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受权利人保护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受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约束。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取信息。本规定所称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修正案)》,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投标底价、投标内容等,etc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若干问题的答复(试行)》(京高发[1998]73号),商业秘密包括:(1)技术信息,包括完整的技术方案,开发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和获得的有价值的技术资料,以及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2)根据上述规定,业务信息是指经营战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投标底价等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分为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和制造方法。包括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有价值的技术数据和技术诀窍,投标底价和招标内容

以上列举的商业秘密的外延并不全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将有新的内容和形式。所有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是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

并非所有的“客户名单”都是商业秘密。以下是对作为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的更具体的介绍(1)客户名单必须满足特定的要求才能被视为商业秘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审[2007]2号),商业秘密客户名单一般是指与相关公开信息不同的特殊客户信息,它由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意向和内容组成,包括汇集大量客户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的客户名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保护战略】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从国际上看,商业秘密保护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还不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点。到了1980年代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将商业秘密保护当作了重点,写入了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我国1991年4月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首次出现“商业秘密”的概念,并将其和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并列在一起,在其在审理过程中所要涉及的一些特殊问题做了规定。1993年12月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将商业秘密纳入我国实体法律保护范围。该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并对有关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获取、披露和使用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Trips协议中所述的“未经披露过的信息”就是我们讲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实际上是“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的一部分。Trips协议第39条规定:凡是未披露的信息如果具有三个条件,就应当被当作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即:第一,它不是一般人可
    2023-06-08
    335人看过
  • TRIPS协议与外资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国际间经济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早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初,美国就率先提出各成员国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并应就此达成多边协议。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最终将商业秘密纳入了保护范围。尽管在TRIPS协议中只有第三十九条一个条款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但意义非常重大。TRIPS协议是第一个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多边协议,确立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国际标准。认真研究TRIPS协议第三十九条,对于提高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水平,使之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一、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TRIPS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属于秘密;第二,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第三,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采取了合理措施。由此可见,根据TRIPS协议的规定,秘密
    2023-06-09
    48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战略】企业以行政管理的手段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以行政管理的手段保护商业秘密????明确了商业秘密内容和等级分类,企业就要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案,并切实落实各项保护手段,企业应把保护商业秘密作为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指定范围内分离并确定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资料;确定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及其监护;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实施统一标记;设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械安全系统;处理好保护商业秘密与雇员之间的关系;确定怎样以较低的风险向企业外部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展示某些商业秘密;妥善处理向企业主动提供的专题商业秘密资料及鼓励员工个人发展;定期更新商业秘密的内容等。????A.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机构。一些企业的主要做法是:明确一名企业主要领导人负责保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在保密委员会成员中增加行政业务处室领导的比例;明确既懂技术又懂法律、通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商业秘密的日常管理;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可以与其他知识产权
    2023-06-08
    6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法规话你知
    在现代商业竞争中,商业秘密已经成为能给市场经营者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越秀法院庄法官表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例如:设计方案、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软件开发程序等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实践中,导致企业商业秘密外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技术人员跳槽带走原单位的科技成果、技术信息,利用其带走成果和信息为新单位服务;二
    2023-06-09
    262人看过
  • 商业秘密 企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主要不包括(一)商业秘密所包含的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2023-03-12
    114人看过
  • 2022商业机密保护法对商业秘密是如何保护的
    我国目前并没有商业秘密法,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
    2023-06-29
    338人看过
  • 我国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1、立法分散、不统一。2、保护和打击力度不够。3、缺乏商业秘密的诉讼保护。一、竞业协议是否违法法律不禁止竞业限制协议。而且,竞业限制协议的背后动机是保护商业秘密。所以,立法者考虑的是在企业基于商业秘密的财产权益与员工的就业自由权之间的平衡。既然是平衡,法律不会贸然出手干预合同自由原则,除非出现过度损害员工就业自由权与生存权的情况。例如,没有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过长,范围过广等。这些情况的竞业限制协议是违法的。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处罚认定条件有:1·客观要件为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2·客体要件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3·主观要件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
    2023-03-31
    151人看过
  • 外贸企业16招保护商业秘密
    外贸企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千辛万苦积累起来的客户资料、营销渠道、价格信息等商业秘密,屡屡被人窃取利用。这种侵犯行为,不仅损害了外贸企业的经济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且也容易引发外贸行业低价竞争。为此,市外经贸局与市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商会经过广泛调研,提炼经验,精心编制了宁波外贸企业保护商业秘密16招,供广大外贸企业和相关机构参考。第一招:严把员工招聘关正当一些外贸企业为保护商业秘密头疼时,奉化某工艺品公司却很轻松,他们的经验是严把重点岗位员工招聘关。该公司的招聘很有特点:一是要求应聘人员填写详细的社会关系和履历,以便公司核实;二是聘请专业机构调查其从原单位的离职原因、表现及个人爱好、奖惩记录、诉讼记录等背景资料,特别是其有无故意给原单位造成损失、有无商业秘密侵犯纠纷和严重违规违纪及债务纠纷等情况;三是公司负责人亲自主持招聘参与面试和笔试,并综合调查核实情况最后拍板决定。第二招:保密协议
    2023-06-05
    213人看过
  •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司法观念
    1、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应当加强,但不能实行刑事优先苏惠渔教授认为,对商业秘密加强保护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无论是从我国的现实国情来看,还是从刑法本身的性质而言,都应当切忌搞刑事优先。他认为,侵权未必就构成犯罪,是否需要通过刑法来调整,应当慎重考虑。从民事侵权到刑事犯罪之间,确实存在一条界限,这条界限的划定与国情及刑法功能有关。他指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但是滥用刑法、任意入罪,有悖于刑法的保障机能。游伟教授认为,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面,应当坚持先民后刑的司法理念,应当始终坚持刑法的补充性原则,摒弃刑法第一性的错误观念与做法。他指出,当前有些地方利用刑法的有关规定介入经济纠纷,搞地方保护主义,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甚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搞刑事打击,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他认为,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刑事优先屡禁不止,一方面是传统的泛刑主义思想作崇,动辄进行刑法打击,视刑法
    2023-08-12
    82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泄露与自我保护途径研究
    综上所述,商业秘密的构成至少需要保密性、价值性和管理性三个要素。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不为人所知,除持有人以外的其他人所掌握,不能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保密性是商业秘密区别于专利的主要特征。价值是指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管理是指商业秘密权利人采取合理措施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保密性。如果为公众所知,它将不再具有商业价值。因此,企业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价值;同时,事先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也是企业将相关信息视为商业秘密的证据。
    2023-05-07
    15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维护与保护策略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具体如下:1、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2、企业可以采取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3、企业可以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政府方面的保护,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各方面的监督,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规章制度的保障,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
    2023-07-22
    81人看过
  • 法律顾问与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法律顾问在帮助企业管理商业秘密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作用:(一)商业秘密获取中的主要作用1.帮助企业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要件商业秘密的4个构成要件为:(1)秘密性。秘密性时构成商业秘密的前提和基础。所谓秘密性,它指商业秘密所处的状态应当是秘密的,未被公开过的。(2)价值性。价值性是商业秘密构成的必备要件,亦是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其他秘密的最根本区别。所谓价值性,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解释为能给权利人带来潜在的或现实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即商业秘密价值性既包括现实存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潜在的通过将来使用而体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及竞争优势。2.为商业秘密的合
    2023-06-09
    82人看过
  • 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亟待加强
    商业秘密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关系到就业的自由选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因此,国家需要从宏观和战略的角度来认识和解决商业秘密的相关问题,企业也需要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商业秘密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我国商业秘密发展的战略目标,商业秘密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举措商业秘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993年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志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初步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立法框架,启动与国际接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逐步完善司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商业秘密的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1)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有待加强。一般来说,中国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漠不关心。主要表现在:严重侵犯商业秘密。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又是创造、管理、
    2023-05-07
    10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若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不能仅以治安处罚作为手段。侵犯商业秘密已构成违反刑法的行为,应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对于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若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则不能仅以治安处罚作为手段。因为侵犯商业秘密已构成违反刑法的行为,应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商 业 秘 密 】 如 何 界 定 ? 治 安 处 罚 可 以 吗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会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10-01
    138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以及《反不当竞争法》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业秘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商业秘密受侵权责任法保护吗商业秘密受侵权责任法保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9
      商业秘密受侵权责任法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给受害人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当赔偿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取得的利润。
    • 商业秘密的载体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商业秘密的载体通常表现为纸质文件、磁质文件。特别是磁质文件,其容量大、体积小、易复制、易携带,一个小小的盘可以存储上千页图纸的内容,所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因此,有效管理商业秘密载体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
    • 商业秘密是怎样法律保护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24
      《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三种情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